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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学生公寓室外工程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8#、9#学生公寓室外工程项目已由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以HB****************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8#、9#楼的道路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外线工程、水外线工程、下沉广场的施工等。工期:90日历天。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建设地点: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院内。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23 00:00至2019-09-27 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00时至12:00:00时,下午12: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09-23 09:00至2019-09-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0-15 14:00,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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