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中食堂、图书艺术楼屋面采光顶工程招标公告
新高中食堂、图书艺术楼屋面采光顶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新高中食堂、图书艺术楼屋面采光顶工程已由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依据临发改审批发【2009】561号文件的批复建设,招标人为临汾市公共事业发展投资公司新高中项目部,建设资金市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工程建设地址位于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南芦村西南部,主要内容为临汾新高中食堂、图书艺术楼屋面采光顶工程,总建筑面积2378㎡。其中食堂373㎡;艺术楼2005㎡。
该工程工期计划为35天。本次施工招标的范围:本招标项目临汾新高中食堂、图书艺术楼屋面采光顶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全部工程内容。本次施工招标一个标段选一个中标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并提供建造师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16日至2011年5月17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信息厅(体育北街73号)报名。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4)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7)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1年5月24日至2011年5月31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在临汾市体育北街16号市政公司五楼临汾市诚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评标地点详见施工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汾市公共事业发展投资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诚迅达招标代理
新高中项目部 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南芦村西南部 地 址:临汾市体育北街16号
邮 编:041000 邮 编:041000
联 系 人:杜文砧 联 系 人:刘俊杰
电 话:136*****760 电 话:138*****190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工行银苑支行 开户银行:建行山西省临汾市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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