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湘潭县2019年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可研设计服务项目(第一、二包)采购公告
湘潭市—湘潭县2019年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可研设计服务项目(第一、二包)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8
湘潭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的
湘潭县2019年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可研设计服务项目(第一、二包)第二次
,政府采购编号:
潭县财采计【2019】090272
,委托代理编号:
HNJX-CG-XT*******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县2019年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可研设计服务项目(第一、二包)第二次
2、采购代理编号:
HNJX-CG-XT*******
采购计划编号:
潭县财采计【2019】09027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预算(元) |
1 | 中路铺镇响鼓村、茶恩寺镇茶花村、石鼓镇铜梁村可研设计 | 171000 |
2 | 青山桥镇龙舞村、青山桥镇四镜村、分水乡合家村可研设计 | 171000 |
注:本项目分2个包,分包中标。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采购需求 | 合同条款 | ||
分2个包 | 中路铺镇响鼓村、茶恩寺镇茶花村、石鼓镇铜梁村可研设计 | 1、应满足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预算采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补充定额标准》(湘财建【2014】22号)、《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规划设计编制规范(试行)》及其他的相关标准设计规范。 2、项目成果要通过湘潭市土地整理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 | 1、完成时间: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提交成果须符合最新行业规范标准;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具体根据采购方的具体要求配合采购方做好上报工作,并按要求按时提交全部成果。 2、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
青山桥镇龙舞村、青山桥镇四镜村、分水乡合家村可研设计 | |||
排头乡龙佳村、排头乡仓冲村、杨嘉桥镇杨嘉桥村、杨嘉桥镇旷家新村、易俗河镇梅林示范园可研设计 |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是(√) | |
否( )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国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须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和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提供公告之日起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8、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准备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原件提交查验,并在密封封套上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 9月 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易俗河镇云龙中路407号、湘潭县云龙中学斜对面)。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企业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如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后果自负。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湘潭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 系 人:颜恩东
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贵竹北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银芳管莹莹
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云龙中路407号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2-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件2-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姓名: 性别: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2-2,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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