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PPP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PPP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9-09-23]



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PPP项目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已由赣发改交通[2015]1061号批准建设,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PPP项目招标人为南昌中铁穗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B部分)PPP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由银三角北站至京东大道站,主要途经南昌县、青云谱区、西湖区、东湖区、青山湖区、高新区等,线路全长28.5km,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共设22座车站;平均站间距1.33km,最大站间距2235m,为振兴大道站至沥山站区间;最小站间距607m,为十字街站至绳金塔站区间。设莲塘车辆段和高新停车场各一座,莲塘车辆段面积约21公顷,高新停车场面积约12公顷;南昌轨道交通3号线设置2座主变电站:在塘子河区域设置1座主变电站,与2号线资源共享;在八大山人站附近设置1座主变电站。

2.2 标段划分:4个标段。

2.3工期要求:

标段1:428日历天;暂定监理服务期限为2019年10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具体起止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书为准。

标段2:428日历天;暂定监理服务期限为2019年10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具体起止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书为准。

标段3:428日历天;暂定监理服务期限为2019年10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具体起止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书为准。

标段4:428日历天;暂定监理服务期限为2019年10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具体起止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书为准。

2.4招标范围:

标段1: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正线轨道工程(含正线、配线、出入线及U型槽部分)的监理服务。

标段2: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供电系统(变电所、杂散电流、PSCADA、环网等)、接触网、疏散平台(不含主变电所、停车场及车辆段);京东大道站—青山路口站(含墩子塘半个区间)共7站6区间的风水电系统、装饰装修(含全线广告灯箱,不含主变电所、停车场)及工艺设备工程的监理服务。

标段3: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银三角北站(含)—青山路口站(不含)共15站15区间的风水电系统、装饰装修(不含车辆段)、自动电扶梯(不含车辆段)、站台门系统的监理服务。

标段4:南昌市轨道交通3号线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FAS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防与门禁系统(含安检,不含停车场及车辆段)工程、自动售检票系统工程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1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要求如下: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且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4)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名,要求如下: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2016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江西省及南昌市投标禁入期内。

(6)外省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办理完成监理企业进赣备案手续。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02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④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要求如下: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或电力工程,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且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4)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共3名,均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1名为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1名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1名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均不得兼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2016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江西省及南昌市投标禁入期内。

(6)外省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办理完成监理企业进赣备案手续。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03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④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要求如下: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且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4)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共2名,均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1名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1名为机电安装专业,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均不得兼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2016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江西省及南昌市投标禁入期内。

(6)外省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办理完成监理企业进赣备案手续。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04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名,要求如下: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通信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且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4)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要求: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通信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中标后均不得兼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2016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江西省及南昌市投标禁入期内。

(6)外省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办理完成监理企业进赣备案手续。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01、02、03和04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选一个标段;投标人如在两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则仅保留其在投资额(招标控制价)较大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自动放弃其它标段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其他投标人排序依次递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

4.2 获取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30日

4.3 获取方式:

4.3.1 已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3.2 未使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3.3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4 其它事项:如遇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统一致电客服热线:400-850-3300,或加QQ(********56)进行咨询。

5.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南昌中铁穗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8.2联系人及电话:陈春度152*****669(工作时间:09时~12时、14时~17时)

8.3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8.4联系人及电话:柴庆水****-********/187*****996(工作时间:09时~12时、14时~17时)

8.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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