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桥绿色公路养护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法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鲁桥绿色公路养护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法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乐山泰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收购四川鲁桥绿色公路养护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法律咨询服务

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乐山泰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收购四川鲁桥绿色公路养护有限公司股权法律咨询服务项目已由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公司出资 100%,采购人为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询价方式确定成交人。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1)乐山泰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2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山东高速四川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公司”)持有100%股权,主要为辜李坝地块资产。经营范围为:市政基础设施、房地产、矿产、旅游、贸易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建材;设计、制作、发布国内户外广告(不含气球广告)。

截止2019年8月末,乐山泰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8118万元,主要为泰吉土地资产,负债总额为零。乐山泰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需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对泰吉公司股权转让提供法律服务,项目总体目标是按照上级单位及有关政策规定的要求,为公司股权转让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2)四川鲁桥绿色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资本1333万元,实收资本1333万元,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山东路桥出资933万元,持股70%,夹江县展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持股30%。四川公司拟收购四川鲁桥绿色公路养护有限公司19%股权。经营范围为:绿色循环型混合料存储、加工、生产与销售;公路、桥梁、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和养护;钢结构工程施工和养护;筑路工程技术咨询、试验检测;筑路设备租赁;道路养护材料销售等。

截止2019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1023万元,负债总额19968.11万元,所有者权益1054.89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79.73万元,利润总额-206.24万元,净利润-204.93万元。

2.2 业务内容及要求

(1)提供转让公司部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及咨询;

(2)根据公司要求,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尽职调查报告;

(3)起草、审查、修改股权转让以及收购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申请书、股东会决议、转让股权协议、股权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注册事项申请书、转让股权公告等法律文件;

(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行政规章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公司股权转让收购过程中涉及法律风险进行风险分析;同时,根据公司要求出具具有建设性的股权转让收购法律意见书,控制法律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5)其他相关工作。

服务期:预计自9月底开始至股权转让收购工作结束。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经年审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今6个类似项目法律服务经验。

3.1.3 人员要求:律所规模在50人以上,须3人(含3人)以上律师团队提供法律专业服务,所有人员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类似项目经验。

3.1.4信誉要求:

(1)资信良好,近三年(自2016年1月1日)未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2)报价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3)报价人没有处在取消报价资格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4)报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案件但经询价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询价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请于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0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166号山东高速大厦3113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免费领取询价文件。需要邮寄询价文件的单位,应按照询价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采购人,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有效单位地址,采购人将询价文件发至你单位。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或快递收到时间):20199241430分。

5.2 递交方式

(1)当面递交: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166号3112会议室

(2)邮递: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166号3113室,收件人:王先生,联系方式:***-******** 183*****521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 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报价公开,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报价公开的报价人,视为默认公开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dhsg.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www.sdhsscgs.com)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四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166号山东高速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sdgssccy@163.com

20199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服务 法律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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