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周”宣传资料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品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周”宣传资料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品项目比选公告

一、按工作要求完成印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周”宣传资料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品,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即印制资料单位),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符合资格要求并按时递交了报价函等相关资料的比选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竞争。

二、项目概况

1.比选人: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印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周”宣传资料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品。

3.项目内容: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折页2万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000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00册,水源保护宣传口袋5000个,宣传雨伞500把,宣传围裙1000个,宣传毛巾1000张,宣传牙签筒9000个,志愿者马甲50件,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标语大幅5个(10米)、小幅45个(8米),水源保护宣传员50名,LED宣传车租赁1辆。

4.项目地点:郫都区境内。

5.周期:完成印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周”宣传资料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品。

6.资金来源:项目业主自行筹集。

三、比选报价内容等要求

1.比选报价函(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服务费报价(包干价):服务费的报价应是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人工、设备、材料、服务、交通、通讯、利润、税金等、直至工作完成的全部服务);

5.报价注意事项:本项目的服务费最高限价为17万元(超出此价格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6.评审方法:经综合比较择优选出一家合理价格的比选申请人(即印制资料单位)作为中选人;

7.其他事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需加盖鲜章)均需真实有效和有序整装成册(不可拆卸)并密封。

四、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报价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及联系人

1.本项目比选公告时间自2019年9月20日开始,至2019年9月24日结束,拟参加比选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将相关资料密封后递交给比选人。

2.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25日上午10:00时;

3.递交地点: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518办公室;

4.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77*****109

六、本比选公告和比选结果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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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品 保护 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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