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信托金融开放服务接入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藏信托金融开放服务接入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西藏信托金融开放服务接入平台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供应商前来参加。

1.1 磋商项目情况

1.1.1 项目名称:西藏信托金融开放服务接入平台

1.1.2 采购编号:XZ-ZBDL-********

1.1.3 项目预算:人民币10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1.4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选择一家合格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金融开放服务接入平台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1.2 供应商资格

1.2.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2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1.2.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1.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1.2.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3.1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1.3.2 集中发售时间:自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6:00。

1.3.3 集中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世宁大厦310室。

1.3.4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1.3.5 供应商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 磋商

1.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和地点

1.4.1.1 递交时间:2019年 10 月 8日下午13:30-14:00。

1.4.1.2 截止时间: 2019 年 10月 8 日下午14:00,超过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1.4.1.3 递交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金桐西路10号远洋光华国际C座1708会议室( 具体地点 )。

1.4.2 磋商时间和地点

1.4.2.1 磋商时间: 2019 年 10 月08日下午14:00,届时请各供应商派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1.4.2.2 磋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桐西路10号远洋光华国际C座1708会议室。

1.5 采购人相关情况

采购人名称: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桐西路10号远洋光华国际C座1708

采购人联系方式:186*****825

1.6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情况

开户名称:北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电话:***-********-****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世宁大厦310室

1.7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7.1 中小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

若供应商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小型、微型企业,或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磋商报价扣减6%后再计入报价得分的评审(不累计扣减)。

若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均属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按原报价进行评审。

1.7.2 节能环保要求

供应商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如是节能产品,应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强制采购的产品按照强制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

(1)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准。

(2) 上述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采购公告发布时最新一期清单或投标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的清单。

1.7.3 信息安全要求

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接入平台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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