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南校区车库墙体维修工程的采购公告
锦州医科大学南校区车库墙体维修工程的采购公告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锦州医科大学委托,对锦州医科大学南校区车库墙体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编号:LNLH-2019-134-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锦州医科大学南校区车库墙体维修工程 |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 1项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8848.29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98848.29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项目经理专业为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7.4近三年内(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9月25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2号华府新天地C4座3515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6、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时间:2019年9月27日北京时间11:0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会议地点: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9月22日至2019年9月25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锦州医科大学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2号华府新天地C4座3515室
项目联系人:王龙 王雪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箱地址:lnlhzbgs@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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