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中心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机关事务中心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中心受阿拉善盟机关事务中心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机关事务中心电梯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阿拉善盟机关事务中心电梯设备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NALSZFCGJ2011—6—A1027
2、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1 | 机关事务中心电梯设备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1年5月11日至2011年5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分到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并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经初审合格后获取采购文件。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http://www.als.gov.cn/zfcg/阿拉善政府采购网站上的“招标文件”栏目下载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4、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书(提供制造厂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需合资以上品牌。须具有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必须具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核发的安装资质证书、维修保养资质证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电梯运行大于或等于4米/秒的生产许可证。(该项要求适用于垂直电梯投标单位)
7、投标人必须具备电梯设备生产及销售资质的生产商或具有电梯设备品牌代理资质的供应商。同一品牌的电梯设备只允许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且必须具备电梯设备生产企业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9、本次招标不限电梯设备的品牌;
10、有近三年该项目成交合同;有近三年该项目中标通知书。
11、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原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12、投标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13、具有良好售后服务能力;
14、其他相关资质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原件,否则按废标论处。
异地企业可在http://www.als.gov.cn/zfcg/阿拉善政府采购网站中下载《阿拉善盟投标供应商登记表》,书面填写后与其它要求提供的文件传真到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登记。传真后要与项目负责人通过电话进行确认是否有效。
四、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时间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整。投标企业须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回单传真至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150*****5968
开户行: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5月17日18时00分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11年5月19日上午9时
地点:阿拉善盟阿左旗额鲁特西路工会俱乐部楼后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传真:****-*******
阿拉善盟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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