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媒体旅游宣传发布服务商招标公告

县级媒体旅游宣传发布服务商招标公告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巴东县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项目名称

及项目编号

巴东县县级媒体旅游宣传发布服务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DZFCG********03)

预算价

40万元

联系人

向雨萌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地址

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221号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主要负责人

巴东县融媒体中心(巴东县广播电视台)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向峰138*****561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配合秘境巴东旅游推介、配合做好巴东全域旅游创建和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联办《巴东360》电视栏目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根据《巴东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暨打赢旅游翻身仗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巴办文【2017】36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东县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巴政发【2017】17号)文件精神,加入推进文化和旅游宣传,决定在巴东县县级媒体进行全域旅游创建汇报片宣传、电视专栏、新闻、网站等宣传,因巴东县融媒体中心(巴东县广播电视台)为县内唯一具有新闻采编且发布,电视专栏节目制作并播出、宣传推介等综合性功能齐全的县级媒体,且已完成过众多巴东县文化和旅游局宣传推介服务,推介和宣传力度大,效果好,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符合第三十一条第一、三项规定,故本项目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巴东县广播电视台及其所属的微信公众号(巴东发布、巴东传媒)、APP客户端(云上巴东)等宣传平台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信息

经专家小组论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评审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论证专家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名单:1.贾华兵 2.朱元福 3. 邓婕

论证时间:2019年9月19日

拟成交价格

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为准,不超过预算控制价

公告发布起止日期:2019年9月20日至9月26日





标签: 服务商 发布 旅游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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