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四标段(二次)
海兴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四标段(二次)
海兴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四标段(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字【2019】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19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海兴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输水管线、水厂扩建(含模块化水设备安装)及老旧设施更新改造、村口水表更换及部分村外管网改造等。标段划分:一标段:张王文水厂、小山水厂土建工程;二标段:张王文水厂、小山水厂净水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三标段:张王文水厂输水管线及西官庄村外管网改造工程,水表安装工程;四标段:水厂设施改造工程;五标段:水表购置工程;六标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23 09:00至2019-09-27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其它网站无效)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及时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后果自负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0-17 09:30,地点为 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行二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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