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畈乡马畈村协河渡槽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刘畈乡马畈村协河渡槽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刘畈乡马畈村协河渡槽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刘畈乡马畈村协河渡槽水毁修复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刘畈乡人民政府
1.3招标方式:简易公开招标
1.4招标人:马畈村村民委员会
1.5资金来源:水毁水利修复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方案
2.1工程实施地点:马畈村
2.2建设规模: 资金约16万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下列施工总承包之一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水利、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在刘畈乡范围内无在建项目。
3.2遵照《太湖县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太湖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招标暂行规定》,即在册太湖县小额定点单位方可持相关资料报名。
3.3遵照村级公共资源管理中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实际情况,为方便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事务的协调,经业主单位和刘畈乡村级公共资源管理领导小组商议,本项目投标县外企业确需投标则开标现场需投标企业法人或报名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其他投标单位开标现场需持参加开标人身份证开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本项目中标企业不得转包分包,一经被相关主管单位发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没收相应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依次类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本单位在职人员。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报名登记表;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报名登记表;其他被授权的本单位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报名登记表。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各投标申请人请比照投标人资格条件自愿购买招标文件,如因资格条件不足不能通过评审,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
4、投标人若中标,需按工程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完工,不能通过验收影响资金拨付的后果自负。
5、同一位报名人不得同时代理多家资质条件符合的投标企业报名同一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1月16日下午14:30 ,地点为刘畈乡政府城建办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刘畈乡政府网站和项目建设村政(村)务公开栏发布3天。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马畈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辛茂盛 电 话:186*****566
刘畈乡村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 璇 电 话:183*****730
标签: 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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