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招标公告

新钢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招标公告



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余市渝水区新钢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该单位的新余市渝水区新钢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新余市渝水区新钢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项目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编号:JXZF-2019-XY-024


项目名称

服务年限

清扫面积(m2)

预算单价(元/平方米)

采购年预算

(万元)

服务内容及

要求

新余市渝水区新钢街道办事处环卫保洁项目

3年

113120.8

7元/平方米

79.18万

详见招标文件

注:此预算含新钢街道办事处清单中所包含的环卫保洁内容,还包含范围内花坛及绿化带中垃圾的清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等相关内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材料:

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以下资格审查材料供现场查验(单独装袋,勿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

1.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需携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委托书不必提供);

3.保证金进账凭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现场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携带原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现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

(1)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或证明;

(2)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现场需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注:以上资料开标时在资质审核环节现场查验.

五、供应商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自公告发布日起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查看下载。

2、凡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6日(工作日内)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将公司营业执照********502@qq.com%EF%BC%8C%E6%9C%AA%E6%8A%A5%E5%90%8D%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7%AB%9E%E4%BA%89%E6%80%A7%E8%B0%88%E5%88%A4%E3%80%8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下载文件时间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到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新余市长青北路金地公馆18楼(1805)》登记确认报名,未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价采购。

3、报名获取询价文件而不参加询价的单位,请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询价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不接受现金。投标人应于2019年9月28日16时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投标无效。

账户: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本项目使用“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

到账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 天到账为准

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

如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系统出现问题,导致保证金无法汇入虚拟账户,方可使用以下三个账户缴纳保证金(三选一),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还须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潜在投标人已报名并且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但不参与采购项目投标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内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说明。否则,该采购项目因流标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时,该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招标开标时间:2019年9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八、开标地点:

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江西省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西裙楼三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格审查资料、保证金进账凭证、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参加采购活动。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单位:新余市渝水区新钢街道办事处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

联系人: 简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长青北路金地公馆18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9*****646

电子邮箱:********7@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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