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5262]茂名市高新区城市更新土地整理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JG2019-5262]茂名市高新区城市更新土地整理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茂名市高新区城市更新土地整理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市高新区城市更新土地整理改造项目(EPC)已由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与科技局以茂高新经[2015]45号、茂高新经函[2017]12号、茂高新经函[2018]15号、茂高新经函[2019]1号、茂高新经函[2019]15号文核准建设。本项目采用EPC方式实施,招标人为茂名高新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方)、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建设资金由财政和融资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EPC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拟搬迁安置村民512户,搬迁改造面积(需拆迁的建筑面积)约170639㎡,采用规划小区式自建安置,拟建配套公共建筑(幼儿园、农贸市场及其他基础设施。二期拟搬迁安置村民709户,采用实物安置(公寓式安置),拟建公寓总建筑面积198520㎡,其中包括安置式住宅184340㎡和配套商铺14180㎡。拟建小车停车位约2340个和摩托车停车位约3545个及其它配套设施工程(变电站、电梯、垃圾收集站、绿化、大门、门岗及围墙等)。



2.2建设地点:位于茂名大道西侧七迳镇那楼村委会北边的山岭地(横甬小区)。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保修期修复任务。本次招标确定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保修期修复任务等工作。



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1)勘察设计内容: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本项目工程初勘、详细勘察、施工阶段勘察配合、方案深化、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外水外电)及预算、设计后续服务等。



(2)施工内容: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设备购置及安装、竣工图及结算编制。本项目通过完工验收后,在试运行期间派驻技术支持和协调人员,负责对招标人人员进行培训,并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完成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工作。



2.4勘察设计服务期、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勘察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计40日历天内提交测量及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周期: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施工图设计周期为70日历天。



(3)施工工期:10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4)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委任的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




3.4广东省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及人员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未在茂名地区登记信息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天之内到茂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在最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⑴联合体成员不多于3个(含3个),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⑵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公告发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年 9月20 日至2019年9 月 24日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年 9月20 日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 9月24 日

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不足5人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要求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进行投标登记时提供,法定代表人须授权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投标登记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一)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是联合体)。



(二)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勘察负责人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设计负责人的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表上盖章、签名)。



(4)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除资质证书外的所有原件备查;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0 月11日 10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 时 10 分至10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的开标室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span lang="EN-US new="New" roman="Roman" 宋体letter-spacing="宋体;letter-spacing">



7.投标注意事项



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茂名高新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方)、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址:茂名市高水公路(茂名石化乙烯厂区旁)



联 系 人:江先生电话:156*****181



招标代理:广东建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一栋601房



联 系 人:李先生电话:0668-228862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20-28866000







茂名高新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方)、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2019年9 月 20 日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如有)



(施工单位名称)、(勘察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茂名市高新区城市更新土地整理改造项目(EPC)】的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施工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勘察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对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的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书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2)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授权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施工单位名称)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工作。



(勘察单位名称)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



(设计单位名称)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


(5)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与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书,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牵头人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就中标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等向招标人负有法律责任;



B、联合体成员就中标项目勘察、设计等向招标人负有法律责任;



C、联合体牵头人与成员分别承担各自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的有关费用按各自约定分摊。



3、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要求投标人盖章的地方只需由联合体的施工单位盖章,联合体各成员均认同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书一式份。送交招标文件正本载入一份,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各份。




施工单位名称:(全称)(盖章)勘察单位名称:(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设计单位名称:(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姓名)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附录 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不设置为资格条件。





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人员配备资格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人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



拟委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工程勘察负责人



1 人



拟委任的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工程设计负责人



1 人



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专职安全员



3人



拟委任的专职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1、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其拟委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表”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2、如果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未竣工验收)项目中途变更其项目负责人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变更证明材料,开标日后提交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3、如果建造师的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已按新规定办理信息公开,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4、上述人员配备为投标时最低要求,如果在工程施工报建时在人数上需要调整时,则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增减。



5、上述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近 6 个月(2019年3月~2019年8月)社保证明。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在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没有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它要求









附件:
招标公告20190910.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整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东建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