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牦牛公用品牌机场广告投放(第二次)采购公告
青海牦牛公用品牌机场广告投放(第二次)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牦牛公用品牌机场广告投放(第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 ||
行政区域 | 青海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20日19:1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楼12203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0月16日11:00 | ||
开标地点 |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大屏幕)详见当天大屏幕) | ||
预算金额 | ¥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宁市城西区交通巷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楼122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招标项目编号:陕西瑞恒公招(服务)2019-038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包2 | 1 | ******* | /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广告投放; | |
2 | 包3 | 1 | ******* | / | 西宁曹家堡机场广告投放。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9-23至2019-09-27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楼12203
3.标书售价(元):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及包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10-16 11:00:00
七、投标地址: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大屏幕)
八、开标时间:2019-10-16 11:00:00
九、开标地址: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包2 | 8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 | ****************014(收款行号:********0114) |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本公司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汇(转)入规定的账户。 | |
2 | 包3 | 4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 | ****************014(收款行号:********0114) |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本公司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汇(转)入规定的账户。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楼12203
2、采购人名称: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交通巷4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姜薇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0号
附件信息:
********728/20199/1f421008-e531-480a-88d7-91492afce5d3" ignore="1">青海牦牛机场招标文件2019-09-20最终版本.docx
123.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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