舲舫乡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与经营权租赁招标公告

舲舫乡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与经营权租赁招标公告

茶陵县舲舫乡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与经营权租赁合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经招标单位研究决定,将茶陵县舲舫乡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与经营权租赁合并为一个项目对外组织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茶陵县舲舫乡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与经营权租赁合并招标项目;
  2、招标单位:茶陵县水利局;
  3、项目地点:茶陵县舲舫乡;
  4、项目规模:工程建设投资约500万元。水厂经营租赁期自竣工投产日起15年,经营期满一切资产无偿划归国有;
  5、要求工期:供水工程施工要求2011年5月25日开工,2011年11月15日前竣工(日历工期174天);
  二、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已基本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项目供水工程的施工必须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均三级及以上的资质企业。具备上述资质的企业凭有效资质证照可独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当不具备上述资质企业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时必须与具备该资质的企业签订施工协议书才能投标。协议书中必须明确供水工程的施工由具备该资质的企业完成,并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负责;明确水厂经营租赁权的承包方。施工企业必须授权给投标人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相关事务的权利,且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到位,接受相关部门的考勤与监督。
  四、投标人报名要求:投标人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前来报名: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均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B证、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专职安全员岗位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证岗位资格证、质量员岗位资格证;⑥法人授权委托书(仅限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⑦茶陵县水利局出具的水厂经营受益金缴纳证明。
  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该企业正式单位名称一致;如技术负责人注明的单位与企业单位名称不一致或未注明时需提交其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加盖当地劳动社保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职工个人账户查询单原件及复印件(须缴至2010年12月份)。
  投标人如属本项目中供水工程所要求的施工资质企业以外的,则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自然人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同时须提供本项目中供水工程施工所要求资质企业签订的施工协议书,以及供水工程施工企业上述①-⑦所有资料。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1年5月11日至5月17日下午16时
  2、地点: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县城炎帝南路)。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燕萍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