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9-09-22在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为郑州市南曹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采购污水污泥处理系统货物及服务项目。
郑州市南曹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 25 万 m 3 /d,一期工程(近期)设计规模10.0 万 m 3 /d,其中土建规模 10.0 万 t/d,设备分两批安装(每批安装规模为 5 万m 3 /d),出水水质主要指标执行准Ⅲ类水质标准。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该项目前期审批已完成,资金已到,设计完成,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813-194GMHG19303/01
招标项目名称:采购污水处理系统货物及服务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河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预处理设备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水泵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3 | 推流器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4 | 风机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5 | 高低压供配电设备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6 | 自控系统设备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经验:
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的10万m3/日及以上规模的市政污水处理项目有成套设备供货的业绩至少1项,该业绩单笔合同的采购范围必须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设备、自控设备的供应,该业绩对应合同(单笔合同)的货物金额须大于等于900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
4.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或提供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部分主要招标货物制造商及服务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必须提供授权书的主要货物及服务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资料表13.3”。
5.投标人须具有一定的成套设备供货能力和工程集成能力,能够协助设计院完成相关设计工作,并按照最终的设计施工图完成系统货物的供应和服务的提供。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破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9-09-2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9-09-27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中国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招标文件售价:¥10000/$1430
其他说明: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授权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证明投标人经验能力的业绩合同及对应主要章节的复印件。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并提供查询复印件真伪的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10-18 09: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3号康福瑞假日酒店8楼806会议室
开标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3号康福瑞假日酒店8楼806会议室
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
http://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评标结果将在必联网和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院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2号楼3层301号
联系人:危先生、范先生
联系方式:+86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信银行南阳路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人民币):
****************233
账号(美元):
****************205
9、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全部标段的投标,但原则上仅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评标时被评定成为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将确定该投标人成为两个标段中其投标总报价较高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异议,否则取消其所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