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自治区松旺至铁山港东岸公路路面工程沥青材料招标公告
壮族自治区松旺至铁山港东岸公路路面工程沥青材料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G2019-GL095
1、招标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松旺至铁山港东岸公路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6]9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法人为广西旺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组成,招标人为广西旺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方案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6]927号文核准,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工程建设用沥青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广西壮族自治区松旺至铁山港东岸公路工程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10~2020)中高速公路网布局方案中纵2资源(梅溪)至铁山港高速公路的支线,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铁山港(龙潭)组团最重要的高速公路干线。路线主线位于玉林市博白县和北海市合浦县境内。主线桩号范围K0+000~K21+442.008,主线全长约21.44公里,龙潭连接线全长5.4公里,路基土石方*******立方米、路基防护及排水70347立方米、路面409663平方米、大桥共7座(总长1261.6m)、互通式立交3处、涵洞通道共98道、停车区1处、收费站1处,概算总额约18.1465亿元。
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博白县松旺镇周北村西南面,接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路线自北向南前进,经蕉林、坡头,在龙潭镇鱼垌附近设龙潭互通式立交,通过龙潭连接线接至国道G241,为龙潭镇及周边乡镇提供服务;此后路线进入合浦县白沙镇境内,依次经秧地角、牛头湖,在蔓头冲设白沙停车区;路线向南前进,经高岭冲、瓦窑、榕木山、高丰垌,下穿设计中的合浦至湛江铁路,之后与合浦至山口高速公路相接。设计车速采用120Km/h,整体式路基宽26.5m,分离式路基宽13.25m。连接线长度5.4公里,路基宽12m,双向二车道,设计速度80km/h。
2.2项目计划施工工期:预计12个月(以实际实施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松旺至铁山港东岸公路缺陷责任期时间一致)。
2.3本次路面工程沥青材料采购范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松旺至铁山港东岸公路新建全线(含同步建设连接线)的路面工程沥青材料采购,包含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散装)及SBS(I-D)改性沥青(散装),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合同段,合同编号为№LQ。估算数量和供应范围见下表:
合同号 | 规格型号 | 估算采购数量 (吨) | 货物技术标准 | 供应范围 |
№LQ |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 5562.90 | 满足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具体规格型号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SBS(I-D)改性沥青 | 7945.74 |
实际供应规格型号、数量以发包人确定的最终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具有沥青材料或建筑材料经营资格,且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有效)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相应的经验和充足的能力。
3.2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在国内公路路面工程中供应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改性沥青两项合计或其中某一项供应总量达到2万吨的业绩经验。
3.3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所投标的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含改性使用)品牌在国内公路路面工程中总销售(使用)量不小于20万吨。
3.4沥青库和改性沥青生产供应能力要求:在广西境内自有或租赁有沥青储存库,单个库容量不小于15000吨(要求为独立库,同一库容量只能作为一个投标人的证明材料)。随该储存库设置有生产能力不小于200吨/日的改性沥青加工生产成套设备。
3.5沥青运输能力要求:具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散装沥青运输能力不少于200吨/每日。
3.6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拟用的沥青生产厂家的道路石油沥青年生产能力要求不小于100万吨。
3.7财务要求:用于本项目的营运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采用银行信贷证明的其最高限额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
3.8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制造商,也可以是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沥青销售代理商需具有沥青生厂商针对本工程的产品出具的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产品的销售授权书(代理权证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予否决。
3.11投标人不得存在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1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招标数量
本项目招标共分1个合同包,允许中1个合同包。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9月23日至2019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能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完成投标单位注册即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即算报名成功)。
6.2本项目无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6.3如果投标或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是由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负责的,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递交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
8、现场考察及标前会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2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将于开标当天在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旺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合浦县白沙镇新村村委居照塘村合浦县交通警察大队白沙交通警察中队旁
邮 编:536121
联系人:霍先生
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临街商铺二楼203室
邮编:530029
招标联系人:曹女士、唐女士
招标联系电话:****-*******
传真:****-*******
13、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管处、监察室
联系电话:****-*******、****-*******
招标人:广西旺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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