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勘查院采购一台矿石分析仪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勘查院采购一台矿石分析仪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勘查院采购一台矿石分析仪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勘查院,现委托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勘查院采购一台矿石分析仪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9-1924;
三、项目预算金额:31万元(最高投标限价31万元);
四、采购需求:
4.1采购范围:一台矿石分析仪;
4.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并调试完成;
4.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4质保期:18个月
4.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4.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7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
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3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采购内容;
6.4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注:在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时,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本条之规定对供应商信用情况进行现场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拒收其投标文件、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退还。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8.1 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8.2 地点: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12室);
8.3 方式:现场领取;
8.4 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8.5 其他有关事项: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 时间:2019年10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9.2 地点: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21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 时间:2019年10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10.2 地点: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七楼721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勘查院
地 址:郑州市郑开大道康庄路河南地矿郑东大厦
联系人:黄经理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泰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楼712室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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