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标准规范研究需求公示
智慧城市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标准规范研究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智慧城市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标准规范研究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
项目背景 | 机构改革后,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框架(2018-2022年)概要版》,提出将建设大数据资源中心和数据交换系统,包括原始库、资源库、主题库、专题库、知识库,为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政务管理五大业务域提供数据支撑,提供跨应用、跨业务、跨部门的信息共享。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的《广东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2022年)》中提出,随着机构的整合和职能的调整,原有各部门分散的标准规范已然不能满足新成立的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信息化工作需要,系统性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聚焦标准体系边界扩展以及新技术标准的发展和纳入,在综合考虑应急管理部门建设需求,参考各转隶单位原有的标准化的基础上,建立统一、完整的应急管理网络信息体系标准体系。数据资源标准是应急管理信息化标准体系中的基础核心内容。广东省主要依据应急管理部及广东省“数字广东”政府云数据资源相关标准为基础,扩充完善符合广东省应急管理实际的数据资源标准,为各类应用提供数据支持。 深圳市人民政府近期发布的《深圳市城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出,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相同信息数据由单一业务部门提供、数据来源统一,各区、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数据汇聚到城市大数据中心。布置了开展业务驱动的主题库建设任务,推进公共安全主题库建设、推进城市应急主题库建设、推进应急管理主题库建设。 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12日发布了《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建设两个中心(城市大数据中心、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实施四大应用(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城市治理、智慧产业),将城市大数据工程列为十项重点工程之一,实现城市感知数据、政府数据、社会数据的全面汇聚与融合,有效支撑各区、各部门大数据应用。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合法注册的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近两年内(自2017年开始),有市级或区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支撑经验; 3、近3年以来在政府采购及建设系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串通投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行为而禁止在本市投标的投标申请人;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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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一)城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题库数据汇聚 在市电子资源政务中心申请主题库建设硬件、软件环境,接入汇聚局内业务数据及全市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工商、税务、社保、气象等部门数据,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题库建设任务。 (二)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字典标准 依托市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包括企业管理、行业监管、网格化管理、隐患排查、行政执法、应急救援、安全事故、考核督办、技术服务机构等模块),完成《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字典标准》编制。 以应急物资管理、应急指挥平台、自然灾害、地震及正在建设的应急管理领域信息化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智能锁联管系统、加油站检测预警及动态监控系统、电气火灾安全防控系统、风险点危险源管控系统、安全生产考试管理系统、12350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安委办成员单位接入数据类型,完成《应急管理信息化数据字典标准》编制。 (三)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资源目录标准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的数据目录标准及我市智慧城市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业务,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进行业务数据资源排序、编码, 建立数据资源对外开放的规范,完成《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资源目录标准》、《应急管理信息化数据资源目录标准》编制。 (四)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模型标准 通过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业务数据模型中各类业务元数据的数据结构、数据操作、数据约束标准进行定义,完成《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模型标准》、《应急管理信息化信息化数据模型标准》编制。 (五)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编码标准 编码设计的科学性、一致性,完整性、易用性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实际信息化系统的实际开发,通过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业务的充分理解,完成《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编码标准》、《应急管理信息化信息化数据编码标准》编制。 (六)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集成接口统一规范 根据市应急局与下属各区局之间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共享交换需求,实现市、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完成《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集成接口统一规范》,《应急管理信息化数据集成接口统一规范》编制。 (七)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标准使用建议书 为更好实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标准的应用,完成《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标准使用建议书》,《应急管理信息化数据标准使用建议书》。 (八)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标准管理体系 对智慧应急的管理、运营、技术进行总结归纳(包括管理制度、技术运维、考核管理),并做好应急管理业务体系的管理、业务、技术和科研,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标准管理体系编制,完成《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标准管理体系》,《应急管理信息化数据标准管理体系》编制。 | |||||||||||||||||||||||
商务需求 | 1、项目完成期限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此项目。 2、项目进度安排 该项目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进度分别如下: (一)城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题库数据汇聚 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中标后1个月内,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信息化的调研及资料整理工作; 第二阶段:2019年11月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题库建设工作方案; 第三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题库建设任务。 (二)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字典标准 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中标后1个月内,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调研; 第二阶段:2019年11月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字典标准初稿编制; 第三阶段:2019年12月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字典标准评审及修订; 第四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字典标准资料整理归档。 (三)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资源目录标准 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9年11月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资源目录标准初稿编制; 第二阶段:2019年12月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资源目录标准评审及修订; 第三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资源目录标准资料整理归档。 (四)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模型标准 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9年11月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模型标准初稿编制; 第二阶段:2019年12月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模型标准评审及修订; 第三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模型标准资料整理归档。 (五)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编码标准 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9年11月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编码标准初稿编制; 第二阶段:2019年12月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编码标准评审及修订; 第三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编码标准资料整理归档。 (六)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集成接口统一规范 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9年11月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集成接口统一规范初稿编制; 第二阶段:2019年12月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集成接口统一规范评审及修订; 第三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集成接口统一规范资料整理归档。 (七)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标准使用建议书 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9年11月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标准使用建议书初稿; 第二阶段:2019年12月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标准使用建议书评审及修订; 第三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标准使用建议书资料整理归档。 (八)形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标准管理体系 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9年11月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标准管理体系初稿; 第二阶段:2019年12月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标准管理体系评审及修订; 第三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据标准管理体系资料整理归档。 3、付款方式 第一次支付: 签订服务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服务方向购买方提交合同总额90%的项目款发票(即人民币伍佰万肆仟元整¥5,004,000.00元),购买方于10个工作日内(因履行政府财政部门的付款手续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向提供服务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项目款,作为项目前期费用; 第二次支付: 1.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题库建设任务; 2.《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字典标准》、《应急管理信息化数据字典标准》资料一式三份; 3.《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资源目录标准》、《应急管理信息化数据资源目录标准》资料一式三份; 4.《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模型标准》、《应急管理信息化信息化数据模型标准》资料一式三份; 5.《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编码标准》、《应急管理信息化信息化数据编码标准》资料一式三份; 6.《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集成接口统一规范》,《应急管理信息化数据集成接口统一规范》资料一式三份; 7.《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标准使用建议书》,《应急管理信息化数据标准使用建议书》资料一式三份; 8.《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标准管理体系》,《应急管理信息化数据标准管理体系》资料一式三份。 以上项目成果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提供服务方向购买方提交合同总额10%的项目款发票(即人民币伍拾伍万陆仟元整¥556,000.00元),购买方于10个工作日内(因履行政府财政部门的付款手续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向提供服务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项目款。 4、验收要求 验收内容具体如下: 1.完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题库建设任务; 2.《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字典标准》、《应急管理信息化数据字典标准》资料一式三份; 3.《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资源目录标准》、《应急管理信息化数据资源目录标准》资料一式三份; 4.《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模型标准》、《应急管理信息化信息化数据模型标准》资料一式三份; 5.《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编码标准》、《应急管理信息化信息化数据编码标准》资料一式三份; 6.《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集成接口统一规范》,《应急管理信息化数据集成接口统一规范》资料一式三份; 7.《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标准使用建议书》,《应急管理信息化数据标准使用建议书》资料一式三份; 8.《安全生产信息化数据标准管理体系》,《应急管理信息化数据标准管理体系》资料一式三份。 购买方以上数据标准及相关成果为标准进行验收。 | |||||||||||||||||||||||
评标信息 | 此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不涉及评标信息。 |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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