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职业教育中心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三期采购的招标公告
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委托,对兴城市职业教育中心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三期采购(项目编号:XDZB2019-ZFCG2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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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电子商务重点专业
| 电子商务重点专业内涵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设;电商实训室软硬件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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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学前教育重点专业
| 学前教育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设;实训室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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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酒店服务与管理重点专业
| 酒店服务与管理重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设;实训室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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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项目采购内容为3个合同包,供应商对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01包人民币72万元;02包人民币18万元;03包人民币27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01包人民币72万元;02包人民币18万元;03包人民币27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具有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等相关内容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或葫芦岛政府采购网上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9月24日8:30时起至2019年9月29日15: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城市兴海北街164医院东侧,快乐时光婚礼城对面)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4、资质条件(详见公告三);5、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公告前3个月政府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6、类似已完工程业绩(施工合同及已完工程税票);7、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8、报名表(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 www.ccgp-huludao.gov.cn自行下载)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两套留存),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09:30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19 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29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城市职业教育中心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兴城市河东路40号
项目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
139*****818 采购代理机构: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城市兴海北街164医院东侧,快乐时光婚礼城对面
项目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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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 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