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等招标公告
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等招标公告
炎陵县河湖管理范围划界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炎陵县河湖管理范围划界项目已由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炎陵县河湖划界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文号:炎发改招[2019]11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炎陵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炎陵县河湖管理范围划界项目。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炎陵县。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炎陵县14条(不含洣水)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2.4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预算价140.44万元为投标上限价。
2.5 招标范围: 炎陵县河湖划界项目施工图纸与预算造价审核报告的全部工程量。
2.6 质量要求:成果达到国家政策、法规和水利行业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2019年9月20日~2019年10月10日10:00止(北京时间)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的澄清答疑将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0时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 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6.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八、 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元)。
8.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8.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8.4 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专用托管账户。
8.5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十、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1-26222400。
十一、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炎陵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炎陵东路01号
联 系 人:江明治
电 话:0731-262291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水利水电施工管理局办公室301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 系 电 话:0731-85512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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