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南浔区城乡环卫和固体废物(工业固废除外)综合处理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资格后审】南浔区城乡环卫和固体废物(工业固废除外)综合处理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南浔区城乡环卫和固体废物(工业固废除外)综合处理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杭州政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对南浔区城乡环卫和固体废物(工业固废除外)综合处理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 南浔区城乡环卫和固体废物(工业固废除外)综合处理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二、招标人 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招标编号 NJSG(H)2019-127 四、招标方式 本项目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南浔区经济开发区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建设垃圾转运能力为450t/d、建设装修垃圾和大件等杂物资源化处理能力为300t/d,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能力为100t/d。 (2)菱湖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建设:建设垃圾转运能力为200t/d。 (3)练市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建设:建设垃圾转运能力为200t/d。 (4)垃圾清运车辆及设备设施购置:包括厨余车、生活垃圾转运车、挂桶车、装修垃圾清运车、可回收垃圾车、有害垃圾清运车、垃圾桶等,满足垃圾清运需求。 (5)环卫保洁车辆及设备设施购置:包括洒水车、洗扫车、护栏清洗车、路面养护车、快速保洁车、人力三轮车、转运车、保洁船、吸粪车及果皮箱等,满足环卫保洁需求。 (6)与本项目配套的智慧环卫系统建设。 2、项目估算总投资 根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27981.29 万元。 3、项目服务区域范围 本项目服务区域范围为南浔区下辖中心城区、8个乡镇和1个国际旅游度假区(度假区),具体指南浔镇、练市镇、双林镇、菱湖镇、和孚镇、善琏镇、旧馆镇、千金镇的镇区和农村,以及中心城区和度假区。 4、项目服务内容 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在合作期结束移交,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 (1)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承担南浔区3个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的投资、建设、运营、设施更新及维护:南浔区经济开发区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垃圾处理能力 450t/d、装修垃圾和大件等杂物处理能力 300t/d、粪便无害化处理能力 100t/d;菱湖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垃圾处理能力200t/d;练市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垃圾处理能力200t/d。 (2)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服务区域范围内环卫保洁服务、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装修垃圾收集清运处置服务、粪便无害化处理服务。 (3)项目公司承担的环卫保洁服务内容包括道路保洁、无物业小区保洁、背街小巷保洁、河道保洁、公园绿化保洁、公厕保洁维护、小广告及牛皮癣清理等,承担的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内容包括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及垃圾中转站垃圾的转运工作,生活垃圾清运要求厨余垃圾分类运输。 (4)项目公司承担特殊情况下的环卫保障:① 突发应急事件或大型检查、重大活动保障等环卫应急保障;② 中心风力 13 级(不含13 级)以下强台风及暴雪期间的环卫保障等。 (5)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服务区域的智慧环卫系统的建设、运营、更新及维护。 5、合作方式 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拥有项目公司70%股份,政府方出资代表(湖州南浔城投环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存量资产(存量资产主要为环卫保洁车辆及垃圾清运车辆等,存量资产评估值为1466.4484万元)及现金出资拥有项目公司30%股份。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投资总额的25%。 项目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作方式BOOT),招标人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合作期满后,运行正常、状态良好的项目设备设施及相关权益须无偿移交政府方或指定接收机构。 6、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方式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即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环卫保洁服务,并支付环卫保洁运营服务费用。同时政府向服务区域内的企业及居民收取环卫服务费,缺口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足。本项目收支分离,在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通过向南浔区财政局及各保洁区域属地政府收取运营服务费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回报。 本项目运营服务费包括项目可用性服务费、保洁服务费、生活垃圾清运费、装修垃圾清运处置费、粪便无害化处理费。 六、招标需求 选择南浔区城乡环卫和固体废物(工业固废除外)综合处理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合作方。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正在实施一个及以上的环卫运营服务类项目,且环卫运营服务类项目的总合同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的;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包含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垃圾清运; 4、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公告网站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ew.zmctc.com/zjgcjy/)、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ggzy.huzhou.gov.cn/hzfront/)下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套(于开标现场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同时向代理机构交纳),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0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楼北门2楼(南浔镇南林中路660号南浔区市民服务中心)3号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ew.zmctc.com/zjgcjy/)、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ggzy.huzhou.gov.cn/hzfront/)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政智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00号耀江国际大厦A座19楼B室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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