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安检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安检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安检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安检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是轨道交通线网中一条南北向骨干线路。一期工程位于中心城区,全部为地下线,设置车站15座(其中与3号线换乘站石家庄站安检系统已由3号线统一设置),共设置换乘站5座。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安检系统设备主要包括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台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防爆球(罐)、防爆毯、危险物品存储罐、手持金属探测器、防毒面具、空气呼吸机、防护服、辅助设备及安检标识等设备和备品备件(包含专用工具、测试设备)的供货以及安装/安装督导、现场调试等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及设备安装就位组装。
2.6 交货期
按招标人要求交货。
2.7 质保期
质保期为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投标人须是所投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的制造商,若提供的台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不是投标人制造的,则须取得以上设备制造商或中国区域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或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且单项合同(合同须包含通道式X光射线行李安检机)金额不小于700万元人民币安检设备的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试运营或已运营或竣工的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2 投标产品业绩
投标人拟采用的台式液体检查仪,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有1项已试运营或运营或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供货合同业绩。
投标人拟采用的便携式液体检查仪,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有1项已试运营或运营或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供货合同业绩。
投标人拟采用的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有1项已试运营或运营或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供货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产品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试运营或已运营或竣工的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2号线一期工程的监理人为:北京四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核验信息,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详询****-********)。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920 900分至2019 926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0 18900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王韶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
联系人:张少华、齐晧涛
联系电话:151*****528 ****-********
电子邮件:sjzxinhuazhaobiao@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管理部:徐经理 联系电话:***-********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检 轨道交通 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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