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免煎颗粒招标公告
中药免煎颗粒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一. 招标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中药免煎颗粒
1.2项目招标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1.3招标单位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3号 邮政编码:100040
1.4单位电话:********--6602;8897
1.5法定代表人:刘成源 职务:院长
1.6项目联系人:
王宝莉(部门:药剂科) ********
二.招标原则及招标内容
2.1招标原则
2.1.1本项目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采用公开邀请招(议)标方式。
2.1.2凡是自愿参加此项目招标活动,并具有相应资格,有供应能力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
2.2招标内容
2.2.1免煎颗粒
2.2.2免煎颗粒调剂设备
2.2.3常用品种报价表:(见招标文件)
2.2.4设备报价表(见招标文件)
2.2.5 生产工艺标准和质量标准说明
包括生产工艺、原料来源、炮制、制法、性状、鉴别、检查、浸出物含量测定、重金属限度检查、农药残留限度检查、功能主治、用法用量、注意、规格、贮藏等情况。
2.2.6 相关情况说明
提供占地面积、布局图、人员配备、业务开展要求(如网络要求)等情况说明
三.招标要求
3.1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单位应具备经营中药免煎颗粒营业执照
3.1.2具备法人资格
3.1.3具备银行资信证明
3.2投标单位提供产品性能质量要求
3.2.1提供产品应满足招标单位的技术、质量要求;并满足自动调剂分装要求。
3.2.2提供产品应是优质产品,应具有质量标准认证。
3.3交货及售后要求
3.3.1签定合同正式生效起60日内交货。
3.3.2免费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 免费提供所需材料。
3.3.3调剂设备由供货方负责终身维修,接维修通知24小时内到场处理,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故障需4小时到场排除。
3.3.4付款方式:(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须知
4.1投标单位在医院指定时间、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或索取电子版自行打印。
4.2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符合、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4.3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招标文件)
五.招投标
5.1招投标程序
5.1.1凡自愿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1年 5 月19日16时前到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药剂科领取招标文件,同时进行答疑。(或致电******** 索取电子版,自行打印。)
5.1.2-5.1.5(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各投标单位于2011年5月30日12 时前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报送到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石景山鲁谷路33号)药剂科,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2.2投标文件接收人:王宝莉,电话:********
六.开标(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见招标文件)
八.中标通知(见招标文件)
九.签定合同
9.1投标单位按照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
9.1.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9.1.2此招标文件由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负责解释。
9.1.3根据治理商业贿赂的基本要求和我院有关廉政规定,中标方与院方必须签定廉政协议书。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法定代表人:刘成源
20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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