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三余镇环镇东路、富民街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2011年三余镇环镇东路、富民街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2011年三余镇环镇东路、富民街改造设计/无
( 资格预审)
项目编号: TZA********5
1、 工程名称: 2011年三余镇环镇东路、富民街改造设计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 无 (2)投资额: 600.00万元
(3)工程地点: 三余镇 (4)建设规模: 0

3、 标段编号: TZA********501 标段名称: 无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5.00万元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最低等级: 详见公告或招标文件
5、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最低等级: 详见公告或招标文件
6、企业、项目经理报名的业绩条件:
7、其他报名条件:

8、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9、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 2011-5-6至 2011-5-12;报名地点为 通州区招投标管理中心(工作日9:00-17:00)。

10、附件下载: 2011年区办农桥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模板).doc
公告详细信息:


2011年三余镇环镇东路、富民街改造

设计招标公告

2011年三余镇环镇东路、富民街改造项目已经三余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设计单位,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资格预审及招投标。

一、工程名称:三余镇环镇东路、富民街雨、污水管网和道路修复改造项目

二、工程概况:

1、批文号:2011年民生工程。

2、投资额 :约600万元。

3、工程地点:三余镇。

4、建设规模:新建雨、污水管网和道路修复。

5、要求设计成果完成时间:2011年6月20日前完成。

三、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评审工作,设计概算,建设期的服务工作等。

2、招标内容:新建雨、污水管网和道路修复设计。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公路(桥梁)、排水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具有公路(桥梁)、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同类项目设计经验。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具有良好的配套服务能力和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六、报名

1、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于 2011年5月12日9:00 时至11:00 时,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业绩证明和同类项目设计成果等资料原件,到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地址:南通市通州经济开发区银河路西首,区农林局东隔壁)报名,过时不候。

2、报名时需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包括(提供原件备查):① 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②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③ 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应同时具备相应的勘察资质);④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资质证书及职称证书;⑤ 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期社会保险;⑥ 项目组各类人员的技术构成(具体到人);⑦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简介及近三年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⑧ 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⑨ 联合体协议;投标报名单位须确保已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不得隐瞒,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以上资料采用复印件的,须为原件复印,复印件再次复印无效。(招标人可要求投标申请人提供原件备查)。

为便于招标人办理《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申请人应另单独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提示:资格预审材料须装订成册且清楚标注页码(第几页共几页),招标人不接受活页装或无明确页码标示的资格预审材料。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标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为极端值或低于成本的除外。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如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次低报价-最低报价)/次低报价]相差超过5%及以上的,视为报价极端值。

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九、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在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监督下进行。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9家,则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已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3、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招标人可以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也可以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区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300元整。

十一、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1年5月6日至2011年 5月12日11:00。

招 标 人:通州区三余镇人民政府

地 址:通州区三余镇

联 系 人:纪金荣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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