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病床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近三年(从2016年10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3)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病床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9-W0088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各类病床,共计328张/详见技术规格 5、交付地址:新华医院 6、交付日期:所有货物均为合同生效后30天内交付至买方现场 7、采购预算金额:*******.8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8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9-20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9-27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纳税缴费凭证(近三个月任意一月);3、社保缴费凭证(近三个月任意一月)。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9-20 17:00:00至2019-09-27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需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成功报名,并在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签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0-11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10-11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9楼第八会议室(并上传到上海政府采购电子采购平台) 2、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9楼第八会议室(并上传到上海政府采购电子采购平台)。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正4副书面投标文件,无需携带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有意参与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可于规定时间内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直接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也可通过网上支付将招标文件购置费直接支付到以下账户:(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2) 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 账号:***************;通过网上支付时,请务必在付款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购置费/项目编号;供应商代表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好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如通过网上支付时,应将该资料以邮件形式发给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zhenghongmin@shabidding.com)。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