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战役配水池战斗遗址保护工程监理(二次)
辽沈战役配水池战斗遗址保护工程监理(二次)
1.招标条件
辽沈战役配水池战斗遗址保护工程监理(二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辽沈战役配水池战斗遗址保护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沈战役配水池战斗遗址保护工程监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锦州市。
2.2计划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起至建设项目经国家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止(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3质量标准: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2.4招标范围:辽沈战役配水池战斗遗址保护工程监理(二次)工作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种资质即可:
3.1.1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
3.2项目总监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5日(每天8:30 时至 16:30时)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www.j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4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 2019年10月1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辽沈战役配水池战斗遗址保护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西安里215-96号
联系人:马俊
电 话:183*****758
传 真:****-*******
邮 箱:********1@qq.com
2019年9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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