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碳交易区域合作服务招标公告

2019年深圳市碳交易区域合作服务招标公告

( 2019年深圳市碳交易区域合作服务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2019年深圳市碳交易区域合作服务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深圳碳排放权交易碳市场运行六年,初步控制了经济增长与温室气体排放上涨的变化趋势,在建设完善自身试点碳市场的同时也积极助推全国其他省市碳市场能力建设,自2016年起以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中心(深圳)”为平台,在其他非试点省市组织开展了36场次碳市场能力建设培训活动,为12省6市近60多个地市的碳市场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撑和运营指导。深圳正在走一条以更少的资源能耗、更低的环境代价去实现更有质量且可持续的绿色发展之路,作为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观的重要窗口,深圳碳市场的社会示范效应正不断向外传导。


2019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确立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的战略定位。《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与周边区域协调、协同、共同发展,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大湾区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模式,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鼓励省工商企业界、专业服务界、学术界等与港澳建立联系机制,加强交流合作,携手港澳走出去推荐大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荐活动。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深圳构建城市绿色发展新格局,树立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把深圳建设成为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和国际社会观察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奋力在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先行示范、当好标杆,提供重要的战略指引和制度支撑。


随着全国碳市场的启动,深圳碳市场不仅要持续推进自身的绿色发展,深化试点,更要持续开展与国内重视绿色低碳发展或有合作意愿的其他非试点地区、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的区域合作,在将碳交易体系运行管理经验向外推广的同时,探索形成交易活跃、协同减排的区域碳市场。此外,本项目还将邀请中资境外企业共同探讨其参与深圳碳交易市场的运行模式、制度设计以及绿色金融合作思路,以期进一步凸显深圳碳市场示范作用,为大湾区乃至全国建立绿色低碳发展交流合作机制、共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奠定良好基础。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3、参与政府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5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截止时间须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天之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2019-021001-0001522019年深圳市碳交易区域合作服务1.0
*******.0

具体技术要求

一、工作内容


1、举办不少于3场“碳交易市场区域合作能力建设”培训会,主要内容包括:


(1)与国内合作省市相关政府部门或重点排放单位,研究开展区域碳市场建设与碳交易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2)开展碳交易区域碳市场能力建设培训2场,一是为生态环境政府部门提供碳市场机制设计、管理经验;二是以深圳碳市场管控企业在技术改造、能效管理、绿色金融等方面的先进做法为亮点,为当地企业提供绿色低碳发展创新思路;三是为合作省市重点排放单位解读全国碳市场核心要素设计、建设进程及政策法规文件;


(3)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举办不少于1场“粤港澳大湾区”碳交易市场与绿色金融合作的能力建设培训会,为“粤港澳大湾区”低碳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战略指引、智力支持和制度支撑服务。


2、举办不少于2场“应对气候变化与碳交易领域”研讨会,主要内容包括:


(1)邀请其他省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府领导和气候领域专家,对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重点企业节能降碳技术应用以及气候投融资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挖掘合作空间。


(2)探讨“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及绿色金融服务的合作机制,宣传深圳碳市场政府监管模式以及绿色金融发展的创新模式。


3、举办不少于1场针对“中资境外企业参与深圳碳交易市场”的研讨会,主要内容包括:


(1)解读国家碳市场的核心要素设计和发展历程;


(2)研讨“中资境外企业”开发符合境内抵消和碳中和使用的核证自愿减排项目。


(3)探索“中资境外企业参与深圳碳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


(4)探讨“中资境外企业参与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绿色金融合作机制,树立深圳绿色金融发展的现行示范模式。


4、按照全国碳市场建设进程,举办不少于5期碳交易模拟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了解并收集各省市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数据;


(2)开展模拟交易教学,讲解模拟交易复盘和分析交易策略;


(3)举办碳交易模拟活动,为参与者提供模拟活动数据统计分析报告;


(4)了解并收集“中资境外企业”的重点排放数据,并提供数据统计分析报告。


二、工作要求


1、培训会或研讨会应主题明确,内容符合实际需求且紧跟全国碳市场、粤港澳大湾区、深圳社会主义现行示范区的规划以及深圳碳市场最新进展。


2、举办的全国碳市场模拟交易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碳市场发展的趋势,能够让各省市碳市场主管部门了解辖区内管控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的能力和水平;能够让“中资境外企业”和境内控排企业通过实操的方式了解碳市场的运行机制,熟悉碳资产管理方案的制定,以及碳交易实操。


三、成果清单


1、与不少于3个合作省市相关政府部门或重点排放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举办针对合作省市相关政府部门、重点排放单位及企业的培训会2场,针对“粤港澳大湾区”能力建设培训会1场(每场培训参与人员不少于50人);


2、召开不少于2场“应对气候变化与碳交易领域”(每场培训或研讨会参与人员不少于50人);


3、召开不少于1场 “中资境外企业参与深圳碳交易市场”的研讨会(每场培训或研讨会参与人员不少于50人);


4、举办不少于5期全国碳市场模拟交易活动。

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价70%的款项;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价30%的尾款。


3、验收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开始后1个月内向采购方提交工作计划,采购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供应商后,中标供应商须依据审查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2)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开始后6个月内向采购方进行初步成果汇报,中标供应商须根据审查意见认真总结、修改、补充、完善初步成果;


(3)中标供应商应在服务期开始后12个月内向采购方提交项目最终成果,参加并通过采购方组织的项目评审。


4、保密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当对其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建立并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具体保密要求如下:


(1)中标供应商不得利用所获取、掌握的采购方及其他政府部门的任何保密内容从事采购方及其他政府部门授权工作以外的任何事情,不得披露、允许第三方使用;


(2)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项目后,须立即将项目成果提交采购方存档,未经采购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4、售后服务要求: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提供为期一年的免费售后服务,服务内容为提供相关政策资讯更新、相关培训咨询、协调组织等支持。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


39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12


1、熟悉深圳碳交易体系建设及最新运行情况,清楚阐述区域碳市场合作的意义和必要性;


2、准确分析并掌握全国碳交易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背景和进度安排;


3、根据全国和深圳碳市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符合全国和深圳碳市场发展需求的区域合作推广的总体思路、主要内容;


4、详细阐述本项目采用的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推进步骤和方法具有科学性、合理性。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优12-10分;良9-7分;中6-4分;差3-0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2


1、对于区域碳市场合作重点和难点分析客观、精准;


2、应对措施分析到位,合理化建议可行、高效。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优12-10分;良9-7分;中6-4分;差3-0分。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8


1、组织结构完整、职责分工明确,保证项目持续、稳定开展;


2、项目各阶段进度计划安排合理,与工作内容吻合,执行力强,可以在服务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优8-7分;良6-5分;中4-2分数;差1-0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4


1、后期服务内容全面、周到;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后期服务承诺书;


3、投标人在深圳有专业团队负责后期服务、研究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0分。


5


违约承诺


3


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为优;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但针对性一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为良;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为中。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优3分;良2分;中1分;差不得分。


3


综合实力


30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1


1、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得1分;获得学士学位者,得0.5分;


2、担任过碳市场区域合作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1个项目得1.5分,最高得3分;


3、主持过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培训的,每提供1个培训得0.5分,最高得2分;主持过碳交易论坛或培训的,每提供1个论坛或培训得0.5分,最高得1分(此两项合计计分);


4、担任过碳交易、碳市场相关课题研究项目负责人的,每提供1个项目得0.2分,最高得2分;


5、曾出版碳交易、碳市场相关专著的,得2分;


提供聘用合同和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聘用合同和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的,不得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1


团队成员总人数要求不少于10人,未达到人数要求的,不得分。


考察内容:


1、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碳市场建设的相关论文,得3分,否则不得分;


2、团队成员参加过深圳碳交易机制设计、碳交易市场运行效果评估、碳金融产品研发等课题项目的,每提供1个项目得0.2分,最高得3分;


3、团队成员有区域碳市场合作推进或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培训经验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最高得5分。


提供聘用合同和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聘用合同和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的,不得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5


研究与设计支撑碳交易市场运行的系统软件:


1、研究设计三个(含)以上系统软件,得5分;


2、研究与设计两个系统软件,得3分;


3、研究设计一个系统软件,得1分;



4


服务网点


3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的,得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场地租赁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4


报价合理性


4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4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并排序: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3.2分,第三名得2.4分,第四名得1.6分,第五名得0.8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的报价如低于项目预算的70%需做出合理详细的成本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同时须经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通过,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5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2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标签: 区域 碳交易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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