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功能区关于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及三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的公示
福清功能区关于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及三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的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及三期扩建工程实施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及三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福州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元洪投资区东部元城次五路以东,洪嘉大道以南,元城次六路以西地块,已征地101.4亩,围墙内建设面积84亩。其中,一期已用建设33.2 亩,二期已用建设34.9亩,本次拟建三期用地位于二期用地西侧与南侧,建设15.9亩。
本次拟建三期工程规模为1.0万m3/d,同时对一、二期合计3.0万m3/d 尾水进行提标改造。工程建成后污水厂整体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污水处理工艺为“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水解池+改良型卡式氧化沟、高密度澄清池+纤维转盘滤布滤池”;污泥处理工艺:“浓缩池+调理池+压滤机”深度脱水工艺,脱至 60%含水率至垃圾填埋场填埋,或运至福清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厂与生活垃圾混合焚烧;消毒工艺:二氧化氯工艺。三期工程污水经处理后,尾水排放位置与一、二期工程一致,排入元洪码头栈桥下。
三期扩建工程建设期暂定1年,总投资约3501.70万元。
二、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海城路6号
联系人:黄瑞琦********86 邮箱:********9@qq.com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上述联系方式向委托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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