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镇文旅步道工程(上沟湾至清水营村农村道路)施工招标公告

宁东镇文旅步道工程(上沟湾至清水营村农村道路)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镇文旅步道工程(上沟湾至清水营村农村道路)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宁东管(经)【2019】1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及自治区补助、管委会财政配套及自筹等,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宁东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东镇,起于G211宁蒙边界南侧200米,止于清水营影视城清水人家入口。

2.2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新建文旅步道11.65公里(主线11.1公里、支线0.55公里),起于G2l1宁蒙边界南侧200米,整体呈西北向东南走向,止于清水营影视城清水人家入口,主要控制点为S12、盛源路、上沟湾水库土坝、清水营影视城、清水营水库土坝,排水采用散排,配套建设交通安全等设施。

(一)路基。路基宽度6米=0.5米路肩+5米路面+0.5米路肩,填方边坡坡率1:2。

(二)路面。主线K0+000-K4+220段采用42厘米厚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4厘米细粒式彩色沥青砼+18厘米水泥、粉煤灰、砂砾基层+20厘米水泥、粉煤灰、土底基层,上沟湾土坝段采用26厘米厚彩色环保方砖路面=8厘米环保彩色方砖面层+3厘米水泥砂浆面层+15厘米级配砂砾基层+路基两侧设梯形路缘石,K4+931-K11+075、清水营影视城环线K0+000-K0+532段采用15厘米级配砂砾。

(三)桥涵工程。

(1)桥梁。主线K9+705处新建宽1×净5米桥梁1座,长78米,荷载等级公路-Ⅱ级。上部采用预应力砼空心板、下部采用柱式桥台,桥墩采用薄壁墩,墩台采用桩基础。

(2)过水路面。主线K0+174-K0+214和K7+076-K7+316处新建混合式过水路面,全长280米,分别设置2-1.5米和3-1.5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3)涵洞。全线设置涵洞12道。其中,1-1.0米、1-1.5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分别为4道和5道,1-4.0米钢筋混凝土盖板涵3道,1-0.5米钢管涵2道。

(注:具体建设规模请各投标人以下载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所有内容为准。)

本项目施工共一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2.7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能力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无亏损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3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 万元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的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实力。

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或具有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参加公路工程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网站(credit.mot.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www.nx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和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6.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shixin.court.gov.cn)。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2月22日发布的《全区建设领域15 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凡被列入此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www.court.gov.cn查看)。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3个四级或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

2.项目总工:至少担任过3个四级或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或具有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注:根据宁建建发【2014】27号文件第八条关于关键人员的规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自更换之日起6个月内不能参与建筑市场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19年9月20日(节假日或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报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0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71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或详见本网站首页的服务指南,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

4.3 投标人成功报名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在2019年9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8时00分持网上报名凭证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图纸(领取之前请提前给代理公司打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为银川市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四楼、五楼)。如递交投标文件时不是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本人应携带授权书原件,如授权代理人本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书原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所有“澄清/变更”信息内容只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且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宁东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

联系人:方国高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720室

联系人:王世豪

联系电话:****-*******177*****414

2019年9月12日

此项目正在邀请报名,距离报名截止还有

天小时分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 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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