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厂前区公共办公生活设施系统凯旋门、广场、停车场、道路、绿化等公辅、配套设施工程第一阶段建设(标段二)澄清公告(一)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厂前区公共办公生活设施系统凯旋门、广场、停车场、道路、绿化等公辅、配套设施工程第一阶段建设(标段二)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P74原图纸目录:
超越大道
序号 | 图纸目录 | 数量(套) | 图号 |
1 | 电力工程 | 1 | FG112601-SS-DL01-(0a,1~26); DL01第1号变更单 |
2 | 给排水工程 | 1 | FG112601-SS-GS01-(0a,1~7,8a,9,10a,11~22) |
3 | 通信工程 | 1 | FG112601-SS-TX01-(0~7) |
4 | 道路工程 | 1 | FG112601-SS-ZT01.01-(0~22) |
5 | 交通工程 | 1 | FG112601-SS-ZT01.02-(0~18) |
6 | 交通监控工程 | 1 | FG112601-SS-JK01-(0~32) |
7 | 绿化工程 | 1 | FG112601-SS-ZT01.03-(0~5) |
东一路 | |||
序号 | 图纸目录 | 数量(套) | 图号 |
1 | 电力工程 | 1 | FG112601-SS-DL04-(0a,1~18); DL04第1号变更单 |
2 | 给排水工程 | 1 | FG112601-SS-GS04-(0~19) |
3 | 通信工程 | 1 | FG112601-SS-TX04-(0~6) |
4 | 道路工程 | 1 | FG112601-SS-ZT04.01-(0~20) |
5 | 交通工程 | 1 | FG112601-SS-ZT04.02-(0~16) |
北支三路 | |||
序号 | 图纸目录 | 数量(套) | 图号 |
1 | 电力工程 | 1 | FG112601-SS-DL15-(0a,1~10); DL15第1号变更单 |
2 | 给排水工程 | 1 | FG112601-SS-GS15-(0~15) |
3 | 通信工程 | 1 | FG112601-SS-TX15-(0~7) |
4 | 道路工程 | 1 | FG112601-SS-ZT15.01-(0~15) |
5 | 交通工程 | 1 | FG112601-SS-ZT15.02-(0~8) |
南支三路 | |||
序号 | 图纸目录 | 数量(套) | 图号 |
1 | 给排水工程 | 1 | FG112601-SS-GS20-(0~19) |
备注:以上图纸的绿化、绿化给水喷淋、绿化照明、超越大道海绵城市、栈道、雕塑、景观工程后续统筹考虑,均不在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内。
现变更为:
超越大道
序号 | 图纸目录 | 数量(套) | 图号 |
1 | 电力工程 | 1 | FG112601-SS-DL01-(0a,1~26); DL01第1号变更单 |
2 | 给排水工程 | 1 | FG112601-SS-GS01-(0a,1~7,8a,9,10a,11~22) |
3 | 通信工程 | 1 | FG112601-SS-TX01-(0~7) |
4 | 道路工程 | 1 | FG112601-SS-ZT01.01-(0~22) |
5 | 交通工程 | 1 | FG112601-SS-ZT01.02-(0~18) |
6 | 交通监控工程 | 1 | FG112601-SS-JK01-(0~32) |
东一路 | |||
序号 | 图纸目录 | 数量(套) | 图号 |
1 | 电力工程 | 1 | FG112601-SS-DL04-(0a,1~18); DL04第1号变更单 |
2 | 给排水工程 | 1 | FG112601-SS-GS04-(0~19) |
3 | 通信工程 | 1 | FG112601-SS-TX04-(0~6) |
4 | 道路工程 | 1 | FG112601-SS-ZT04.01-(0~20) |
5 | 交通工程 | 1 | FG112601-SS-ZT04.02-(0~16) |
北支三路 | |||
序号 | 图纸目录 | 数量(套) | 图号 |
1 | 电力工程 | 1 | FG112601-SS-DL15-(0a,1~10); DL15第1号变更单 |
2 | 给排水工程 | 1 | FG112601-SS-GS15-(0~15) |
3 | 通信工程 | 1 | FG112601-SS-TX15-(0~7) |
4 | 道路工程 | 1 | FG112601-SS-ZT15.01-(0~15) |
5 | 交通工程 | 1 | FG112601-SS-ZT15.02-(0~8) |
南支三路 | |||
序号 | 图纸目录 | 数量(套) | 图号 |
1 | 给排水工程 | 1 | FG112601-SS-GS20-(0~19) |
备注:
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超越大道(凯旋门至南支三路)、东一路(北支三路至环厂北一路,且将雨水污水管网施工至南支三路)、北支三路(超越大道至东一路)、南支三路(仅施工雨水污水管道)一共4条道路及管线施工,包含道路工程、道路排水、道路照明、地基处理、动力管线等。
2、以上图纸的绿化、绿化给水喷淋、绿化照明、超越大道海绵城市、栈道、雕塑、景观工程后续统筹考虑,均不在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内。
二、招标文件p76原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工程技术规范采用建设部现行工程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及强制性标准条文及有关的标准技术规范,计量支付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其他要求:一、承包人施工范围
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含总图红线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施工选材需严格按照发包方提供的材料选型及合同要求的材料选型进行采购,承包人承担全部主体设备的安装。路灯、电缆及户外型路灯控制箱等主体设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并由承包人提供安装服务。
其中:
1、电线电缆推荐采用:“桂林国际电缆总厂”、“华菱电缆”、“远东电缆”。
2、灯具参数要求:
(1)灯源为“LED”白色光源,均为半截光型;初始仰角:10度(仰角可调);显色指数:Ra≥75;色温大于6500K;灯具功率防护等级IP65;灯源效率≥85%,整灯光效≥95lm/W。
(2)灯杆材质要求为SS400低硅低碳钢,一次压制成型,埋弧焊接,拔杆,外侧喷塑,内外侧均应热镀锌,其中锌层厚度≥85μm,塑层厚度≥100μm,表面光滑,灯门在灯臂正向的左侧(灯门尺寸为400×110㎜,在法兰盘上方1000㎜),9米灯杆下部杆径≥200㎜,壁厚≥4㎜。
(3)灯门内安装单相漏电开关,灯杆壁内应设置独立接地孔位,PE线应采用热镀锌螺旋与接地孔连接,并有防盗链,抗风压>52米/秒,灯具电源模块组与光源模组应可现场替换,电器腔内除电源外须预留长×宽×高=300×90×60mm的空间,用于将来放置单灯控制器,电源模组与LED模组灯线接线端子排预留调光接口,将来电源模块与单灯控制器连接,用接线端子排在电器腔内。
3、交通监控设备推荐采用:“海康威视”、“大华”、“柯达”、“天地伟业”,交通监控设备信号需可接入厂区生产指挥中心监控平台进行管理。
4、球墨铸铁管、螺旋焊接钢管、HDPE管、UPVC实壁管的各项性能参数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5、砼采用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防城港桂科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商品砼,钢材采用柳钢产品。
6、路面铺设沥青前,中标单位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现状砼路面进行检测,并将道路检测成果报告提供设计部门以确定现状砼路面病害处理方案,检测内容主要包括路面破损状况调查、路面承载能力检测、结构厚度及强度检测及混凝土板接缝传荷能力检测等,现场检测及报告编制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要求。检测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再调整。
7、因现状砼路面病害处理投标前无法确定具体工程量,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需根据施工图中现状道路病害处理图所示的各种做法,采取单价方式报价,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8、土方工程按机械开挖三类土计算;弃土地点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运距按10km内计算,如实际运距超过10km,不再调整,由此发生的排污费、排土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工程结算时不计算。现场挖基床土方、钢渣层、砼块、淤泥等工程量由投标单位自己实测估算,一并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9、由于本工程的地点在基地厂前区内,车辆行人较多,本工程封闭或半封闭施工期间产生的24小时人工值守(含交通指挥等)、道路围栏、警示标志、警示灯及赶工措施、成品保护措施、抽水台班等各项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实测估算,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0、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道路实际施工需要使用的机具、设备,其机械费用全部含在投标包干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11、不同项目、不同标段之间有可能存在交叉施工作业和分阶段施工,施工单位需各自做好施工管理和配合工作,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并无条件服从业主单位关于整个厂前区的项目进度安排。
现变更为:
本工程技术规范采用建设部现行工程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及强制性标准条文及有关的标准技术规范,计量支付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其他要求:一、承包人施工范围
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包含第六章图纸及备注所示总图红线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含路灯基础、路灯安装所需电线电缆在内),施工选材需严格按照发包方提供的材料选型及图纸、合同要求的材料选型进行采购,承包人承担全部主体设备的安装。路灯由发包人自行采购,并由承包人提供安装服务。
其中:
1、原设计利用已有200KVA变压器,现变更为新增一台200KVA变压器,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安装。
2、电线电缆推荐采用:“桂林国际电缆总厂”、“华菱电缆”、“远东电缆”。
3、交通监控设备推荐采用:“海康威视”、“大华”、“柯达”、“天地伟业”,交通监控设备信号需可接入厂区生产指挥中心监控平台进行管理。
4、球墨铸铁管、螺旋焊接钢管、HDPE管、UPVC实壁管的各项性能参数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5、砼采用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防城港桂科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商品砼,钢材采用柳钢产品。
6、路面铺设沥青前,中标单位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现状砼路面进行检测,并将道路检测成果报告提供设计部门以确定现状砼路面病害处理方案,检测内容主要包括路面破损状况调查、路面承载能力检测、结构厚度及强度检测及混凝土板接缝传荷能力检测等,现场检测及报告编制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要求。检测费用计入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再调整。
7、因现状砼路面病害处理投标前无法确定具体工程量,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需根据施工图中现状道路病害处理图所示的各种做法,采取单价方式报价,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如此项单价不报,视投标单位自动让利或已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内,中标后不再调整。
8、土方工程按机械开挖三类土计算;弃土地点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运距按10km内计算,如实际运距超过10km,不再调整,由此发生的排污费、排土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工程结算时不计算。现场挖基床土方、钢渣层、砼块、淤泥等工程量由投标单位自己实测估算,一并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9、由于本工程的地点在基地厂前区内,车辆行人较多,本工程封闭或半封闭施工期间产生的24小时人工值守(含交通指挥等)、道路围栏、警示标志、警示灯及赶工措施、成品保护措施、抽水台班等各项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实测估算,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0、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道路实际施工需要使用的机具、设备,其机械费用全部含在投标包干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
11、不同项目、不同标段之间有可能存在交叉施工作业和分阶段施工,施工单位需各自做好施工管理和配合工作,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并无条件服从业主单位关于整个厂前区的项目进度安排。
三、招标文件中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9:30(北京时间)。现递交截止时间待定,具体时间留意网上公告。
特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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