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湖新区创建办创文广告画面制作 招标公告
八里湖新区创建办创文广告画面制作 招标公告
[2019-09-20]
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八里湖新区创建办创文广告画面制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CJJZFCG-2019-008)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1、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编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万元) | 服务需求 |
1 | JCJJZFCG-2019-008 | 八里湖新区创建办创文广告画面制作采购项目 | 1 | 批 | 30 | 详见磋商文件 |
2.供应商资格标准和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3. 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2019年9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9月30日上午10:0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286号1207室;
5. 磋商时间:定于2019年9月30日上午10:00时整(北京时间)。
6.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
7. 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联系人:秦部长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286号长虹现代城1207室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15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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