江永县汽车东站“一馆两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江永县汽车东站“一馆两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县汽车东站“一馆两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次)已由江永住建规划批字【2018】13号准建设和江永发改许准字【2019】22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融资资金,招标人为江永县农村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0">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永县汽车东站“一馆两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江永县三千文化广场东南面

2.3 规模: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2178.58平方米,建筑高度22.2米,单跨最大跨度约29米,工程造价约3544万元(具体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2.4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江永县汽车东站“一馆两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次)含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影视会议中心的土建、装饰、安装、室外绿化亮化及配套基础设施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 拟任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网站下载的2019年0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未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或按提供的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且经投标人澄清、纠正仍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但要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及养老保险缴纳发票原件并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证明原件)。

3.5 省外企业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主要管理人员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其他资格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必须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具体要求是指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m2的框架结构房屋建筑工程,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并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招标项目要求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非招标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由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4">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http://124.229.182.226/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逾期不能下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建造师)携带以相关资料原件(①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②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③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企业资质证书;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⑥资格要求的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在20199月18日至2019年9月22日[A1](节假日不休息)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安大公馆611室)购买技术标所需的专用封面、插页、封底、装订、规定的纸张和内层密封袋等;上述资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技术标所需专用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3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Email:********4@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招标人若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24.229.182.226/)网上发布。

********5">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14时30分[A2],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总经理担任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9">8.建设单位补充说明:8.1中标候选人由评审委员会推荐的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依法按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湘协办发(2019)31号文第三十五条规定,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并予以公示。本项目明确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为:由招标人集体研究确定。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永县农村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38*****43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张女士

电 话:182*****286 185*****825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安大公馆611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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