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中心二期工程招标公告(以此为准)
体育中心二期工程招标公告(以此为准)
赤峰市体育中心二期工程招标公告(以此为准)
赤峰市体育中心二期工程招标经内发改社字〔2009〕755号批准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委托内蒙古銮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赤峰体育中心二期工程
2、工程地点:赤峰市新城区小新地组团
3、建设规模:赤峰体育中心体育场、体育馆建筑面积约为6.8477万平方米。
4、招标范围及投资额: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其内容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赤峰体育中心体育场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投资额约为42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37791平方米。
第二标段:赤峰体育中心体育馆及平台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投资额约为4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30686平方米。以上造价均不包括体育工艺相关工作的内容。
投标人可同时就上述两个标段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取得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单位。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11日至2011年5月17日(节假日不受理)11: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赤峰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交易中心(306室)
联 系 人:吴立业 马 健
联 系 电 话:0476—******* ****-*******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2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退还。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投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行设计);
(5)经办人须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和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必须为拟派往本次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7)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及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诚信状况证明(内蒙古建设网WWW.nmgjsw.gov.cn);
(8)赤峰市检察院开具的无受贿证明;
四、投标人须在报名的同时携带五大员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1名、质检员、施工员)及上述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金交讫证明(原件),在报名合格后进行人员资格审核,审核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9日17时。
招 标 人:北京城建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1号
联 系 人:刘薛杰
联系电话:186*****49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銮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十九中西四楼室
联 系 人:马 健
联系电话:****-******* 668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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