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民医院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人民医院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为落实《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促进医疗机构可回收废塑料物品的规范回收处置,提高再生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就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WYYB-FW-*******

二、采购项目名称: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服务

三、采购方式:公开采购

四、评标办法:最高价评标法

五、采购项目概况:(货物名称、用途、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等):

序号

回收处置物资

年回收处置量(预估)

项目主要要求

备注

1

未被污染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

60吨

回收、处置并及时打扫清运出医院,确保符合卫生、环保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相关规定的要求。详见第三章

2

未被污染一次性玻璃输液瓶

30吨

备注:回收、处置物资不含厂家重复使用需带回的包装物,不涉及医院报废财产。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供应商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3、供应商要在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回收分会和再生塑料分会公布的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试点企业信息表中;

八、采购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9年9月23日起至2019年9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温岭市医疗中心工程建设指挥楼二楼招投标办公室(城西街道川安南路333号)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27日 15时00 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温岭市医疗中心工程建设指挥楼一楼会议室(城西街道川安南路333号)

十一、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

2、联系人:林格 电话:****-******** 139*****028



标签: 发布 处置 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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