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口区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桩基工程施工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东河国资政采 [2011]137号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河口区海康路20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河口区河庆路175号
工程名称:河口区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桩基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所有工程,包工包料,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发改局以东河发改发[2011]35号文件对河口区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桩基工程进行立项,本工程建筑面积12142平方米,主楼15层,副楼3层,为砼框架结构,本工程采用的桩型为钢筋混凝土非挤土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采用桩端后注浆。桩型均为φ800钻孔灌注桩,工程桩有效桩长30m,共101棵。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投资概算:本工程投资概算为人民币172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工程地点:河口区黄河路以北、花园路以东。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建造师资质证书、建造师身份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东营市以外的投标企业另须提供2010或2011年度外埠企业进入东营市施工资质验证证明和验证申请表、河口区外企业必须提供河口区2011年度备案登记表、省外企业需提供入鲁许可证、河口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由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地点: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联系电话:****-*******/*******/*******)】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同时购买招标文件,交纳图纸押金领取施工图纸。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2011年5月9日至2011年5月13日16:30时前(正常上班时间)。
发售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河口区河庆路175号开元大厦二楼)。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及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报名资格预审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开户行:山东东营河口农村合作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000568,账户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七楼)。
联 系 人: 张先生 董先生
联系电话:(0546)******* 136*****218
传真电话:(0546)*******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监察局、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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