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甸政府扩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喇嘛甸政府扩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喇嘛甸政府扩建工程(二次公告)
招投标编码: SG0506G11115 公告发布日期: 2011-05-10
报名开始时间: 2011-05-12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 大庆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张艳玲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喇嘛甸政府扩建工程(二次公告)
建设单位: 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人民政府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投标人应具备:1.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资质。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为工民建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2.当第一名预中标人为外埠建筑业企业时,该企业要立即到市建设局市场办领取《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庆登记备案表》和申请办理跨区备案手续,并要求该企业必须在预中标公示期起六个工作日内履行完跨区备案程序,否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一年在大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办理外埠建筑业企业跨区备案手续应提供以下资料: ⑴黑龙江省建设厅开具的介绍信(省内企业可持与大庆平级的市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介绍信);⑵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⑶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原件; ⑷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 ⑸项目经理证原件;⑹投标文件中项目班子所有成员证件原件;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要求被授权人本人到场。】3.根据大庆市人民政府文件《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庆政发[2008]32号)精神,投标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与投标。4.交纳投标保证金:6万元。
其他规定:
一、投标人的确定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设报名环节,也不进行开标前的资格审查。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不再组织招标会,投标人自行在“大庆市建设局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三、答疑和踏勘 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大庆市建设局网站”提出,投标人质疑期限:于2011年5月10日24时截止,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期限:于2011年5月11日24时截止,并形成答疑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并形成答疑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网上发布。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大庆市建设局网站”向所有投标人公示。 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工程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相应标识或提供足以表明工程具体位置的文字、图片等。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四、招标人在安排开标会、评标会前须完成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备案。
五、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交纳席位费。
六、投标担保应采用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于开标当天8点30分至9点30分在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龙江银行大庆宏图支行交纳,其它时间及地点不予受理。开户银行:龙江银行大庆宏图支行 ;帐号:140*****420000001;户名: 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将银行进帐单在开标前交至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单位签到处换取收据,收据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请投标单位掌握好交纳时间,避免因保证金票据在开标前不能带至开标现场而被拒绝投标)
七、开标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所有证书原件。
八、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有关事宜详见附件“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有关说明和承诺书”。九、本工程详细招标信息见大庆市建设局网站http://jsj.daqing.gov.cn/index.html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砖混
预计合同额(万元): 328.7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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