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央视广告投放服务采购央视广告投放服务采购公告
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央视广告投放服务采购央视广告投放服务采购公告
项 目 编 号:DZC********
计 划 编 号:ZCB********
甲 方: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
乙 方:中视金桥广告有限公司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DZC********大庆市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央视广告投放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为了更好的给甲方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法章、DZC ******** 项目的中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央视广告投放 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表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履约期限 | |||
---|---|---|---|---|---|---|---|---|---|---|
央视广告投放 | CCTV-9纪录频道 早中晚三个质优时段,制作、播出60秒宣传片。共计播出频次不少于540次,并赠播不低于240次频次。并按月提供第三方播出证明。 | 项 | 1 | *******.00 | *******.00 | 分期付款,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合同价款的五分之一 | 2019-12-31 | |||
合计 | 肆佰玖拾柒万贰仟壹佰零壹元整(*******.00元) |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CCTV-9纪录频道 早中晚三个质优时段,制作、播出60秒宣传片。共计播出频次不少于540次,并赠播不低于240次频次。并按月提供第三方播出证明。
(二)服务期限:2019年12月31日
第三条 付款方式(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付款时需依据采购申报单、成交通知书、验收结算书、设备验收单、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等采购资料结算)。分期付款,按月支付,每月提前15日支付合同价款的五分之一。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中标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5%,由中标方提交给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由中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履约保证金提交后合同生效,项目服务期满后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第五条 验收
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第六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其他由双方约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
2、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鉴证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中共大庆市委宣传部
地址:市政府楼10楼
法定代表人:宫镇江
授权委托代理人:李春明
电话:0459-*******
传真:0459-*******
邮政编码:163002
签订地点:大庆
签订日期:2019-09-18
乙方:中视金桥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金桥天阶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 李宗洲
授权委托代理人:李宏图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100020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东单支行
账号:****************95
签订日期:2019-09-18
户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0031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
签订日期:201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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