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局青岛-上海-市政配套-B1007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八局青岛-上海-市政配套-B1007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工程综合说明
1.1工程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民乐大型居住社区工程 B1007地块
1.2建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
1.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5800m2
1.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1.5招标范围:浦东新区民乐大型居住社区工程 B1007地块工程 的 桩基工程,该工程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图纸范围内的桩机进退场、安拆,预制桩接桩、打桩、送桩、试桩施工内容。合同中写明的或隐含的由分包人的任何义务产生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中虽未提及但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或为了符合及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1.6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含增值税)
1.7.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8.安全标准:
(1)杜绝死亡、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杜绝任何形式的安全事故;杜绝影响较大的火灾、机械等非伤亡事故;杜绝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影响较大的环境污染事故;杜绝因管理不善导致的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和各类投诉事件;不发生其它影响较大的事故及影响安全生产许可证运行的事故、事件。
1.9.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19年8月1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实际现场开工指令单为准。
竣工日期:2019 年8月20日;
总日历天数为:20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质、资格要求
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的内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成立日期、营业期限、年度检验;
2.2承担该专业分包工程相对应的等级资质,包括的内容:企业名称、详细地址、建立时间、注册资本金、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经济类型、主项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承包工程范围、企业变更;
2.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的内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许许可范围、有效期;
2.4投标人资格审核参考如下:
(1)施工经验(具备上海地区同类工程类型施工经验并提供工业绩说明、其他开道口项目业绩说明);
(2)财务状况;
(3)施工设备(所有拟投入机械均需达到8成新以上);
(4)主要人员(具备相应资格,如,需要各配备经验丰富的挖机司机,用工方面严禁超过55岁的工人)
(5)其它。
2.5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合同备案人员社保、工资发放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领取招标文件起始日期:2019年7月7 日10:00点整;
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7月12 日 17:00 点整。
3.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南汇中心医院北侧中建八局红顶房子办公区西侧二楼合约部 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高维诗 , 联系电话:137*****064
有关现场方面事宜联系项目经理 张恩勇, 联系电话:137*****886
四、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起 5 天内。
五、投标保证金额
/万元(大写: / 万元整)。
六、投标文件份数及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5 份(一正肆副),密封递交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99号东方万国B2楼03层中建八局青岛公司
联系人:高维诗联系电话:137*****064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料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7月20 日13:30点整。
八、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书前交纳/ 元( 大写: / 元整)人民币作投标保证金(支票形式)。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否则该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如下帐号:
帐户: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帐号:5329 0006 4910 810
开户银行:招行苏州新区支行
九、投标保证金退还
招(议)标结束后,在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 元(大写:/万元整)转为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其他非中标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足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9年7月22日14:30~15:30(暂定)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99号东方万国B2楼03层中建八局青岛公司
开标参加人员: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参加
十一、评(定)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评标程序为评标入围单位确定、初步评审(即否决投标判别)、详细评审,招标人优先考虑与招标人合作过的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
1、评标入围单位确定
= 1 \* GB3 ①投标人必须为中建八局青岛公司合格分包商库中、并在有限期内的方能入围进行评标。
= 2 \* GB3 ②所有投标单位纳税人种须为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合规发票。
= 3 \* GB3 ③投标当天分包人带好投标文件(整套资料),准时到指定地点。
2、初步评审(即否决投标判别)
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在组长的主持下,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判别,对于出现否决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2.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本条指投标文件下列内容未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1)第二章:投标文件1-8
2.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详细评审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合同签订及注意事项
中标单位需在公布中标结果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组织管理人员进场,根据现场情况提交挖土计划,若中标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将由后续中标候选人中标。
十二、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分包招议标适用)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 元(大写:人民币 / 元整)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
履约保证金递交到如下帐号:
帐户: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帐号:5329 000 64910 810
开户银行:招行苏州新区支行
十三、投标费用
含现场勘察、差旅食宿、标书制作等,所有费用各投标单位自理,风险自行承担。
十四、废标条款
1、投标单位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开标,作废标处理。
2、投标书与招标文件不匹配,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3、经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违法分包,作废标处理。
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予以密封的。
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投标单位开标代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的,作废标处理;
7、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交电子版清单(提供可编辑的CECEL电子版,并以U盘形式提供)及电子版施工方案(招标文件若要求提供)的,作废标处理;
8、招标文件中的附件分包合同未盖章的,作废标处理;
9、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作废标处理;
10、招标合同需签字盖章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未准备的作废标处理。
1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到场开标,作废标处理
注:如有不明事宜方可电话咨询。137*****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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