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南市钢城区辛庄镇人民政府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南市】济南市钢城区辛庄镇人民政府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济南市钢城区辛庄镇人民政府贫困户人居环境改善提升项目 | 1 |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承担在建项目;5.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6.59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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