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测预警设施设备采购三标段招标公告
县监测预警设施设备采购三标段招标公告
辽宁省2010年度9个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采购
(三标段:宽甸县、辽阳县监测预警设施设备采购)
采购公告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对辽宁省2010年度9个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采购(三标段:宽甸县、辽阳县监测预警设施设备采购)在国内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三标段:宽甸县、辽阳县监测预警设施设备采购(辽宁省2010年度9个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采购共分为七个标段,除七标段不得与其他标段兼投外,供应商如具备各标段要求的资格则可兼投若干个标段,但只允许成交其中一个标段)。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1、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2008年至今具有同类项目(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或水雨情采集监测系统)实施案例;
3、通过双软认证(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证);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2011年5月12日至2011年5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投标单位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软件企业认证证书原件;
(5)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原件;
(以上资料除提供原件外,另需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法人和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2008年至今具有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复印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5月23日9: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 人:包处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22号
项目联系人:魏绍斌
联系电话/传真:********-***/********
辽宁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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