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段废旧蓄电池处置回收招标公告

供电段废旧蓄电池处置回收招标公告


嘉峪关供电段废旧蓄电池处置回收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嘉峪关供电段废旧蓄电池处置回收招标公告
二、项目编号:JGWZ*******
三、嘉峪关供电段拟对管内废蓄电池通过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平台进行(线下)招标处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回收商报名参加。本次报价为不含税价。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废旧蓄电池

各型号


27.57

四、回收商资格:
1、报价(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与报价(投标)标的相符合的经济能力。
2、参与报价(投标)的回收商应是经过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注册的企业或个人。
五、投标书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当年有效,附年检记录);
(2)有效期限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半年内有效);
(3)开户许可证;
(4)报价(投标)人居民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法人授权委托书;
(7)检察院开具的是否有行贿受贿记录的证明(中国裁判网截屏);
(8)其他资料(危险处置许可、危险汽车相关信息等)。
六、资质要求
(9)响应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无经济纠纷诉讼、企业资信违规失信和行贿犯罪记录,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
(10)响应人须具备所投项目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内容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近年来废蓄电池回收处置业绩,提供处置合同复印件,对应转移关系手续予以证明。
(11)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 。
(12)根据地方环保关于属地化处置的原则,响应人必须具有甘肃省环保部门颁发的含有转移、处置废蓄电池项目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县级以上颁发的《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资质和能力接受本次委托处置废蓄电池的回收、运输、贮存及安全无害化处置,使之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13)响应人负责运输车辆必须是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或者与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从业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持证上岗。
(14)满足用户需求书所提要求。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原则上以报价最高者确认为中标候选人
八、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9年9月25日16:00报名截止前将报名表送至嘉峪关供电段材料科。
九、索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方式(不接受现场领取方式)。
十、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须在“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报名系统”(网址:http://125.75.0.228:8001/tbzlbs/page/gys_register/gys_login.jsp)完成 供 应 商 信 息 注 册(操 作 手 册 可在 注 册 页 面 下 载),注 册 成 功 后 可 登 录 该 系 统 查 看 采 购 项 目 信 息,按操 作 步 骤 进行网上报名。该系统报名成功后,于2019年09月25日16:00前,填写报名表及相关资质证明,将纸质报名表传真或送达至嘉峪关供电段招投标办公室(传真电话****-*******)。
十一、报价(投标)地点:嘉峪关供电段二楼会议室。
十二、标书要求:标书一式四份,胶印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单独密封。密封好的报价单需和投标书一起于招标会现场递交,原则上现场不再进行二次报价,如确实有必要时,现场组织进行二次报价。
十三、其他
(1)定于2019年9月30日15:00在嘉峪关供电段二楼会议室召开招标会议,审查投标书、评标等事宜。(法定节假日除外)
(2)标书不做经济合同使用。开标后,招标方将指定代表与成交(中标)人签定正式经济合同。
(3) 响应人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招标会议,将视为自动放弃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局物资部。
(4)成交人须在采购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单位介绍信领取中标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之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将被视为悔标、弃标。
(5)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报名。
十四、联系方法:
(1)地址:嘉峪关市站前路1号嘉峪关供电段材料科
(2)招标办负责人:赵应利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张蕴军电话: ****-*******
附件:招标文件及报名申请表
招标时间如有变动以电话和公告通知为准。
嘉峪关供电段招投标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标签: 回收 处置 废旧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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