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拆除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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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盐城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对南新河船厂公有厂房处理意见,受盐城市国有资产委员会和盐城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决定对国有资产进行变现处理,公有厂房处理残值收归国有,用于处理南新河船厂企业职工遗留问题,现对外招标拆除单位。
一、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单位参与南新河船厂整理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旧房拆除工程的招标报名。
二、盐城经济开发区成大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拆除项目概况。拆除工程共涉及1个项目。
标段内容:
南新河船厂地块南新河船厂内建筑物及构筑物,分两批拆除。总拆除房屋总面积约为31670.69㎡。
四、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拆除施工单位;
3、持有房屋拆除工程小型建造师、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等相关证书。
4、本次招标拆除项目全部采取机械拆除。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交的资料:报名公告时间2011年5月12日9时至2011年5月18日16时,集中投递时间:2011年5月19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截止。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密封后投至南新河船厂拆迁建设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新河船厂院内)。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小型项目建造师和B类证书(必须是同一人)、安全员(C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经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单位,于2011年5月19日上午11时前凭入围通知(电话通知)至南新河船厂拆迁建设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新河船厂院内)刘铭锋处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领取招标文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转帐,不得交存现金,否则作废标处理)100万元至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开户行:江苏银行盐都支行;帐号:****************2。联系电话刘铭锋139*****155、周意华137*****158

盐城经济开发区成大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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