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小王庄四标段主体结构劳务招标公告
东丽小王庄四标段主体结构劳务招标公告
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
主体结构劳务工程
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负责人:王阿敏联系电话:186*****868
技术负责人:何永闪联系电话:151*****725
招标时间:2019年9月22日
目 录
一、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二、工程概况
三、现场情况简介
四、投标须知
五、投标报价要求
六、工程劳务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
七、违约责任
八、开标须知
九、评标和中标须知
十、混凝土、钢筋管理办法
十一、劳务分包HSE管理招标文件
十二、附件
第一条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1.1本招标工程面向是我司合格劳务分包企业名册中与我司合作良好,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实力、协调能力强的劳务分包队伍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同时投标人须认同本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方有资格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1.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应具备_壹_级资质且在津有合法注册手续、信用等级优良的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部三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并获得过相关称号;施工组织机构健全,自身管理到位,总体协调、调配能力强且稳定,用工手续齐全的成建制施工队伍,且未有违纪等不良记录。
1.2.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投标人需在招标人的技术方案上对方案的技术措施、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成本优化等方面进行深化。投标人需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1.2.3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出现恶意讨薪事件,并取得招标单位工程部门认可、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1.2.4投标单位积极配合项目月度结算、工程完工结算。
1.2.5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各专业工长、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兑付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执能部门及总包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以及配合实名制管理等。
1.2.6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投标人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2.7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1.2.8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按投标人中标价的1.3倍结算,同时,该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结算款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异议,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1.2.9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5、1.2.6、1.2.7、1.2.8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和相关事宜。否则,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1.2.10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面向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则需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为外地企业,则需要有进津备案证。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
2.2工程地点:天津东丽区小王庄;东至:迭山路,南至:程州道,西至:国山路,北至:程新道
2.3 建设单位:天津东辉置业有限公司
2.12.4 承包方式:采用建筑面积平米综合单价包干合同形式,即包清工、除本招标文件中注明的由招标人供应的材料以外的所有材料、中小型机械机具的合同形式。以上承包形式中的综合单价及平米包干价中包含所有人工费、辅材、招标文件中明确由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费、中小型机械机具的劳务分包形式。
2.5建筑面积:158727.39 m2
2.6结构类型:框剪结构
2.7现场条件:投标人应到工地视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况、现场道路、起卸限制及任何同施工有关的现场条件,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如中标,将不发生任何同现场条件有关的费用。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
3.1工程周边环境:天津东丽区小王庄;东至:迭山路,南至:程州道,西至:国山路,北至:程新道。投标人现场踏勘。
3.2临建、生活区宿舍和办公条件:招标人在施工现场为中标人提供施工用仓库、办公用房、生活区宿舍及食堂等临时设施,招标人对生活区的住宿及食堂统一实行大物业管理,招标人为中标人提供生活区宿舍内的住宿用床、床垫、床单、被罩、枕套等用品,中标人进场后需一次性缴纳160元/人的床上用品费用,生活区宿舍按标准间(按8人/间)及夫妻间设置,并对标准间按260元/月/间的标准进行收费,如标准间宿舍未满足8人的人员设置,则按不足人员增加100元/月/人标准进行收费,夫妻间按200元/月/间的标准进行收费;生活用水电费按大物业的统一规定使用;生活区食堂由大物业统一管理,中标人应按月为其现场的人员办理充值,并于每月15日前与大物业核对上月的消费总额并办理确认手续,该项费用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的月度结算中扣除。中标人应为其所有进场人员合理安排上述招标人提供的临时设施,住房内的日常生活必需品、办公必需品由中标人自理,中标人所有人员应统一服装、安全帽,所有人员按招标人要求办理床头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上述其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及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及维护费用。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度,出入有门禁系统,现场人员需要刷卡进出施工现场,办卡费用20元 / 张。
3.3临电:招标人只提供二级配电箱以上部分;其余三级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均由投标人提供。如果投标人使用不规范造成招标人电箱电缆的损坏,则需赔偿相应的损失。
3.4施工现场不能影响周围环境的环保。
3.5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劳务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6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见附表一;
序号 | 标段 | 单位 | 面积 | 地下室层数 |
1 | 4标段 | ㎡ | 21974 | 1 |
第四条 投标须知
4.1根据天津市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以综合评标为原则,最终确认1家以合理低价为中标单位。
4.2、评标方法:
分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淘汰最高价投标单位,剩余投标单位进行第二轮报价,投标人开启第二轮投标报价后,招标人根据项目团队面试结果及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考量,合理低价中标。
说明: 本工程开标后就投标报价确认中标候选人,并开始清标,若发现投标人报价错误、部分单价偏高或不合理,招标人会发出书面澄清,若投标人不同意调整将视为不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重新确认新的中标候选人。
4.3 本工程分四个标段:地下地上主体结构及车库部分报价。
4.4本工程承包内容及承包范围:
4.4.1承包范围: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地下地上主体结构及车库劳务分包工程。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并保证招标方免于任何责任。
4.4.2依据施工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包括由建筑面积变化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洽商)所含全部土建地下主体及车库结构施工的内容。具体结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基坑内的淤泥及污水、雨水,保证混凝土垫层及防水保护层和筏板的正常浇筑,及防水卷材的正常铺设,人工配合土方清槽(含基底 30 ㎝预留土清理及垫层下砂或粒石回填、集水坑、电梯基坑土方人工开挖、土方人工开挖、含打钎拍底)、垫层以上(含垫层)全部施工图纸包括的结构施工内容,包含塔吊土方、基础和安拆配合;人工配合车库外肥槽或基坑、基槽回填土(包括素土和 2:8 灰土)、房心回填土;基础垫层、地下主体及车库底板及梁侧的防水保护层、地下车库外墙立面防水找平层、保护层(按实际图纸要求);室内外模板支拆(含砖胎模的砌筑及抹灰、模板设计及具体要求以模板施工方案为准)、穿墙螺杆制安及外露头处理;钢筋工程(包含钢筋加工单审核、场外加工的工程实体钢筋清运、卸车及绑扎;措施钢筋的现场加工制作及绑扎);混凝土工程(包含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及养护;后浇带施工、穿墙杆的堵洞、管井等后浇板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预制构件的制作及安装,集水坑盖板的制作及安装);安全网、脚手板(作业层需满铺)、防护架、脚手架支护及拆卸的材料管理;与结构有关的由水电工程引起发生的补槽、堵洞、有关专业留洞及空调洞等的预留、预埋工作;现场试验配合;二次搬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生活区的清扫、施工场地的道路清扫);成品保护施工等。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
4.3工期目标
工程施工时间为: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指令为准。
4.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4.5投标履约保证金及投标费用:
4.5.1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需在第一次付款中扣除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如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此项费用由分公司财务统一收取,专款专用,保证金用于安全、质量、工期履约和队伍管理等。此保证金在项目进行中不予退还,过程中若发生支出由投标人及时补足额度,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4.5.3招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时间:见云筑网。
4.5.5投标截止时间:见云筑网。
4.5.6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
4.5安全文明施工:
1)我司承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天津市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2)我司确认如果我司中标,我司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劳务分包合同;7 个工作日内备案完成,进场施工前把施工人员的劳动合同100%签订完,施工期间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 100%,实名制卡开卡率达到 100%。
以上。如我司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贵司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我司承诺我司所有施工人员统一服装,生活区宿舍统一床单、被罩、枕套,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所有人员按贵司要求办理住宿手续;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4)我司承诺,我司中标后将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保证工人生活费的发放及工资的兑现,确保每月发给工人的工资不少于 2050 元/月,并且设立劳务管理员。
5)我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贵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完成贵司要求的各项目标及指标,现场文明必须符合贵司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现场、道路、大门口、门前人行步道保证干净整洁,实现责任区三包。
6)我司承诺如我司现场工人之间或与其他队伍之间发生打架斗殴或群殴事件,我司同意贵司对参与各方先各处罚 5000 元人民币,待查清责任后,对责任方追罚 20000 元的规定。
7)人员进场必须配备统一、全新的安全帽和马甲,进场前通知招标人安全部做安全教育;
8)现场使用电箱必须是“承插式防爆插头”,工业电箱进场前通知招标人机电部和安全部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组织进场;
4.6其它目标:达到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4.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4.8机械设备供应(详见后附一览表):
4.8.1招标人提供塔吊、室外电梯及混凝土输送机械;
4.8.2投标人提供中小型机具:包括电焊机、电锯、钢筋加工器具、木方粘接设备、对拉螺杆攻丝机、运输小型机械设备、混凝土振捣用振动棒、平板振动器、打夯机、二级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等,除本条中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机械外的为满足施工需要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机械。
4.9材料供应:由招标人供应材料明细详见《招标人供应材料清单》。除招标人提供实体性材料外的所有非实体性消耗材料均由投标人提供并包含于报价中。
序号 | 单项工程 | 招标人供应 | 投标人供应 | 备注 |
1 | 混凝土工程 | 商品混凝土 | 零星现场搅拌混凝土、所有辅材 | |
2 | 钢筋工程 | 半成品钢筋、套筒 | 铁丝、钉子、胶条、绑扎铅丝、钢电焊条、钢筋加工所需的所有机具辅材 | |
3 | 模板工程 | 木模板、木方、钢包木、碗口架、方钢 | 穿墙螺栓、模板卡、U 型卡、铁丝、钉子、胶条等辅材;砖胎膜用砖和水泥砂浆、快易收、脱模剂 | |
4 | 脚手架工程 | 脚手架钢管、卡扣、安全网、跳板 | 铁丝、绑扎丝等辅材 | |
5 | 预留预埋及伸缩缝 | 预埋件 | 止水钢板、膨胀止水条、焊剂、焊条氧气、乙炔等辅材等。 | |
6 | 安全文明施工 | 彩钢板围挡、水、电 | 扫帚、小推车、彩条布等 | |
7 | 回填土 | 土方、白灰、混凝土 | 手推车、打夯机、铁锹等 | |
8 | 其它 | 聚苯板 | 二级以下配电箱、电缆、 |
招标人仅提供上表中物资,投标人包括并不限于以上表中材料,招标人认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有经验且与招标人有长期默契合作的单位,能充分理解以上辅材的范围,以上辅材单价均进入投标人的报价中。
4.10招标人提供现场塔吊布置图、电子版钢筋模板混凝土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
4.11投标文件组成:
4.11.1法人委托书及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11.2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组织架构名单,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在近两年内施工过类似工程,投标人企业近期所施工工程质量、获得的荣誉称号等相关资料一览表,并与资格预审时一致。开标前,招标人将组织对所有参加投标单位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提前通知,招标人确定最终中标单位时将充分参考面试结果,一旦中标所有参与面试的人员姓名将写入合同,不可调整,否则投标人有权进行处罚或解除合同。
4.11.3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 CI 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江苏省南京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三《承诺书》;
4.11.4其它要求
4.11.4.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合同单价一律不予调整(含量据实调整)。
4.11.4.2工程招标人清单中未包含的施工项目,在该分项施工前,劳务投标人应经招标人确定后与工程招标人确定综合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4.11.4.3投标人中标后应首先满足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与付款后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 10万元,如投标人违约工程履约保证金将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如发生投标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农民工找招标人闹事,发生一起,招标人将根据情节恶劣程度给予投标人 3000~50000 元的处罚,并于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4.11.4.4投标人中标后应首先确保每月发给农民工工资不少于地方标准 1950 元/月,并实行实名制发放,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劳务管理办法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或项目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4.11.4.5投标人中标后要在 15 天内完成地方政府的合同备案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投标报价
5.1.1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建筑面积平米综合单价的包干合同形式,即包清工、除本招标文件中注明的由招标人供应的材料以外的所有材料、中小型机具的合同形式;以上承包形式中的综合单价及平米包干价中包含所有人工费、辅材、招标文件中明确由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费、中小型机具的劳务分包形式。
5.1.2综合单价内容
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中应包含完成该工序所需的全部人工费、除甲供材以外的材料费、除甲供机械以外的机械费及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及完成招标文件 4.2.2条全部工程内容。除上述工程内容外综合单价中还应包含以下费用:
1、人工费
(1)施工的所有费用、人工清槽费用;桩头处理及桩头修整人工费;垫层混凝土浇筑费用;地下主体结构及车库立面及平面防水找平层、120 厚粘土砖保护墙(层)、防水基层圆弧处理;混凝土工程(包含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及养护;后浇带施工、管井等后浇板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钢筋运至现场验收、装卸、搬运、码放等涉及的所有人工费;钢筋的看管费用;钢筋现场绑扎、配合试验;预留预埋及伸缩缝,含预埋件与止水钢板等施工费用;钢筋绑扎操作架的费用;废料的收集并堆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费用;倒运人工(无论几次)、机械连接、审核钢筋放样等,完成钢筋工程的全部内容的人工费;含模板体系制作安装拆除所需人工费;本工程全部室外(总包提供运输机械),分包队伍负责由楼边运至回填部位、局部倒运、分层夯实达到设计要求)、含灰土的制作回填所需的全部费用;含工完场清及竣工验收时的竣工清理费;含为实现质量目标及抢工要求所需的人工费;因冬雨季施工导致的人工降效及为满足冬雨季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含材料二次搬运费;含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包括但不限于柱子阳角、楼梯踏步、清水混凝土墙面、顶棚等)所发生的人工费;墙体各种预留孔洞的封堵(包含不不仅限于悬挑架工字钢孔的封堵);含周转材料场内外(指租赁站、施工现场)装卸车、码放、清理、退料所发生的人工费等;施工止水钢板、膨胀止水条、预埋铁件等人工费;
(2) 搭设和拆除现场施工所需材料运输通道、人员上下行通道、安全防护通道、楼梯、楼层临边防护(用膨胀螺栓固定于墙体上)所发生的人工费等;
(3) 内架搭设、拆除,包括但不限于劳务工程工程招标人施工范围以外的所有分包需用的脚手架;工程招标人移交给劳务投标人的周转材料,劳务投标人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物资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使用、保管。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消耗量使用,合理控制损耗。如应特殊原因导致消耗量超出合同约定消耗量时,应及时上报工程招标人,经工程招标人主要领导确认、签字。
(4) 完成全部施工图预埋、预留及安装所需全部人工费用(含工完场清及现场文明所需的人工费),配合招标人进行钢筋管理涉及的费用(具体管理方法见附件:钢筋管理办法);
(5) 为配合其他专业分包商、业主指定投标人的施工所需付出的人工费用,如:为配合机电施工方的已完成品未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等;
(6)其它专业开槽,开洞后的恢复工作的人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一次);
(7) 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付出的材料(含全部甲供材料、周转材料、设备)场内卸车、二次搬运、周转材料码放、退料。冬雨季施工增加的人工费用;工程工程招标人将集中将甲供材运至工程招标人的库房,工程劳务投标人需自行考虑由工程工程招标人库房运至施工现场的二次搬运费用(含人工及机械费),并将此部分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由于场地原因,更换库房、材料倒运、码放等费用计在二次搬运中,不在另行计取。
(8) 为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工程工程招标人的要求,完成的现场文明及 CI 形象(包括责任区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中需人工配合)所需的人工及工具等,含责任区内防尘洒水覆盖措施、积水处理等发生的人工费;
(9)工程工程招标人、劳务投标人生活及生产责任区内的日常打扫、清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10)承包工程所使用的工程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的现场堆放及保管工作;
(11)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工期目标而应由工程工程招标人承担的人工费用;为保证工程招标人各施工节点(各细部施工节点附后)所投入的各项费用;
(12) 配合工程工程招标人试验人员制作试块、钢筋取样、冬季测温等发生的人工费用;
(13) 配合工程工程招标人现场管理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消防、安全应急使用的人工费及突发事件处理时配合使用人工费;
(14) 现场临时库房及加工车间、钢筋棚、木工棚、垃圾站等搭设所发生的人工费;
(15) 工程工程招标人《现场材料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劳务投标人看护现场材料、钢筋及周转材料所发生的人工费;甲供材料的卸车、保管、退料费用。
(16) 含工程工程招标人对劳务投标人人员入场教育、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所发生的误工费用;
(17) 劳务投标人由图纸、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等推及的保证项目正常施工运行的人工费等。
(18) 实体样板费用
(19) 地下施工期间的抽水、排水(除抽水水泵由招标人提供外,其它由投标人提供),降水井及观测井的封堵、拆除。
(20) 模板、木方、周转材料等与工程有关材料的卸车、码放、点数、标识牌,施工完成后材料退场过程中的清点,装车,办理移交手续的所有人工费。
2、材料费:
(1) 除附表(工程工程招标人供货清单)以外为完成本工程所需全部的材料费,穿墙螺杆、砖由劳务投标人提供。材料价中包括合同执行期间的材料变动风险费用。
(2) 本工程工程招标人提供材料为施工图纸量加定额损耗量(即消耗量)包死,超过部分由劳务投标人负责,且此部分材料费将从工程工程招标人付给劳务投标人的任何款项中随时扣除,同时加收工程招标人应收材料采购费、管理费为此材料价款的 8%.甲供混凝土的数量为实际浇筑部位的图纸计算量(不扣除钢筋所占体积,不计算砼损耗),超出部分,应及时上报工程招标人,超出部分的混凝土材料费由劳务投标人承担。具体管理方法详见附件 “混凝土管理办法”
(3) 本工程钢筋加工为场外加工,由招标人提供已加工好钢筋,具体办法见附件:“钢筋管理办法”。
(4) 劳务投标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招标人供应的钢筋及其他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投标人应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以当期市场价格来计算。
(5) 除工程材料外,为工程所需的其它材料如临时库房、加工车间、垃圾站等所需材料,混凝土养护、钢筋保护、除锈、混凝土垫块等均由劳务投标人负责。
(6) 成品保护及文明施工等其它工作所需材料费用。
3、中小型机械、机具费
(1) 除附表(工程工程招标人提供机械)以外的全部机械费、机具费,包括但不限于钢筋加工的所有器具、布料杆、电焊机、电锯、木方粘接设备、对拉螺杆攻丝机、运输小型机械设备、混凝土振捣用振动棒、平板振动器、打夯机、二级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等。
4、其它费用
(1) 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现场文明目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 劳务投标人人员在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用、低值易消耗品的费、劳动保护费、竣工清理费用。
(3)施工区域内材料区域内材料的码放、标识、清理费用。
(4)为配合防水专业施工所需提供的防水找平层及保护层(含保护砖墙的砌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保护层铺贴)所需的人工费用及材料、机械机具费用。
(5)劳务投标人生活区临时设施的保护、维护费用。
(6)自身施工范围内的塔吊基础、设备基础施工的人工、材料(甲供材料除外)、机械、机具费。
(7)超高及超高工程附加费。
(8)本工程全部车库外及房心回填所需的全部费用。
(9)保险:劳务投标人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括了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应由劳务投标人为其施工人员交纳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政府要求的保险的费用。
(10)成品保护:工程劳务投标人应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所施工程的成品保护,包含其自身已完及未完工程的材料、设备的看管责任等,成品保护截至日期为工程劳务投标人向工程工程招标人移交工程的日期,由于工程劳务投标人成品保护不力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劳务投标人自行承担,如保护不力造成的墙面污染、漏水等引起的返工费用等。
(11) 临建、现场办公室和办公条件:工程招标人仅在施工现场提供施工用仓库、办公用房的
场地等,在工地附近提供生活区宿舍场所,现场内不允许住宿;劳务投标人应为其所有进场人员合理安排工程招标人提供的临时设施,并自行解决住房内的住宿用床及日常生活必需品、办公必需品,所有人员统一服装、安全帽,生活区宿舍统一床单、被罩、枕套,所有人员按总包要求办理床头卡;劳务投标人的合同价格中已包含其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及维护费用。另外劳务投标人的合同价格中已包含其临建设施在工程工程招标人要求的情况下从现场拆除并场清的费用。
(12)配合楼宇交工所需的全部费用。
(13)因其它劳务投标人交叉施工和漏水等所有意外事件引起的返工费用。
(14)承包范围内道路维修维护;配电箱、消防设施、电路、水路等配套设施配合维护维修。
(15)承包范围堆料场、维护搭设及日常清扫、维护。
(16)楼内各种防护搭拆、施工超高费
(17) 除工程招标人或工程业主原因造成的工地全面停、窝工以外的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投标人停、窝工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特别强调劳务投标人应提前预见到施工期间影响施工的政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大型会议、中考、高考、体育比赛、现场检查等,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合理组织人力、物力,工程招标人不会因上述政策因素给劳务投标人造成的停、窝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18)非劳务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劳务投标人工人窝工,具体规定详见合同中的规定。
(19)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及保障环保、卫生所发生的费用;
(20)完成本工程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还应包括维护、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21)负责对现场及现场以外住宿区的管理及宿舍内的一切设施的配备管理的费用。
(22)劳务投标人应足够了解施工现场的地理、环境、气候、人文、社会环境及交通状况,由此引起增加的各种费用已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劳务投标人还已足够了解现场施工道路情况及本地雨季情况引起的误工、返工等费用,由此引起的费用已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包括并不限于安装抽水泵、砌筑积水井等费用。
(23)本工程平方米包干单价为综合单价,不因投标人所施工各单体楼的位置、楼型不同而调整。
(24)安全措施性费用必须能够满足劳务工程工程招标人及地方有关安全文明工地施工的有关规定的费用。
(25)劳务投标人合同价中包含能够保证本工程调试、验收要求所发生的费用。
(26)合同价中包括完成本工程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合同价格中还应包括维护、政策性文件规定保险、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27)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各个标段的塔吊布置对施工的影响,包括塔吊盲点给施工增加的费用,工程工程招标人将不会就塔吊盲点给予任何补偿。
(28)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各栋楼型的差异,各楼栋的综合单价中工程工程招标人将不会就各个楼型的差异给予任何补偿。
(29)本工程地上地下仅提供混凝土地泵输送设备,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各个标段的混凝土地泵布置对施工的影响,工程工程招标人将不会就混凝土地泵布置不到位给予任何补偿。
(30)劳务投标人在已充分了解到现场的实际情况,并在报价中考虑因场地带来的施工不便及随时依据工程工程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材料设备等倒运而增加的费用,及一切由于场地而造成的其他费用。
(31)窝工费用的不单独计取。
(32)电梯呼叫盒的预留预埋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33)冬施期间配合混凝土的测温工作。
投标人通过对招标工程现场考察,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依据 2012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的相关规定,以及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及清单计价中的相关规定,以及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须知说明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和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投标报价中包括施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工具用具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规费、管理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5.2投标报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与业主及招标人指定的专业分包或其他劳务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5.3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的市场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5.4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证书,中标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5.5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5.6投标总价含税(投标综合单价采用价税分离的报价方式)。
第六条工程分包承包费结算与支付
6.1、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工程采用建筑平米包干,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和报价原则:按照 2012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特别申明:
A、不计算外装修、保温等面层所占面积,均按结构(混凝土或砌体)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B、楼层内采光井不计算面积;
C、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突出墙面和屋面仅为装饰性的混凝土构件、花架不计算建筑面积,其报价综合在平方米包干价中;
D、突出结构部分挑板不计算面积;
E、除以上特别申明以外其他一律遵循《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中规则。
以上不计算建筑面积所发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包含。
6.2.计价方式: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建筑面积平米综合单价的包干合同形式,即包清工、除本招标文件中注明的由招标人供应的材料以外的所有材料、中小型机具的合同形式;以上承包形式中的综合单价及平米包干价中包含所有人工费、辅材、招标文件中明确由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费、中小型机具的劳务分包形式。
6.3月度结算及完工结算:
每月15日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签字齐全的完工单(现场工长、质检总监、安全总监、生产经理、项目经理签字)月度结算单须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否则不作为结算依据;完工结算以月度结算累计为最终结算,完工结算时间以最后一次月度结算返回时间为准,办理完工工程结算时,必须由招标人项目部出具符分包人诚信履约的结算会签单,否则不予办理。
6.4工程结算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含税)合同
结算总额=工程量*固定综合单价 ± 其他款项(零工、预算外签证)
6.5本工程无预付款,底板全部完成,支付至结算总额的50%,每两个月付款一次,支付至结算总额的75%,2019年春节支付至已结算总额的85%,工程竣工验合格收完成后支付至已结算总额的95%;剩余 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劳务投标人(质保金不计息)。(结算额以双方盖章签字的结算单数据为准)。付款宽限期3-6个月,宽限期内不计算利息。
6.6工程保修期及保修金约定:工程劳务分包人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在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并出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结算总价的 5%作为质量保修金,分包商提供结算价款 5%的银行保函,承包人将无息返还保修金。保函有效期截止到质量保修期满后 6个月。(注:作为保修金的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保函)。对于无法提供保函的分包商,工程承包人在工程劳务分包人余留工程款中扣除结算总价的 5%作为质量保修金,按照规定质保期到期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在工程保修期间,工程劳务分包人要负责其范围内的所有保修事项,如因工程劳务分包人保修范围内而不能保修的,工程承包人可以指派其他人,其费用从工程劳务分包人保修款中扣除。)
6.7支付条件:招标人每次付款前,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财务和税务制度要求的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资金分配表;付款后提交工人工资发放表否则招标方有权不支付费用。投标人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必须符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一般计税】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种类为【专用】发票,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税率为【 】%。增值税发票金额与合同约定的本期结算金额一致,体现为不含税金额和价税合计金额。
6.8支付方式:招标方可以选择【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中标方支付工程款,或以上述支付方式中的银行转账 、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组合形式向投标方支付工程款,中标方应开通可接收电子票据的银行账户。
6.9零星用工、预算外签证:承包范围外的工作内容,现场签认必须由现场工长、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否则视为无效。中标方受招标方的委托从事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其它零星用工工作按照以下原则结算:零星用工按照现场核实的工程量× 元/小时办理结算。对于有业主正式洽商变更、修改图纸并能够清楚计算工程量的不能执行预算外签证单,只有合同外发生的或无法在图纸上计量的工程量才能执行签证单,对于分包预算外签证的原则上必须是已经获得业主书面认可的并能收回资金的,项目工程部门的签字只能证明事实发生的实际情况,项目商务部对于发生的事实按照合同的约定判定是否符合签证条件及计算规则,项目经理的签字作为是否计入结算的依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中标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达到三次未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及时施工,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在中标方的运输车辆上发现招标方现场的建筑材料,招标方将扣留车辆,并每发生一次按建筑材料的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建筑材料价格的10倍不足1万的按1万元罚款,建筑材料价格的10倍超过1万的按建筑材料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
第八条 开标须知
8.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见云筑网开标地点:见云筑网
8.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
8.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封标的;
8.2.2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8.2.3投标文件少于招标文件要求份数;
8.2.4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8.2.5投标文件未承诺招标文件管理目标;
8.2.6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8.2.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2.8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第九条 评标和中标须知
9.1分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淘汰最高价投标单位,剩余投标单位进行第二轮报价,投标人开启第二轮投标报价后,招标人根据项目团队面试结果及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考量,合理低价中标。
说明: 本工程开标后就投标报价确认中标候选人,并开始清标,若发现投标人报价错误、部分单价偏高或不合理,招标人会发出书面澄清,若投标人不同意调整将视为不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重新确认新的中标候选人。
9.2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9.3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9.4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内办理完合同备案手续。
9.5二期地下主体及车库出正负零将后停工至2019年春季复工,在停工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详见附件10)
混凝土管理办法
第十条
现场申请混凝土流程及混凝土管理办法
技术部编制混凝土技术指导书(包含各部位名称、标号、技术要求等) |
合约部编制各部位施工方量指导手册 |
工程部填写砼浇筑申请单(一式三联:交合约部、试验及搅拌站各一联) |
工程部在混凝土浇筑前一日10:00前将次日要施工部位的混凝土浇筑申请单及前一日的砼浇筑小票交合约部,在前一日15:00前将砼浇筑申请单移交试验及砼搅拌站 |
合约部审核、纠偏(实际供货量与混凝土申请表的差距) |
有偏差
工程部提供书面说明,工程部提供说明负责人() |
无偏差
合约部当月18日办理混凝土结算 |
混凝土浇筑提前一天上午10:00前,由工长根据图纸提前填写混凝土浇筑申请单。由工长填写填表时间、浇筑部位(包括楼号、层数、标高、轴线、部位等各项数据)、分包单位名称、工长申请方量、申请浇筑时间、混凝土其他技术要求等内容并转交合约部(包括前一日浇筑砼的小票)。在混凝土申请浇筑时间前一天15:00前,需由工长将砼浇筑申请单转交项目试验室及搅拌站。如工长移交合约部的砼小票中的砼方量与砼浇筑申请单中的理论方量有偏差,需由合约部与工程部共同核查并找出原因,并由工程部提供书面说明。
混凝土浇筑完后,工长收集好小票,并在混凝土浇筑会签单中填写实际浇筑方量。然后将小票和混凝土浇筑申请单(复印件)于第二天早上10:00前,移交项目合约部。混凝土浇筑开始后,搅拌站在第一车或第二车时将混凝土材质、配合比等带到工地,由实验员收集后(混凝土材质4份)。
工程部转交合约部、试验室的混凝土浇筑申请均为复印件,原件由工程部自行存档备查。工长收到小票后,对浇筑方量与小票量进行核实,及时发现小票有无丢失和错误。合约部收到小票,也要根据工长填写的混凝土实际浇筑方量进行二次核实。
试验员收到混凝土材质后,首先核对浇筑部位是否与混凝土浇筑会签单相同,如有错误及时告知工程部,工程部接到通知后,于7天内将修改正确的材质报试验室。
试验室依据混凝土浇筑会签单的实际浇筑时间和方量,填写相关资料。
混凝土浇筑会签单
填报时间: .
工程名称 | |||||
分包单位 | 工长填写 | ||||
浇筑部位 | 工长填写 | ||||
工长申请方量 | 工长填写 | ||||
预算员理论方量 | 预算员填写 | 砼实际浇筑方量 | 土建工长填写 | ||
混凝土设计标号 | 土建工长填写 | 砼实际浇筑时间 | 土建工长填写 | ||
申请浇筑时间 | 土建工长填写 | 浇筑量与申请量是否有偏差 | |||
存在问题: | |||||
会签 | 土建工长 | 生产经理 | 质检员 | ||
试验员 | 商务经理 | ||||
混凝土其他技术要求:(如细石、微膨胀等)土建工长填写 |
2混凝土管理办法
2.1混凝土浇筑前三天上午9:00前,由分包方根据图纸计算出混凝土申请方量,并提前填写混凝土浇筑会签单。需注明填表时间、浇筑部位(包括楼号、层数、标高、轴线、部位等各项数据)、分包单位名称、分包申请方量、申请浇筑时间。然后上交至项目工程部,由相关负责工长完成混凝土申请流程。混凝土浇筑前,分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确认最终混凝土浇筑方量。
2.2 混凝土供货单位将严格按照承包单位提供混凝土申请单进行供货,申请部位混凝土施工完,如超出双方最终确认的混凝土方量,则按照合同内《商品混凝土的合同单价》的相应单价乘以超出部分混凝土工程量,并从当月结算款中扣除。
2.3为保证混凝土施工质量,做如下要求:
1、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严禁私自加水,如被开发商、监理、招标方任何人员发现,立即将浇筑部位拆除并重新浇筑,所造成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2、混凝土养护需上报养护人员名单,养护范围包括竖向构件和水平向构件,养护时间为14天;如发现养护时间不够或未全部养护,将下发整改通知,接到通知4小时内必须整改,如拒不整改,招标方将安排专人进行养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投标方工程款中进行扣除。
3、混凝土竖向构件模板拆除时,如发生结构缺陷,2小时内必须安排专人对结构存在缺陷根据总包相关的缺陷修补方案进行修补;如2小时之内未安排人员进行修补,招标方将安排专人进行修补,发生一切费用将从投标方工程款中进行扣除。
4、投标方必须配备实测实量人员配合招标方进行实测实量工作,模板拆除完成7天之内,实测实量数据必须上墙;如不配合实测实量工作,总包将安排专人进行此项工作,发生的一切费用将从投标方工程款中进行扣除。
5、满足大业主实测实量要求,每次实测实量综合得分不低于95分。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HSE管理招标文件
本工程HSE管理目标
组织机构设置
HSE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小型机具管理
临时用电管理
机械管理
生活区管理
分包单位HSE奖罚制度
HSE管理评分表
专业分包合同样本
本工程HSE管理目标
1创中国金茂HSE标杆项目
2确保获天津市市级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
3创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4 死亡事故为零
重伤事故为零
火灾事故为零
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事故为零
造成一日以上全部停工事故为零
负主要责任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为零
一般环境事件( Ⅳ级)为零
职业病危害事故为零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分包组织机构管理
1、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格证书上岗。并接受总包单位HSE部门面试,面试通过者方能上岗,未通过者分包单位必须继续派人面试,连续三次面试不过项目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一旦面试考核合格,严禁私自更换管理人员,如发现更换管理人员对分包单位罚款一万。
2、分包单位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名专职临电电工管理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下列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按在场工人数量配备:工人在50以下的配备1人,工人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配备2人,工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且不少于工人总数的5‰。专业分包单位按合同额配备:合同额2千万元以下的配备1人,合同额2千万元以上3千万元以下的配备2人,合同额3千万元以上的至少3人。
3、专业分包队伍(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爬架、吊篮等)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一名专职机械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查。专业机械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总包HSE管理部面试,并拥有至少5年以上专业管理经验。
4、对于无证、不服从总包管理、无法落实现场HSE管理提出问题的管理人员总包项目部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更换管理人员,清除者需两日之内离开工地现场。
HSE管理制度
1、项目HSE管理红线
中国金茂建设项目HSE管理红线
1、在地勘施工前,项目公司HSE管理人员不到位,企业和承包商HSE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公司和招标文件有关要求;
2、合同中安全文明措施费率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标准;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未审批或未经专家论证即施工,或未执行方案可能发生事故的;
4、无证人员从事电气焊、起重吊装、电工等特种作业或施工人员无证动火。
5、未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提前拆除模板支撑体系;
6、在总包进场施工开始后,未设置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7、施工现场、生活区未设置消防水系统或结构施工阶段消防水系统布设滞后或消防水不能正常使用;
8、 生活区无集中供应热水或未根据当地气候条件落实夏季降温和冬季取暖措施,或在建工程内部有工人集体居住的(3人及以上);
9、特种设备未经相关专业机构检测即使用或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仍然继续使用的。
10、在抢工期施工过程中,HSE管理措施不落实,可能发生事故的。
动火作业HSE管理红线
一、所有的动火作业必须经过作业安全审批,出具动火作业票;
二、动火作业票必须每天一开,一个作业地点一开;
三、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监火人;
五、高处动火作业前必须对下方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或覆盖,配备接火措施;
六、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灭火器。
所有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必须准守红线管理,严禁违反管理红线,一旦出现违反红线现象项目将会停止分包队伍施工,取消该队本月及本季度安全考核,约谈分包负责人,情况严重者清除本施工现场,并上报公司黑名单,停止与公司合作。
2、教育培训制度
劳务及专业分包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需接受项目入场三级教育,在项目安全体验区教育考试合格后工人持培训合格标识在劳务管理部办理工人进场门禁卡,工人未接受教育无法进入施工现场。电工、信号工、架子工、电气焊工、塔司、电梯司机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接受现场实操考核,只有实操考核合格才能办理门禁卡。工人进场后项目HSE管理部会不定期的组织班组及特殊工种进行专业安全培训,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参加并接受考试。
3、HSE列会及检查制度
HSE周列会及周检查
由HSE总监主持,总包责任工程师、HSE工程师以及分包现场经理、HSE管理人员、临电负责人按时参加。首先由总包HSE管理人员汇报上周施工项目的HSE管理情况,HSE体系运行情况,HSE上存在问题及需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及需要分包项目经理协助配合整改事宜。工程部和HSE管理部与分包共同商讨解决HSE问题所应采取的措施,会后予以贯彻执行。每次会议都要作好例会纪要,作为下周例会检查执行情况的依据.
项目执行每周综合检查制度,对于周检发现的隐患整改工程责任工长及分包单位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完成。如未按时完成项目将根据处罚条例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项目将约谈工长及分包单位负责人。
HSE月度考核总结会
项目HSE管理部根据每周检查情况、分公司检查情况及日常检查情况对分包单位进行月度安全考核总结,考核内容按照《项目HSE考核标准表》实施,针对每月排名第一的队伍,表现优异的工人项目将奖励300元,排名倒数第一的队伍项目将罚款300元,提高队伍安全管理意识。
HSE季度考核总结会
项目根据甲方HSE季度检查、三公司季度检查、分公司月度检查、项目每周检查情况为依据,对分包单位进行季度考核评比总结,对于在季度考核取得第一名的分包队伍,项目将在季度庆祝大会中给予2000元奖励,在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分包队伍项目将对其罚款2000元。
4、HSE样板点评制度
劳务分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电箱、小型机具、手持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都必须先送样品到总包物质部。经总包HSE管理部,质量部,物质部,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验收不合格产品严禁放置施工现场任何地方。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1、分包单位所有工人及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本队统一服装,反光背心、安全帽(普通工人安全帽黄色、特殊工种蓝色帽子蓝色反光背心、),安全鞋,离作业面两米高工人正确穿戴腹式安全带。所有进场东西必须先报样品到总包,总包合格认同后才能进场使用。
安全带反光马甲
安全鞋 安全帽
2、1) 施工现场凡是有钢筋突出处,必须使用带颜色的蘑菇帽进行防护。
2)蘑菇帽包含主体立筋、二次结构植筋等突出筋都必须进行防护。
3、所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拥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编号出厂日期制造时间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LA安全标识(反光背心除外),进场登记验收表,进场验收影像资料等。
临时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所有三级箱及开关箱必须符合项目要求,不合格产品严禁存放本工程任何地方。
三级箱及开关箱样品
2、劳务分包所有电箱必须有本队临电电工统一负责管理,张贴电箱系统图及巡检签到表,所有电箱均上锁管理,现场所有电线、电缆严禁出现拖地现象。
3、劳务分包库房及现场接线符合临电管理规范及我项目临电管理要求,严禁出现一闸多机现象,现场临时照明灯具必须拥有防护罩,金属外壳灯具有防漏电措施。
小型机具管理
1、 承包商需购买机械设备传动部位防护罩全覆盖型的本质性安全设备。
2、 若未采购到,施工现场内必须自行将带有皮带传动、齿轮传动的设备防护罩全部覆盖,不得裸露传动部位。
3、木工圆盘锯必须按照吸尘装置
4、1)登高作业不得使用自制直梯、人字梯和木梯,使用有产品合格证的铝合金制的梯子。
2) 室内作业,高度超过2M的作业,应使用门型架或移动脚手架,在无场地条件使 用移动脚手架时,可使用人字梯,但必须确保安全性,有专人监护。
3)使用的操作平台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高度超过两步时,应加设斜支撑防止倾倒。
4) 操作平台使用前应进行验收挂牌,确保安全性。
5、1) 施工现场作业吊装作业的散料必须使用有盖子的散料吊斗,且需经过工程师计算该吊斗的限重荷载并制作标示。
2)吊斗要根据起重计划中的要求进行颜色标示,分别按照起重的参数进行不同重量颜色的标示。
3) 如图片与说明有些许差异,请按照文字说明为执行标准依据。
6、
1)施工用升降机台口层门与轿厢必须安装电气联动装置。
2)每层的电气联动设备必须每日进行维护保养。
7、现场切割机防护罩
8、氧气乙炔运输小车
9、危险品存放处
机械管理制度
一、进入现场所有塔吊使用期限必须是在三年以内,三台5015三台6015。
2、现场塔吊必须安装防碰撞系统。
3、现场塔吊必须安装人脸识别系统。
4、现场塔吊大钩处安全视频摄像头方便塔司观察吊物环境及情况。
5、现场配置一名专职机械维修管理检查人员。
投标必须协助条件:1、安装塔吊喷淋系统时。
2、安装塔吊小红旗、障碍灯,夜间LED灯带时。
投标创新科技议题:1、塔司上下爬梯过程中的防坠落措施。
2、塔吊大臂刷三种颜色油漆(红、黄、绿),将大臂按照起重吊装重量分三个区间段(如红色表示起重量在1.5T——3T的大臂距离)
备注:投标单位如租赁单位和安拆单位为同一家单位,只需上报本单位资质,如安拆单位与租赁单位不是同一家单位,需上报安拆单位和租赁单位资质,并分别与我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安拆合同。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需将进入我项目塔吊的设备型号、出厂年限、设备制造商资料、设备产品出厂合格证等一同附在投标文件中。
二、所有进场电梯、吊篮、物料提升机、爬架均为出厂两年以内产品,进场前均全部刷漆,所有机械进场前必须经过材料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机械所有配套零件必须与原机相符合,严禁出现零件东拼西凑现象。机械所有安全防护装置(防坠器、限位、保险等)齐全有效,
三、所有进场机械设备必须经过专业检测机构特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机械厂商必须配置一面专业管理人员(经面试合格并具有5年以上机械管理经验)在施工现场对机械进行日常检查保养监督管理。
四.现场所有塔司、信号工、电梯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吊篮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入场,接受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进场门禁卡,上岗作业。
生活区管理
1、工人生活区的床、被子、被单被套枕头、宿舍储物柜分包单位应全部统一购买,样品报项目HSE管理部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使用,生活区工人必须准守项目生活区管理制度配置生活区管理员。
2、工人宿舍必须干净整洁,每天派专人打扫,严禁宿舍内出现强电入户,违章电器,插线板,电热毯等设备。
HSE管理奖罚制度
奖励制度
1、分包单位在季度考核排名第一,总包给工人购买安全奖品,增强工人对HSE工作的认知度,鼓励工人和投标人继续保持良好的安全状态。但如发生事故事件则不予以奖励。每季度2000元,共计8000元。
2、总包单位每月组织分包进行群众大会,对月度考核排名第一的队伍里经常性在安全方面表现突出的工人给予奖励,奖金为100元/人,每月300元;全年共计3600元。
3、劳务分包按照规定完成项目各项安全指标,总包单位按照实际情况额外奖励。
2. 处罚制度
2.1 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罚款100-200元。
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罚队组负责人300元。
2.4 无班组日志,每天罚款50元。
2.5专业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项罚款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50元。
2.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
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2.7 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100-5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100-5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500元 。
2.8 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组负责人200-5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100-500元。
2.9 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0
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队组2000-50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2.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罚款5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
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2000—5000元。
2.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罚款5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100元。
2.13施工现场吸烟,使用电气焊无用火证或动火无看火人,无消防设施,罚款500元。
2.14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没有回火装制的,罚款2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险品未设专库、未分开存放的,罚款500元。
2.16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100元。
2.17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3000元。
2.1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一闸多用、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每项罚款100-500元。
2.19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10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10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罚款100-200元。
2.20卷扬机司机、外用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对操作设备进行妥善处理(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厢笼停至地面)的,罚款100-500元。
2.21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罚款100-2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罚款100-200元;吊篮无保险绳每台罚款100-200元。
2.22机电设备缺乏安全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罚款100-200元。
2.23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牌的,每台罚款100元。
2.24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500元。
2.25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罚款3000元。
2.26私自采购本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
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对采购人员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每例罚款1000元。
2.27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分包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5000元。
2.28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500元。
2.29 分包队队长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本队人数100元/每人罚款。
2.30 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罚款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罚款1000-2000元。
2.31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罚款
1000-300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
2.32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
业等,罚款500元。
2.33 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0元。
2.34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2.35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罚款。
2.36 专业工程师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50元。
2.37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负
有管理责任的人员罚款1000—3000元。
2.38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每发现一人对其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
2.39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200~500元。
2.40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甲方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罚款200-500元。
2.41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2.42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对乱倒垃圾者罚款100-500元。
2.43高空作业材料等物品每掉落一次对个人罚款100元,对队组罚款1000-3000元。
2.44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⑴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
与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
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临边无防护。
⑹ 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⑺ 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 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
⑽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⑾ 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⑿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⒀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⒁ 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
⒂ 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⒃ 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17)、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使用电气焊时未采取接火措施、没有看火人所导致着火、或火灾事故的。
2.45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2.46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甲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5%给予处罚。
三、公司及甲方突击检查奖罚明细
1、分包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每发现一家罚款5000元。
2、未按《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配置安全员的,每缺少1人罚款2000元。
3、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每缺少1份罚款5000元。
4、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每项罚款1000元。
5、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罚款5000元。
6、未按建质[2004]213号文件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每一项罚款5000元。
7、危险性较大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验收的,每一项罚款5000元。
8、安装、拆除施工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00元。
9、无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罚款5000元。
10、同一公司三个及以上项目存在同一类严重安全隐患的,罚款10000元。
11、同一公司两个及以上项目安全检查评分得分70分以下的,罚款10000元。
12、新人入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一人罚款500元,最高罚款2500元。五人及以上未教育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一人罚款500元,最高罚款2500元。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取证或更换合格作业人员。
14、特殊工种操作证过期,每一本罚款250元,最高罚款2500元。十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办理延期手续或更换合格作业人员。
15、现场人员未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每一人罚款500元,最高罚款2500元。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教育。
16、高空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每一人罚款500元,最高罚款2500元。五人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并重新进行教育。
17、机械设备进场未验收,罚款5000元。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重新组织验收。
18、安全装置失灵,罚款5000元。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19、无漏电保护装置,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最高罚款5000元。5处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20、未采用TN-S系统,罚款5000元,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21、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作临边防护,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2、25cm~1.5m洞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250元,最高罚款5000元。二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3、1.5m以上洞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4、通道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2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两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25、电梯井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并整改。
26、坑井口未作安全防护,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7、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封闭,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8、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立面密目网防护,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29、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防护水平兜网,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0、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满铺脚手板,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1、以10延长米及以内为1处计,每一处未做防护杆,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32、作业人员私自拆除拉结点,每一处罚款500元,最高罚款5000元。十处及以上为严重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HSE管理评分表
备注:按照此表附表3考核(施工单位HSE考核表)
建筑行业59-2011专项检查表
十二、附件
附件一:《报价清单表》;
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四:《承诺书》;
附件五:《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及补充条款
附件六:《劳务分包HSE管理》
附件一:《报价清单表》:
小王庄地下主体及车库结构报价组价明细单 | |||||||
施工范围:四标段 地下主体结构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工程量单位 | 暂估含量 | 综合单价 | 平米造价 | 备注 |
建筑面积 | m2 | 10481 | |||||
一、实体部分 | |||||||
1 | 钢筋(综合) | 综合梁、板、柱、楼梯、后浇带钢筋及其它所有钢筋;按设计图纸要求绑扎、套筒、垫块、马凳筋、分隔筋、垫铁安装、二次结构钢筋及其他所有预留等;钢筋配筋单的审核、钢筋场外清料、钢筋的卸车、场内运输、二次搬运、钢筋除锈、直螺纹套筒连接、到场后的半成品钢筋分类挂标识牌堆放;成型钢筋搬运、绑扎、各种搭接及焊接及现场取样;钢筋垫块制作、运输、安装(含插筋);利用各种短料、废料钢筋制作各种架立筋、定位筋、锚固筋、措施筋等、以及搬运和安装;钢筋制作和绑扎所需操作架的搭设、拆除等;其它涉及钢筋工程的一切工作。后浇带处理措施包括后浇带的剔凿、钢筋除锈、清理、止水条固定(止水板的清理);各层水平后浇带范围封闭前的支顶架体;后浇带临时封闭遮盖、防雨雪措施。 指派专人到钢筋加工厂负责钢筋、铁件清料验收工作,与承包人物资部门共同组织成型钢筋、铁件进场,并一同与加工厂办理出库领料手续,做好验收记录。 | t | 0.118 | 按料单结算 | ||
3 | 钢筋加工(综合) | 完成工程需要的任何钢筋 | t | 0.118 | 按料单结算 | ||
3 | 木模板(综合) | 综合梁、板、柱、楼梯、卫生间导墙、主体结构、预留洞口、后浇带及其它所有模板制作、运输、安装、拆除、刷油、堆码;模板的放样与制作、运输,模板及支撑系统的安装、拆除、清理模板粘结物及模内杂物、维修、维护、刷隔离剂、集中堆码等. | m2 | 3 | 按砼接触面计算 | ||
4 | 混凝土(综合) | 包含混凝土的浇捣、找平、养护、灌浆、确保质量措施及保护;混凝土浇筑前的基层清理、湿水;(包括但不限于:垫层、底板、底板细石混凝土防水保护层、设备基础、基础、柱、墙、梁、板、楼梯、挑板、栏板、檐板、后浇带等)混凝土的浇筑、振捣、收光、压光、养护(含蓄水养护、养护等);配合泵送、运输、接管、拆管及洗管;泵管架体搭拆、加固;泵管预留洞的预留及封堵(满足工程发包人要求);配合混凝土泵就位,对混凝土泵管及配件的接收,泵送管卸车、铺(架)设、固定、浇筑完毕后泵管拆卸、清洗并运到工程发包人指定地点整齐堆放、保管及归还;零星砼的运输;配合取样测温;布料机就位及加固。冬季施工各种保温养护措施 | m3 | 1 | 按结构图纸所示砼含量 | ||
小计 | 元 | ||||||
二、其他项目 | |||||||
1 | 基底配合清土 | 机械挖土人工配合、边坡修整、垫层底清土;人工配合机械挖独立基础(集水井、电梯坑、后浇带、排水沟、设备坑、基础间土);零星人工挖土;清理机下余土;运土;拍底、打钎;破除产生的机械无法清除的混凝土垃圾的清理及人工运至装车处。 | m2 | 1 | 按照垫层水平投影面计算工程量,集水坑、电梯坑等侧面不展开计算。 | ||
2 | 底板防水找平层和保护层- | 做法:水泥砂浆或砼、细石砼综合;厚度:综合 | m2 | 1 | 按照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量 | ||
3 | 顶板防水找平层和保护层- | 做法:50厚C20混凝土保护层双向C6-200钢筋网,水泥砂浆或砼、细石砼综合;厚度:综合 | m2 | 0.82 | 按照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量 | ||
4 | 砖胎膜、抹灰(包工包料) | 基层清理,砂浆制作、运输、砌筑、抹灰; | m3 | 0.024 |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 ||
5 | 管桩内孔清理及灌桩芯 | 钢筋笼场内装卸、运输及安装、桩顶焊接钢板、桩芯混凝土灌注,桩芯清理淤泥积水等 | 根 | 0.065 | 包清工 | ||
小计 | 元 | ||||||
三 | 其他 | ||||||
1 | 中小型机器具费 | 详见附表 | 元/m2 | 1 | 按建筑面积计算 | ||
2 | 信号指挥、放线、电焊等 | 详见附表 | 元/m2 | 1 | 按建筑面积计算 | ||
3 | 辅材费 | 详见附表 | 元/m2 | 1 | 按建筑面积计算 | ||
4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括责任区及生活区管理清扫、完工场清,垃圾运至总包指定区域);为配合安全文明施工,各级检查所发生的材料堆码、倒运,场地清扫等费用。打完混凝土之前所有防护搭拆;楼梯踏步、剪力墙阳角成品保护施工及其他施工工序的成品保护等。施工配合费、临建费用(含工人住宿、管理人员办公及设施)、除清单项包含范围内,且属于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施工配合零星用工费用、招标范围内,其他所有上述清单未列项费用 | 元/m2 | 1 | 按建筑面积计算 | ||
5 | 管理费 | 元/m2 | 1 | 按建筑面积计算 | |||
6 | 利润 | 元/m2 | 1 | 按建筑面积计算 | |||
四 | 小计 | ||||||
五 | 合计 |
小王庄地上主体结构现浇-劳务报价清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及规格 | 工程内容(单价包含内容) | 单位 | 暂估含量 | 综合单价 | 平米造价 | 备注 |
一 | 建筑面积:m2 | 11493 | |||||
1 | 砼(综合) | 混凝土浇筑前的基层清理、湿水;(包括但不限于:柱、墙、梁、板、楼梯、挑板、栏板、檐板等)混凝土的浇筑、振捣、收光、压光、养护(含蓄水养护、养护等);泵管架体搭拆、加固;泵管预留洞的预留及封堵(满足工程发包人要求);配合混凝土泵就位,对混凝土泵管及配件的接收,泵送管卸车、铺(架)设、固定、浇筑完毕后泵管拆卸、清洗并运到工程发包人指定地点整齐堆放、保管及归还;零星砼的运输;布料机就位及加固。 | 元/m2 | 1.00 | 按图纸量计算 | ||
2 | 钢筋(综合) | 钢筋配筋单的审核、钢筋场外清料、钢筋的卸车、场内运输、二次搬运、钢筋除锈、直螺纹套筒连接、到场后的半成品钢筋分类挂标识牌堆放;成型钢筋搬运、绑扎、各种搭接及焊接;钢筋垫块制作、运输、安装(含插筋);利用各种短料、废料钢筋制作各种架立筋、定位筋、锚固筋、措施筋等、以及搬运和安装;钢筋制作和绑扎所需操作架的搭设、拆除等;筏板基础钢筋绑扎措施用钢管架(含大体积混凝土降温水管的架设)的搭设和拆除(如果有);其它涉及钢筋工程的一切工作。 | 元/m2 | 0.04 | 按料单 | ||
3 | 钢筋加工(综合) | 完成工程需要的任何钢筋 | 元/m2 | 1.00 | 按料单 | ||
4 | 地上--模板(木模板,综合)-支撑体系及模板搭设,支撑体系及模板拆除规堆、码放、打包 | 综合框架柱、剪力墙、墙柱、墙梁、卫生间导墙、梁、板及其他主体结构、预留洞口、后浇带及其它所有模板;建筑和结构图以及变更洽商中各种预留孔洞模板的制作和安装,自行搭设简易操作平台;浇捣砼时配备的看模工; 模板的放样与制作、运输,模板及支撑系统的安装、拆除、清理模板粘结物及模内杂物、维修、维护、刷隔离剂、集中堆码打包等; | 元/m2 | 2.80 | 按砼接触面计算 | ||
二 | 其他 | ||||||
1 | 冬雨季施工费 | 冬雨季施工的一系列工作,如测温、清水、覆盖等 | 按建筑面积计算 | ||||
2 | 中小型机器具费 | 详见附表 | 元/m2 | 1 | 按建筑面积计算 | ||
3 | 信号指挥、放线、电焊等 | 详见附表 | 元/m2 | 1 | 按建筑面积计算 | ||
4 | 辅材费 | 详见附表 | 元/m2 | 1 | 按建筑面积计算 | ||
5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括责任区及生活区管理清扫、完工场清,垃圾运至总包指定区域);为配合安全文明施工,各级检查所发生的材料堆码、倒运,场地清扫等费用。打完混凝土之前所有防护搭拆;楼梯踏步、剪力墙阳角成品保护施工及其他施工工序的成品保护等。施工配合费、临建费用(含工人住宿、管理人员办公及设施)、除清单项包含范围内,且属于主体结构施工阶段施工配合零星用工费用、招标范围内,其他所有上述清单未列项费用 | 元/m2 | 1 | 按建筑面积计算 | ||
6 | 管理费 | 元/m2 | 1 | 按建筑面积计算 | |||
7 | 利润 | 元/m2 | 1 | 按建筑面积计算 | |||
三 | 小计 | ||||||
投标单位签字盖章 |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金茂小王庄项目主体结构及车库报价汇总表 | ||||||||
序号 | 楼号 | 单位 | 工程量(暂估) | 税前综合单价 (元/m2) | 税率 | 税后综合单价(元/m2) | 税后综合合价(元) | 备 注 |
建筑面积平米包干部分 | ||||||||
1 | 地下 | m2 | 10481 | |||||
2 | 地上 | m2 | 11493 | |||||
3 | 小 计: |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意:本工程部分二次结构墙体,主体结构施工时需要一起施工浇筑完成,请报价时综合考虑,具体详见技术部出图。
附件二:
投标报价承诺
2.1.工期严格按照招标人通知执行,为日历天数(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假期及恶劣天气的日子)。
2.2.我司确认本表格标价乃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我司的专业施工经验而报价,其中已将我司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及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所需之所有合理利润及税项包括在内。
2.3.直至另行签署正式合同为止,本投标书一旦经招标人在有效期内书面接纳, 便构成有效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4.我司理解招标人不一定要接纳最低的回标或收到的任何回标,亦无义务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回标的原因。
2.5.我司确认即使在回标时注明有附加条款或建议等,均作为仅供招标人参考,不会成为本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我司确认我司已完全按招标文件填妥并提交一切所需的资料。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或获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为我公司签署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全,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时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在津(京)办公地址:
特此证明!
劳务分包人:(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项目经理保证书
本人是项目工程劳务分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工程劳务分包人的授权代表人,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严格按照进行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并杜绝合同禁止行为的发生,保证足额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本人原因发生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接受的处罚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日期:
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施工队长保证书
本人是项目劳务分包人施工队长。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工程劳务分包人的授权代表人,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严格按照进行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并杜绝合同禁止行为的发生,保证足额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本人原因发生违反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接受的处罚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队长:
日期:
附:施工队长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四:
承诺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感谢贵司给予我司参加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主体结构劳务分包投标的机会,我司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服从贵司管理,积极配合总包工作,信守合同条款,现承诺如下:
1、招标文件的确认:
对贵司的招标文件内容我司均已阅读并确认,对工程现场周边环境情况也已充分了解,对现场不许民工居住及对贵司提供的民工居住场地也已确认,我司报价均综合考虑了相关内容,不在调整。
2、施工工期:
保证满足贵司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各分项工程进度按贵司进度施工,确保在投标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我司确认如不能满足贵司要求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贵司有权调整我司的承包范围,我司不得有异议,同时不能因承包范围的变化提出索赔。
3、施工质量:
符合国家要求“优良”标准,实行班长旁站指挥,严格实行交接验收手续,质检员跟组检查,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质量等级。
4、安全文明:
1)我司承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措施,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落实并跟踪检查,达到天津市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标准。
2)我司确认如果我司中标,我司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劳务分包合同;3个工作日内备案完成,进场施工前把施工人员的劳动合同100%签订完,施工期间特殊工种上岗持证率达到100%,实名制卡开卡率达到100%以上。如我司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贵司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我司承诺我司所有施工人员统一服装,生活区宿舍统一床单、被罩、枕套,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所有人员按贵司要求办理床头卡;食堂内配置冷藏箱,生熟品分开储藏,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生活区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在生活区内,我司一定加强工人管理,不随意穿行,进出生活区衣冠要整齐,宿舍区院内不出现赤背、只穿内裤穿行的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我司接受贵司按相关条款给予的的处罚。
4)我司承诺,我司中标后将认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建立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和有技术、有纪律的作业人员,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5)我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贵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完成贵司要求的各项目标及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现场文明必须符合贵司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现场、道路、大门口、门前人行步道保证干净整洁,实现责任区三包。
6)我司承诺如我司现场工人之间或与其他队伍之间发生打架斗殴或群殴事件,我司同意贵司对参与各方先各处罚5000元人民币,待查清责任后,对责任方追罚20000元的规定。
5、工程造价:
5.1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我司将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内容签定劳务分包合同,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结算时尊重商务部门审核结果,决不会无理取闹索要不合理费用。
5.2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我司确认按中标单价签订施工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 在整个合同工期内合同综合单价不调整;严格履行贵司周清月结、月清月结制度,每月30日前向贵司商务部门报送当月《分包月度资金资金申请单》,如不履行,贵司除有权停止我司在天津分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并处以10万元罚款外,当月进度款只支付徐州市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
5.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工期顺延的情况,我司承诺在劳务合同到期前15内与贵司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合同工期及相关经济条款,如我司逾期不提出,视为我司合同价格不需变更。
6、管理模式: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项目管理班子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设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对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实名制管理模式进行考勤,每月考勤表、工资表上墙公布,工资发放到每个作业人员手中。
7、材料管理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遵循贵司的材料管理制度,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按计划领用,并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我司承诺由我司提供的相关材料、辅助材料及机具符合徐州市相关规定要求,合格证、检验证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贵司;所有周转料具确保码放整齐,并挂好标识;新拆下的材料6小时内码放整齐,如不能履行我司接受贵司的任何处罚。
8、履约保证:
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在签订劳务合同后,第一次付款中扣除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确保招标人的合同目标。过程中若发生支出我司在15日不足额度,工程结算完毕后方可办理退还手续。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将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本工程的一切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贵司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指令和制度,兑现合同约定的相关事宜。
9、其他承诺:
1)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不将中标工程转包给其他公司与个人,否则贵司可以无条件结束合同,并对我司处以10万元罚款。
2)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绝不会出现恶意讨薪的现象,否则贵司可以无条件结束合同,并对我司处以10万元罚款。
3)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保证工程劳动力的供应(包括农忙时节),依据我司现有的劳动力我司可以承接栋(或标段)。
4)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投标清单中未包含的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先申报确认单价在施工的原则,如在施工过程中未提出,在竣工结算中提出的,贵司有权依据贵司商务部门确定的单价结算或不予结算。
5)如我司中标,我司承诺在合同期限内合同价格不因市场变化提出补偿,如发生市场变化幅度过大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我司承诺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办理已完工程结算并无条件退场。
10、我司承诺如我司中标,我司将严格遵守贵司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具体如下
1)我司承诺,一旦我司中标,在签订合同签定前建立好工资保证金专用帐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我司承诺严格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关于切实加强项目劳务管理的通知》中之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此规定中要求做好劳务队伍的实名制管理工作。
3)我司承诺进场施工后,如我司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将向分管该劳务队伍的工长提交《班组承包协议》,有明确的包干价格或单项价格,同时也有明确的日工价格。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4)我司承诺进场施工后设置专兼职劳动力管理员。劳动力管理员应持有岗位证书,切实履行劳务用工管理的职责。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将进场施工人员办理劳务备案手续,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完善人员增减,劳务费支付和工资发放等台帐资料,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商务经理汇报。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或有考勤人员数量有虚假,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5)我司承诺进场施工后,由每个工长分专业对口自己管辖的施工范围内的劳务队,根据我司提供的人员名单核对进场施工人员,收集其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和岗位技能证书,工长每天对所有工人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实名考勤,考勤完毕后我司劳务队长和班组长签字认可。每月25日前我司劳动力管理员按标准化内业资料格式,向工长提交真实、有效的《花名册》(附表3)、《工资表》(附表4)、《考勤表》(附表5),工长收集后交项目劳动力管理员整理并在项目商务部备案,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6)我司承诺按月按实及时填写劳务企业人员《花名册》、《月考勤表》、《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且要有工人领取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工长按月收集原件,并交项目劳务管理员处整理、备案。如不配合此项工作,我司同意贵司的任何处罚,包括无条件被清退出场。
7)我司承诺项目赶工等特殊情况期间,我司组织人员临时抢工时,应在人员进场前进行申报并签协议,积极配合项目部进行抢工阶段的实名考勤管理和结算工作。
11、承诺期限:本合同执行期间及双方同意的延期时间。
投标单位(签字盖章):
法人或法定授权人(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五:
合同编号:
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
地下主体结构及车库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
劳务发包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承包人: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天津东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
工程地点:天津东丽区小王庄万科城市之光(在建小区)北侧;东至:迭山路,南至:程州道,西至:国山路,北至:程新道
分包范围: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地下主体及车库劳务分包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详见补充条款。
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
全部工作。3、本工程工期:
开始工作日期:以甲方指令为准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使用标准规范如下:
(1)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技术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2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1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托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胡凯亮,职务:项目经理,职称:工程师。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工程承包人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达到三通一平的要求;
(2)工程承包人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工程承包人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工程承包人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已办理符合天津市行业管理有关规定;
(5)工程承包人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劳务分包负责保护并现场书面交验;
(6)工程承包人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宿舍、办公室、库房,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现场校验、由劳务分包人负责保护;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机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关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性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平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入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的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建工险。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3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表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 %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 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 单价为:/ 元;
/ 单价为:/ 元;
/ 单价为:/ 元;
/ 单价为:/ 元;
/ 单价为:/ 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 单价为:/ 元;
/ 单价为:/ 元;
/ 单价为:/ 元;
/ 单价为:/ 元;
/ 单价为:/ 元;
合同总价暂定:¥ 元;大写:整,其他内容详见补充条款。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算。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年月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年月日,支付元;
……….
19.2采用即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式为:月支付季结算足额支付分包劳务款。
19.3本合同确认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程,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500000元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3劳务分包人违约后,工程承包人要求劳务分包人继续履行合同时,劳务分包人承担上述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过错人承担,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约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3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6份,工程承包人执5份,劳务分包人执1份。
33.2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天津市河东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备案后生效。
本合同 34 款之前的所有条款如有与补充条款相冲突的条款及内容,均按补充条款执行。
工程承包人:(公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翠微路支行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100000邮政编码:
34.补充条款
34.1承包方式及范围
34.2承包方式:采用 建筑面积平米综合单价包干合同形式,即包清工、除本合同中注明的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以外的所有材料、中小型机械机具的合同形式。以上承包形式中的综合单价及平米包干价中包含所有人工费、辅材、合同中明确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费、中小型机械机具的劳务分包形式。
分包范围: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地下主体结构及车库劳务分包工程。
分包建筑面积(暂定):m2。
具体包含以下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1)本工程结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结构施工内容,其中:
A、不含以下工程承包人整项另行分包项目:机械开挖土方(但人工清土由分包人配合)、防水;
B、包含以下承包人供应材料但由分包人施工:钢筋、套筒、混凝土、周转材料及安全文明施工用材料、防水材料(专业防水分包以外)、挤塑板、预埋铁件及以二级上配电箱、电缆,详见后附机械及材料一览表;
除A、B项外的工程施工图纸(包括由建筑面积变化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洽商)所含全部土建结构施工的内容。具体结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基坑内的淤泥及污水、雨水,保证混凝土垫层及防水保护层和筏板的正常浇筑,及防水卷材的正常铺设,人工配合土方清槽(含基底30㎝预留土清理及垫层下砂或粒石回填、集水坑、电梯基坑土方人工开挖、土方人工开挖、含打钎拍底)、垫层以上(含垫层)全部施工图纸包括的结构施工内容,包含塔吊土方、基础和安拆配合;基础垫层、地下主体结构及车库底板及梁侧的防水保护层、地下主体结构及车库外墙立面防水找平层、保护层(按实际图纸要求);室内外模板支拆(含砖胎模的砌筑及抹灰、模板设计及具体要求以模板施工方案为准)、穿墙螺杆制安及外露头处理;钢筋工程(包含钢筋加工单审核、场外加工的工程实体钢筋清运、卸车及绑扎;二次结构的钢筋预留预埋;措施钢筋的现场加工制作及绑扎);混凝土工程(包含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及养护;后浇带施工、穿墙杆的堵洞、管井等后浇板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预制构件的制作及安装,集水坑盖板的制作及安装);安全网、脚手板(作业层需满铺)、防护架、脚手架支护及拆卸的材料管理;与结构有关的由水电工程引起发生的补槽、堵洞、有关专业留洞及空调洞等的预留、预埋工作;现场试验配合;二次搬运;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生活区的清扫、施工场地的道路清扫);成品保护施工等。满足承包范围内工程需要并可预见的非实体性消耗。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地下主体及车库结构外架外立面以内部分、各种加工场、材料堆放场、生活区、办公区。
(3)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34.2劳务分包平米单价包含内容:
.完成34.1本工程结构施工图纸范围内2012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子目内工作需要的本合同要求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以下费用:
34.2.1人工费
(1)含钢筋机械连接及绑扎人工费、焊接人工费、现场验收、清理自身需用的成型钢筋所需的费用、加工厂清理钢筋、工地现场卸车人工费,含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所需人工费、含混凝土浇筑人工费、钢结构地脚螺栓及高强螺栓预埋的人工费、含工完场清及竣工验收时的竣工清理费、含为实现质量目标及抢工要求所需的人工费、因冬雨季施工导致的人工降效及为满足冬雨季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含材料二次搬运费、含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包括但不限于柱子阳角、楼梯踏步、清水混凝土墙面等)所发生的人工费;含周转材料场内外(指租赁站、施工现场)装卸车、码放、清理、退料所发生的人工费等;
(2)搭设和拆除现场施工所需材料运输通道、人员上下行通道、安全防护通道、楼梯、楼层临边防护所发生的人工费等;
(3)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包人施工范围以外的所有劳务分包人需用的脚手架;
(4)完成全部施工图预埋、预留及安装和派人去钢筋加工厂清理自行所需钢筋需要的全部人工费用(含工完场清及现场文明所需的人工费);
(5)为配合其他专业分包商、业主指定分包人的施工所需付出的人工费用,如:为配合机电施工方的已完成品未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等;
(6)其它专业开槽,开洞后的恢复工作的人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一次);
(7)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付出的材料(含全部甲供材料、设备)场内卸车、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增加的人工费用;劳务分包人需自行考虑由工程承包人库房运至施工现场的二次搬运费用(含人工及机械费),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由于场地原因,更换库房、材料倒运、码放等费用计在二次搬运中,不再另行计取。
(8)为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工程承包人的要求,完成的现场文明及CI形象(包括责任区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中需人工配合)所需的人工及工具等;
(9)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生活及生产责任区内的日常打扫、清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10)承包工程所使用的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的现场堆放及保管工作;
(11)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及工期目标而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的人工费用;为保证工程承包人各施工节点所投入的各项费用;
(12)配合工程承包人试验人员制作试块、钢筋取样等发生的人工费用;
(13)配合工程承包人现场管理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消防、安全应急使用的人工费及突发事件处理时配合使用人工费;
(14)现场临时库房及加工车间、垃圾站等搭设所发生的人工费;
(15)工程承包人《现场材料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劳务分包人看护现场材料及周转材料所发生的人工费;含工程承包人对劳务分包人人员入场教育、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所发生的误工费用;
(16)劳务分包人由图纸、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等推及的保证项目正常施工运行的人工费等。
34.2.2材料
(1)除附表(工程承包人供货清单)以外为完成本工程所需全部的材料费,,包括合同执行期间的材料变动风险费用。
(2)本工程承包人提供材料为施工图纸量加定额损耗量(即消耗量)包死,超过部分由劳务分包人负责,且此部分材料费将从工程承包人付给劳务分包人的任何款项中随时扣除,同时加收工程承包人应收材料采购费、管理费为此材料价款的8%,材料未超出使用量,节约部分由工程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5:5分成。
(3)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以当期市场价格来计算。
(4)除工程材料外,为工程所需的其它材料如临时库房、加工车间、垃圾站等所需材料,混凝土养护、钢筋保护、除锈、混凝土垫块等均由劳务分包人负责。
(5)甲供材料的卸车、保管费用。
(6)成品保护及文明施工等其它工作所需材料费用。
34.2.3中小型机械、机具费
(1).除附表(工程承包人提供机械)以外的全部机械费、机具费,包括但不限于布料杆、电焊机、电锯、木方粘接设备、对拉螺杆攻丝机、运输小型机械设备、混凝土振捣用振动棒、平板振动器、打夯机、二级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等
34.2.4、其它费用
(1).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现场文明目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劳务分包人人员在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用、低值易消耗品的费、劳动保护费、竣工清理费用。
(3)施工区域内材料区域内材料的码放、标识、清理费用。
(4)为配合防水专业施工所需提供的防水找平层及保护层(含保护砖墙的砌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保护层铺贴)所需的人工费用及材料、机械机具费用。
(5)劳务分包人生活区临时设施的保护、维护费用。
(6)自身施工范围内的塔吊基础、设备基础施工的人工、材料(甲供材料除外)、机械、机具费。
(7)超高费及超高工程附加费。
(8)本工程全部室外及房心回填所需的全部费用。
(9)保险:劳务分包人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括了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应由劳务分包人为其施工人员交纳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政府要求的保险的费用。
(10)成品保护:劳务分包人应提供必要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用于所施工程的成品保护,包含其自身已完及未完工程的材料、设备的看管责任等,成品保护截至日期为工程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总承包人移交工程的日期,由于工程劳务分包人成品保护不力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如保护不力造成的墙面污染、漏水等引起的返工费用等。
临建、现场办公室和办公条件:工程承包人对生活区的住宿及食堂统一实行大物业管理,承包人为分包人提供生活区宿舍内的住宿用床、床垫、床单、被罩、枕套等用品,分包人进场后需一次性缴纳160元/人的床上用品费用,生活区宿舍按标准间(按8人/间)及夫妻间设置,并对标准间按200元/月/间的标准进行收费,如标准间宿舍未满足8人的人员设置,则按不足人员增加100元/月/人标准进行收费,夫妻间按200元/月/间的标准进行收费;生活用水电费按大物业的统一规定使用;生活区食堂由大物业统一管理,分包人人应按月为其现场的人员办理充值,并于每月15日前与大物业核对上月的消费总额并办理确认手续,该项费用在承包人与分包人的月度结算中扣除。分包人人应为其所有进场人员合理安排上述招标人提供的临时设施,住房内的日常生活必需品、办公必需品由分包人自理,分包人所有人员应统一服装、安全帽,所有人员按承包人要求办理床头卡;分包人的报价中应包含上述其临建设施(生活、生产、办公等)及日常消耗材料的费用及维护费用。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度,出入有门禁系统,现场人员需要刷卡进出施工现场,办卡费用20元 / 张。工程承包人提供大食堂,劳务分包人不允许单独设立食堂。
(11)配合楼宇交工所需的全部费用。
(12)因其它劳务分包人交叉施工和漏水等所有意外事件引起的返工费用。
(13)承包范围内道路维修维护;配电箱、消防设施、电路、水路等配套设施配合维护维修。
(14)承包范围堆料场、维护搭设及日常清扫、维护。
(15)楼内各种防护搭拆。
(16)除工程承包人或工程业主原因造成的工地全面停、窝工以外的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分包人停、窝工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特别强调劳务分包人应提前预见到施工期间影响施工的政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大型会议、中考、高考、体育比赛等,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合理组织人力、物力,工程承包人不会因上述政策因素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停、窝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及保障环保、卫生所发生的费用;
(17)完成本工程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还应包括维护、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18)负责对现场及现场以外住宿区的管理及宿舍内的一切设施的配备管理的费用。
(19)现场临时(8小时内)停工所造成的误工、机械停滞等费用。
(20)劳务分包人应足够了解施工现场的地理、环境、气候、人文、社会环境及交通状况,由此引起增加的各种费用已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劳务分包人还已足够了解现场施工道路情况及本地雨季情况引起的误工、返工等费用,由此引起的费用已在综合单价中包含,包括并不限于安装抽水泵、砌筑积水井等费用。
(21)本工程建筑面积平米包干为综合单价,不因分包人所施工各单体楼的位置、楼型不同而调整。如有必要,承包人可以为分包人增加其它楼工程量,单价不变。
(22)安全措施性费用必须能够满足劳务工程承包人及地方有关安全文明工地施工的有关规定的费用。
(23)劳务分包人合同价中包含能够保证本工程调试、验收要求所发生的费用。
(24)合同价中包括完成本工程所有内容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合同价格中还应包括维护、政策性文件规定保险、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
(25)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各个标段的塔吊布置对施工的影响,包括塔吊盲点给施工增加的费用,工程承包人将不会就塔吊盲点给予任何补偿。
(26)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各栋楼型的差异,各楼栋的综合单价中工程承包人将不会就各个楼型的差异给予任何补偿。
(27)实际施工图纸无明显结构、使用功能、层高、整体高度、外形变化,合同综合单价将不再调整。
(28)本工程地上地下仅提供混凝土地泵输送设备,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各个标段的混凝土地泵布置对施工的影响,工程承包人将不会就混凝土地泵布置不到位给予任何补偿。
(29)劳务分包人在已充分了解到现场的实际情况,并在报价中考虑因场地带来的施工不便及随时依据工程承包人的要求进行材料设备等倒运而增加的费用,及一切由于场地而造成的其他费用。
34.3分包工作期限
34.3.1本工程工期要求:
4.5.1合同工期天数: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指令为准;
4.5.2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4.5.3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34.4合同价款
34.4.1综合单价:采用建筑面积平米包干合同形式,即包人工、辅助材料,中小型机械机具的劳务分包形式及零工执行固定综合单价。
金茂小王庄项目主体结构及车库报价汇总表 | ||||||||
序号 | 楼号 | 单位 | 工程量(暂估) | 税前综合单价 (元/m2) | 税率 | 税后综合单价(元/m2) | 税后综合合价(元) | 备 注 |
建筑面积平米包干部分 | ||||||||
1 | 地下 | m2 | 10481 | |||||
2 | 地上 | m2 | 11493 | |||||
3 | 小 计: |
34.4.2综合单价包含内容为:(1)工人工资;(2)劳保统筹费用;(3)劳动保护费用;(4)辅助材料费用;(5)中小型机具费用;(6)管理费用;(7)各项保险费用;(8)临设费用(除工程总承包人提供的除外);(9)文明施工及环保费用;(10)成品保护费用;(11)利润;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总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总价均为价税分离。支付劳务分包人工程款时,劳务分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
34.4.3地下结构劳务采用平米包干方式计价暂定合同总额为万元。
34.4.4 本工程的合同价款,除经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双方现场代表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以外,不再调整。
34.4.5 结构劳务分包范围外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为元/小时。
34.5合同价款的支付
34.5.1合同价款的支付: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计算合同价款的,严格执行月度结算,工程承包人应在每月18日对上月 16日至本月 15 日所发生的工作内容上报完工单(完工单部位由分包提供,负责工长及生产经理审核,经技术、安全、质量、生产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经工程承包人会签完成后核对工程量出月度结算。双方同意在工程承包人的资金情况困难时租赁费用可延期支付。完工以后劳务分包人及时办理最后一次结算手续本工程无预付款,底板全部完成,支付至结算总额的40%,每两个月付款一次,支付至结算总额的60%,2019年春节支付至已结算总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至已结算总额的95%;剩余 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劳务投标人(质保金不计息)。质保期两年(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结算额以双方盖章签字的结算单数据为准)。付款宽限期3-6个月,宽限期内不计算利息。
(1)当月结构劳务分包范围外施工中发生的洽商变更、零星用工必须周清月结,并纳入分包人本月已完工程量,做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逾期未报或延迟补报,则视为无效。
(2)全面贯彻周清月结制度,每月25日前,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商务部报送当月《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附表8),否则工程承包人当月有权不予付款。
(3)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劳务分包人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齐全安全生产设施,每月按照工程部、安全部的考核支付安全费用,考核明细详见《安全生产考核明细》,若考核分数低于 95 分则在合同付款比例的基础上扣减安全费用的 5%,若考核分数低于 90%则停止支付当月的安全生产费用。
(4)履约担保:为保证本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协议的后在第一次付款中扣除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本协议履行完毕后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以保证乙方全面履行本承包协议以及承包方与建设单位的施工合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所有的违约罚金和甲方所有损失在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够的甲方有权另行向分包人追索。
34.5.2发票事宜
34.5.2.1劳务分包人必须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开具出相应金额的真实、合法的税务机关发票后,工程承包人再支付对应的合同款项;否则工程承包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由国家政策导致的税赋变化由分包自行承担
34.5.2.2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提供的发票若为虚假发票或者与合同行为不符的不合规发票,一旦发现,工程承包人有权按发票金额的10%直接从工程款(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同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更换虚假发票并承担因此为工程承包人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损失。
34.5.2.3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提供的发票若为虚假发票或者与合同行为不符的不合规发票,一旦发现,工程承包人有权按发票金额于每次付款前【5】个工作日提交符合本合同项下要求的符合抵扣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给工程承包人。
34.5.2.4增值税发票金额与合同约定的本期结算金额一致,体现为不含税金额和价税合计金额。
34.5.2.5劳务分包人提交的增值税发票税率(征收率)必须符合劳务分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要求。本分包合同中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种类为【】发票,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发票税率(征收率)为【】%。
34.5.2.6劳务分包人未按时提交增值税发票或者提交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抵扣要求的工程承包人有权拒收,并不予付款,由此带来的延期付款责任由劳务分包人承担,且劳务分包人应承担由此对工程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34.5.2.7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工程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限期提交,限期内仍未提交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分包人解除合同,由此对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双方造成的损失,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34.5.2.8劳务分包人提交虚假、作废、未报税等不合格增值税发票的,由劳务分包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5.2.9为防止劳务分包人提交的发票没有按时缴纳税款,造成劳务分包人在认证抵扣时发票失控,劳务分包人在提交增值发票原件时,还需提供就地预缴税款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工程承包人有权在本期付款中暂扣留与本期税金相等的价款,待工程承包人在纳税申报通过后,再返还给劳务分包人。
34.5.2.10特别提醒:
a、工程承包人与分包人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是以工程承包人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并以工程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准,分包结算审批单应由分包人授权委托人签字,若分包人签字人与授权委托人不符,则以分包人公章为准。
b、分包人如更换授权代表,应及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因提供不及时导致一切不利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开具发票应作为乙方应履行的主合同义务。若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通知方式:乙方确认以下联系方式作为甲方联系乙方的方式,如乙方以下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的视为已送达,以下任何一种送达方式以最早到达的时间为收件日期。
联系人: 电话:地址:
34.5.2.11工程承包人税务局备案相关信息: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翠微路支行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
联系电话:***-********
2、劳务分包人税务局备案相关信息:
纳税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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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结算办法
(1)因劳务分包人劳动力不足或其他任何原因(包括双抢时)而使工程承包人不得不将劳务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部分项目另行分包时,工程承包人将按完成该部分工程量的市场价格(参考造价信息价及双方协商的实际市场价)的1.3倍从劳务分包人承包价款中扣除,并且保留对劳务分包人由此而导致的工期延误等的索赔权利。
(2)劳务分包人办理工程结算,以工程承包人各部门的签字及工程承包人质检部门出具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凭证才准予办理。
(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本工程采用建筑平米包干,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和报价原则:按照 2012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特别申明:A、不计算外装修、保温等面层所占面积,均按结构(混凝土或砌体)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B、楼层内采光井不计算面积;C、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突出墙面和屋面仅为装饰性的混凝土构件、花架不计算建筑面积,其报价综合在平方米包干价中;D、突出结构部分挑板不计算面积;E、除以上特别申明以外其他一律遵循《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中规则。以上不计算建筑面积所发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包含。
(4)零星用工、预算外签证:承包范围外的工作内容,现场签认必须由现场工长、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否则视为无效。劳务分包人受工程总承包人的委托从事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其它零星用工工作按照以下原则结算:零星用工按照现场核实的工程量×元/小时办理结算。对于有业主正式洽商变更、修改图纸并能够清楚计算工程量的不能执行预算外签证单,只有合同外发生的或无法在图纸上计量的工程量才能执行签证单,对于分包预算外签证的原则上必须是已经获得业主书面认可的并能收回资金的,项目工程部门的签字只能证明事实发生的实际情况,项目商务部对于发生的事实按照合同的约定判定是否符合签证条件及计算规则,项目经理的签字作为是否计入结算的依据。
(5)过程结算:零星用工部分每周办理签字手续,当月办理结算,周清月结,预期不予办理。
(6)合同范围内涉及建筑面积变化的洽商、变更给予计算,未涉及的不予计算。
(7)合同范围外发生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须经工程承包人商务经理、生产经理和项目经理三人共同书面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工程量结算增减依据,未经工程承包人书面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8)结算总额=劳务分包人实际施工结构面积×合同单价—其他应扣款项+其他增项。
(9)有效变更、签证调整依据:承包范围外发生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及其它增项内容,按2012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A、人工费:将洽商变更工程量套用2012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总用工工日数量×(综合工日单价元/ 工日),基价中其它人工费不计取。
B、辅助材料费:将洽商变更工程量套用2012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定额所包含分包人实际使用的辅助材料材料费,不含甲供材料;
C、机械费:按2012年《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所包含分包人实际使用的定额机械费,不含甲供机械;
有效洽商变更调整金额=A+B+C
(10)因本工程需要,工程承包人可以将劳务分包人分包范围内任一未施工项目另行分包,劳务分包人不得反对,工程承包人将按完成该部分工程量按本条款第(9)条办法从劳务分包人分包价款中扣除。
(11)除本条款第(9)条调整外,本工程不因劳务分包人增加工作内容或工程量而增加其它任何费用。
(12)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是以工程承包人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并以工程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准。
(13)劳务作业完成并通过验收后28日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最终支付。
(14)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合格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合格结算资料指分包人所报的结算资料合乎工程承包人的要求,指证据齐全、资料完整、格式规范、数据证实可靠,同时符合(15)项的要求。
(15)为保证合同双方的工作效率,劳务分包人应保证其递交给工程承包人的结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如果劳务分包人对自己工作范围内任何计量或计价超出最终经工程承包人审定的工程量或金额的15%以上(含15%),工程承包人将从劳务分包人依合同应得或将得的任何款项(扣除劳务分包人高估冒算部分后)中扣罚劳务分包人对相关变更高估冒算的那部分金额的百分之六十。高估冒算是指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的工程量的计量和计价与工程承包人审定的工程量或金额的15%以上(含15%)的部分,且劳务分包人对此超过15%以上(含15%)的部分又无明确的能由合同文件或图纸等导致误解或歧义的理由存在。
(16)工程承包人与分包人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是以工程承包人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并以工程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准,分包结算审批单应由分包人授权委托人签字,若分包人签字人与授权委托人不符,则以分包人公章为准。分包人如更换授权代表,应及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因提供不及时导致一切不利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34.7质量安全目标
34.7.1工程质量标准:__“海河杯”金奖和质量安全观摩工地_。
34.7.2安全文明施工、企业CI形象目标:获得‘天津市市级文明工地’奖项。
34.7.3其它目标:达到工程承包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的要求。
34.7.4劳务分包人承诺达到以上目标,完成以上目标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不需另外增加费用。
34.8安全文明管理
34.8.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总包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现场文明必须符合甲方、海河杯、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现场、道路、大门口、门前人行步道保证干净整洁,实现门前三包。
34.8.2现场所有施工队伍不允许发生打架斗殴或群殴事件,参与各方先各处罚5000元人民币,待查清责任后,对责任方追罚20000元;
34.8.3按承包方各种管理规定处罚的罚款必须交付现金,不交付现金的追加罚款额30%一并从当月工程款内直接扣除。
34.8.4安全措施性费用必须能够满足劳务总承包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及地方(天津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的相关管理规定)有关安全文明工地施工的有关规定的费用(包含外架及临边防护的钢管颜色按劳务发包人的要求搭设及所涂刷的油漆费用、安全网的搭设符合发包人的要求等)。
34.8.5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供应:安全帽及反光背心由工程承包人统一采购,所需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为保证安全用品质量,劳务分包人自行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含安全帽、安全带及安全网等)必须按照《安全防护用品合格方》所提供的厂商采购。如果劳务分包方的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并没在物资部提供的合格采购方,安全部门有权给予处罚。
34.9工程保修
工程劳务分包人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与总包合同一致,在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并出具“工程竣工备案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分包人应提供结算价款5%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截止到质量保修期满后6个月。(注:作为保修金的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保函。)对于无法提供保函的分包人,工程承包人在工程劳务分包人余留工程款中扣除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安装规定质保期到期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在工程保修期间,工程劳务分包人要负责其范围内的所有保修事项,如因工程劳务分包人保修范围内而不能保修的,工程承包人可以指派其他人,其费用从工程劳务分包人保修款中扣除。
34.10成品保护
工程承包人在工地现场提供任何的保安措施,不会减轻劳务分包人在现场照管上的任何责任;劳务分包人特别应为自身工作面及自身的仓库、材料堆放场地、生活场地提供保卫及安全防范措施。自劳务分包人进场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为止,劳务分包人应完全承担对已送抵工地的工程材料(包含甲供材料设备)的照管责任。在劳务分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已送抵工地的任何材料无论因何原因遭受破坏、被盗、损失或伤害,劳务分包人应自费进行弥补此部分损失,以保证本工程在竣工时全部完好及在各方面均能符合验收的要求。劳务分包人负责自身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特别是注意劳务分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的成品保护,在预留预埋阶段对于已完的预留洞及预埋套管成品,由于保护不到位而造成的移位、洞口尺寸偏差以及在整体竣工之前成品发生损坏、被盗、损失等均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其成品保护费用均含在人工综合单价里,如因劳务分包人管理不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分包结算中扣除。
34.11现场材料管理
34.11.1工程承包人提供钢筋、套筒、混凝土、周转材料及安全文明用材料、防水材料(专业防水分包以外)、挤塑板、预埋铁件及以二级上配电箱、电缆,劳务分包人提供铁丝、钉子、胶条、螺杆、绑扎铅丝、焊剂、焊条、氧气、乙炔等辅材,详见后附一览表。
34.11.2劳务分包人进场10日内编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材料计划(注名物资名称、厂家名称、价格、质量证明文件、数量、进场日期、验收标准等),包括模板支撑体系,由劳务分包人负责人审核后,报物资部门。
34.11.3钢筋、铁件等半成品加工单由场外钢筋加工厂提前十天编制,分别报送工程承包人技术部门和劳务分包人审核后在钢筋加工厂统一加工。劳务分包人指派专人到钢筋加工厂负责钢筋、铁件清料验收工作,与工程承包人物资部门共同组织成型钢筋、铁件进场,并一同与加工厂办理出库领料手续,做好验收记录。
34.11.4成型钢筋、铁件等半成品按技术部门及劳务分包技术人员审核的加工单供应,如由于劳务分包人的原因,造成丢失、错用需增补的,由劳务分包人提出申请,工程承包人技术部门审核后,物资部门给予增补,加工厂加工,劳务分包人应认真审核加工单,保证钢筋加工厂不会错、漏加工,由此造成的工程的窝工、返工等严重后果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劳务分包人提出钢筋连接件计划并与工程总承包人的技术、预算、物资部门共同确认各自承包范围内的钢筋连接件的用量,作为工程完工结算依据。
34.11.5过程中钢筋连接件的使用劳务分包人提前三日编制需用计划(注明名称、数量、规格及进场时间),由工长审核,项目生产经理审批后,报送物资部。物资部门根据材料需用计划,组织钢筋连接件进场,并通知劳务分包人,双方验收合格后,办理领料手续,并做好验收记录。钢筋连接件按计划直接入劳务分包人库房,由劳务分包人管理,做到合理使用,由于劳务分包人的原因(锈蚀、丢失等),增补的钢筋连接件按市场价并收取2.5%的采保费转给劳务分包人。
34.11.6工程承包人提供商品砼,商品砼的供应由各段工长根据施工计划,提前一天申报商砼使用计划,由生产经理审批后,报物资部门,由各段工长直接联系进场,劳务分包人指定专人负责砼的接收、核实数量、并在混凝土小票上注明混凝土标号、进场时间、坍落度、混凝土等级、使用部位等,收集商砼的小票,及时转交给项目内业材料员作为砼量结算依据,并作好记录。劳务分包人在混凝土的现场使用中要严格控制用量,在浇筑过程中必须避免跑浆、漏浆、涨模发生,对此类混凝土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劳务分包人有义务制作定量容器,不定期的对砼方量进行抽查,抽查前约请总包工长、材料员共同测量。
34.11.7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料具,如木方、竹胶合板、木夹板;根据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双方共同确认的木方、竹胶合板的周转用量,物资部给予供应。工程完工时劳务分包人退场时,劳务分包人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清理好退还给工程承包人,其反还率不低于80%,其中整根木方与整张竹木夹板不少于70%。劳务分包人应提前三天编制木方、竹胶合板、木夹板材料需用计划,由工长审核,生产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后,物资部门组织进场。严禁对木方、竹夹板、木夹板随意切割,挪作他用,因工程施工需要必须切割要提书面申请经项目生产经理及项目经理签认后按量切割使用,项目按施工技术方案及工程量计算木方木模板用量,劳务分包人使用超出用量按市场采购价转给劳务分包人承担,并收取2.5%的采保费。如发现劳务分包人将木方、木模板挪作他用(不用在工程及项目安排的位置),一经发现将对劳务分包人处于其用量的3倍罚款,并从其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
34.11.8工程木、几字梁、大小钢模、钢管、木跳板、碗扣早拆杆按以下方法进行管理,工程承包人按照施工模板图计算周转材料用量,劳务分包人在模板图上签字认可后,工程承包人按此控制劳务分包人用量。工程承包人按工程计划租赁物资进场,进场时由工程承包人收料人员通知劳务分包人收料员及时到现场共同验收清点物资,验收无误双方共同签收,由工程承包人签收物资收料单,劳务分包人为工程承包人签收物资领用单,领用单签定后物资即由劳务分包人负责使用、保管。周转材料在周转时,劳务分包人必须按模板图及施工方案拆模,拆模过程必须保证物资的完好,并作到码放整齐,拆除后的物资经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共同清点,原则上工程承包人按模板图量给予劳务分包人第二次使用,劳务分包人在此基础上需要增加的书面报告项目经理部注明增补原因及使用部位。严禁劳务分包人对此类物资随意切割(必须切割、焊接的必须报书面资料注明使用部位、原因给项目经理审批),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工程承包人对该队处于其用量的3倍罚款,从其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此类物资的退还率为100%。
34.11.9木模板、卡扣、U型卡、模板卡配件等周转料具按以下方法进行管理,在以上物资进场前,工程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双方按施工模板图确认物资用量,总承包人按图示量租赁物资。劳务分包人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需要提前五天按施工模板图编制物资需用计划,由工长审核,报生产经理、项目经理同意后,由工程承包人物资部专人安排组织进场,进场后双方材料人员共同在项目现场验收清点,清点完及时安排劳务分包人配合卸车,并在租赁单签字,直接转交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管理。所租周转料具只能用于本工程,严禁劳务分包人将周转料具转租、挪作其他工程及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回收所租的周转料具,并收取外用物资租赁费10倍租赁费罚款从劳务分包人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劳务分包人不得对所租物资随意切割、焊接破坏周转料具的原样(必须切割、焊接的必须报书面资料注明使用部位、原因给项目经理审批),并在使用的过程中注意保养、维修。退下的周转料具,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派人清理、维修,及时退到总承包人指定的地点,工程承包人有权勒令劳务分包人停工清理周转材料(在劳务分包人不能提供及时的周转材料清理、维修满足不了材料周转使用和退场要求时),所发生的误工费用及由此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丢失、损坏的周转料具(包括未还清的),是劳务分包人责任的按周转料具的原价(参照周转料具赔偿表,租赁单位提供)转给劳务分包人承担。卡扣、U型卡、模板卡,退还率为97%。
34.11.10所有周转料具必须码放整齐,并挂好标识;新拆下的材料6小时内必须码放整齐。
34.11.11报废物资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处理工程中余料、下脚料、报废材料等有价值物资,并按项目要求堆码在特定区域。对于工程垃圾劳务分包人负责搬运前清理,务必将其中有用物资挑拣出来,如发现垃圾池内有剩余物资(主要是周转材料)将按物资原值对相应劳务分包人进行罚款。对于周转材料的报废由劳务分包人安排专人清点书面报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与租赁单位进行结算。
34.12双方责任和义务
34.12.1甲方责任与义务
(1)提供相关图纸、技术资料;
(2)编制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并根据工程需要编制安全与文明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
(3)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制安条例等各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4)批准人员的进场并对其进行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方面的教育和技术交底;
(5)负责审核乙方的签证单和结算资料,及时完成工程款支付;
(6)负责现场的施工调度和管理,质量、安全的检查监督和工程验收;
(7)有权对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需调换的人员,违章违纪和不遵守项目规章制度的人,随时清退出场,乙方应在该人员退场一周内提供补充人员;
(8)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按本企业内部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评价;
(9)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生活设施:甲方仅在施工现场附近提供其满足乙方需要的生活用房及办公用房。乙方所有人员统一服装,生活区宿舍统一床单、被罩、枕套,床架搁置整齐,床上用品干净整洁,叠放整齐,每天安排人员打扫干净,所有人员按甲方要求办理床头卡。乙方人员进出生活区衣冠要整齐,宿舍区院内不允许赤背、只穿内裤穿行,乙方必须安排专职宿舍区管理员。
(10)甲方向乙方提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生产用水、电;用电只提供二级配电箱以上部分;其余三级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_均乙方提供。
(11)负责协调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
34.12.2乙方责任与义务
(1)组织有经验和良好素质的管理人员和工人进场。乙方派遣的管理人员要固定,不得任意变更,如要变更须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并且根据甲方要求,随时调整劳动力计划。如乙方劳务人员的经验和素质不能达到甲方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辞退不合格人员;
(2)做好自身人员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和质量等方面的教育,做到每班前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工作。乙方正常施工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在两万元以内(含两万)的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在两万元以上的经政府相关部门鉴定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乙方因违章操作、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自身因素造成的工伤,甲方概不负责,并对违规乙方进行处罚;
(3)保证进入本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具有合法证件,包括身份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施工所需证件。乙方人员进场前,应提供每位进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各一份,经甲方确认并办理出入证后方可进场务工。每位进场务工人员必须签订用工合同并达到甲方劳务人员实名制规定要求;
(4)遵守国家及甲方单位关于施工区、生活区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行为管理,严禁打架斗殴、赌博、聚众闹事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由于乙方劳务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无条件赔偿,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5)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罚款等,乙方应承担所有经济责任、损失和费用;
(6)由于乙方使用、保管和维护不善甲方提供的临时设施、现场材料和设备,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与施工机械,乙方经检查后方可使用,若发生有安全隐患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待甲方修复或更换后,方可进行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乙方人员误用甲方提供的临时工程、设备或其他设施所造成的损耗赔偿;
34.13其它
(1)分包单位首先满足年底足额发放民工工资,总承包人将履约保证金同时作为劳务工资保证金;如年底劳务分包人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起民工找工程总承包人闹事情况发生,有一起事件,工程总承包人扣劳务分包人10万元。
(2)劳务分包人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不少于1950元的生活费用,并实行实名制,具体详情见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3)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
(4)应将法人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列入劳务合同中,法人委托书应包含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一切工程委托事宜;在与劳务队伍签订劳务承包合同中,应严格按照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要求,劳务队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计件合同)并要求在项目上备案,同时要求按实名制管理,持卡率或出勤率达到100%。如果经公司相关部门和项目查证核实却有劳务队伍未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的,则给予处罚并清出施工现场;
(5)按照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要求,劳务分包人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计件合同)并要求在项目上备案,同时要求按实名制管理,持卡率或出勤率达到100%。如果经公司相关部门和项目查证核实却有劳务分包人未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的,则给予处罚并清出施工现场;
(6)劳务分包人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计件合同)后,应按照合同法中的规定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用;
(7)劳务分包人在使用劳务用工时,严禁收取劳务工人任何风险抵押金,并且按《劳务合同法》中约定,劳务人员每人每月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实行实名制管理,具体详情见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分包实名制管理办法》。
(8)如工程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劳务分包人未按时支付劳务工工资,工程承包人有权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其应得工资。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提供支付工资的名单及金额并有劳务分包人签字盖章;上述金额的总计不应超过劳务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劳务人工费,对于上述支付,并首先从其交纳的劳务工资保证金中支付所拖欠的劳务工工资,若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全部拖欠的劳务工工资,应从尚未结清的分包工程款中扣除。劳务分包人有责任向工程承包人提供正式工程款的发票,且上述支付计入劳务分包人应得工程进度款。对于劳务分包人拖欠劳务工工资,并在发包单位两次提醒后仍不改正,劳务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双方的劳务合同,并将其列入不合格分包商名单。
(9)对于联营、挂靠、甲指等工程,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执行,联营、挂靠、甲指单位应与劳务作业人员及聘用的管理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计件合同)并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用,该合同必须在项目上备案,如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该项的,应添加补充协议,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10)工程承包人对劳务分包人所下罚单无需由劳务分包人签字确认,如有不同意见可书面阐述理由,提交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商议,劳务分包人不进行确认且不阐述理由的,自罚单所下之日起3日后自行生效,工程承包人可直接从劳务分包人结算款中扣除。
(11)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若由于分包人原因导致未能达到标准,总承包人将对分包人处以一万元经济处罚。
(12)在发现劳务分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工程承包人应及时书面告知劳务分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同时作为有经验的劳务分包人应该具有自查自纠的能力,所以无论工程承包人是否告知,劳务分包人均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和损失。
(13)如果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不影响施工计划的关键线路,则不能顺延工期。
(1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书面文件的送达方式为:一方应当以书面方式将本方的明确要求送达至对方本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或合同约定的授权负责人,对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4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对方要求。
(15)劳务分包人劳动力不足或其他任何原因而使工程承包人不得不将劳务分包人承包范围内的部分项目另行分包时,工程承包人将按完成该部分工程量的市场价格(参考造价信息价及双方协商的实际市场价)的1.5倍从劳务分包人分包价款中扣除,并且保留对劳务分包人由此而导致的工期延误等的索赔权利。对于劳务分包人未施工的整楼,工程承包人可以安排他人施工,劳务分包人不得反对。
(16)特别指出严禁劳务分包人对承包内容进行转包挂靠、小班组再分包,若发生此类现象,工程承包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同时劳务分包人还需赔偿工程承包人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工程承包人的环境方针,完成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现场文明必须符合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要求;现场、道路、大门口、门前人行步道保证干净整洁,实现门前三包。
(17)劳务分包人负责本工程自身施工中所产生的所有垃圾的清理并运至现场指定地点,并需负责本工程的结构验收清理工作,并承担相关人工费用;
(18)劳务分包人需承担住在施工现场外人员上下班交通费,并且保证交通安全,工程承包人不再额外承担此部分交通费用;
(19)现场所有施工队伍不允许发生打架斗殴或群殴事件,参与各方先各处罚5000元人民币,待查清责任后,对责任方追罚20000元。
(20)按工程承包人各种管理规定处罚的罚款必须交付现金,不交付现金的追加罚款额30%一并从当月工程款内直接扣除。
(21)工程资料:由施工队进行工程资料的填写。与工程进度同步。
(22)劳务分包人商进场后如分包模式定下,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双方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发生变动时,须书面通知对方,若劳务分包人变更项目经理必须有书面报告和授权书,得到工程承包人的同意,在变更人员后双方需将发生的变更、洽商等资料进行清理,及时办理签证,事后不得追加;变更后,原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将视为无效文件。
(24)严格执行《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关于切实加强项目劳务管理的通知》。其中,尤其应遵守:劳务队伍进场施工后,劳务分包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向分管该劳务队伍的工长提交《班组承包协议》,必须要有明确的包干价格或单项价格,同时也必须要有明确的日工价格,确保将来结算时,队伍无论是按工程量结算还是按日工结算都有合法依据。分管该劳务队伍的工长收集、整理此项资料后,将此《班组承包协议》报项目劳务管理员在商务部备案,不配合此项工作的队伍,工长可报项目经理,强行停工、清出现场,不支持此项工作的项目经理将给予免职,问题严重的队伍清出分公司、公司、局合格分包方名单。
(25)进场前3天劳务分包人需将现场负责人及管理体系名单和联系方式填报《公司管理人员体系表》、身份证复印件,必须配备现场劳务队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和资料员。若劳务分包人人员配备不到位或者与投标时不符或人员变动,劳务分包人需提前7日书面报工程承包人同意,否则工程承包人有权对劳务分包人处以10000-30000元的违约处罚;
(26)工期违约:非工程承包人原因,劳务分包人未按合同工期完成节点和总体工期,中间工期每延迟一天,劳务分包人须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因劳务分包人原因不能按期竣工的,每延迟一天,劳务分包人除应按上述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工程竣工逾期违约金。工程承包人有权在质量、工期、安全风险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若劳务分包人能按合同工期完成节点和总体工期,则工程承包人将按照劳务分包人施工的建筑面积每平米奖励1元。
(27)劳务分包人保证安全员、技术管理人员和15人以上特种作业及技工的稳定性,未经项目同意随意更换的,每人次罚款1000~10000元。
(28)劳务分包人需执行公司及项目以下要求:a、实测实量;b、样板引路。具体要求待进场后发放。
(29)作为有经验的合格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因下雨、下雪、酷热、严寒、雾霾等自然原因的天气和当地政府因各种原因要求的临时停工,上述原因均不视为不可抗力,分包商不会因上述各种原因对承包商进行任何形式的经济和工期索赔、补偿,如发生上述索要事件,每发生一次,承包商有权扣除分包商10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除违约金外,分包商对承包商造成的所有损失,承包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0)本补充协议和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劳务分包人签订合同时还应于工程承包人签订如下协议:《材料管理协议》、《分包安全管理协议》、《防火责任书》、《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承包方环境保护协议书》、《成品保护协议书》、《现场质量管理协议书》、《项目管理目标及质量管理条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保证书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是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劳务分包人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工程劳务分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30.1.1、30.1.4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30.6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建造师(项目经理):
时间:
施工队长
本人是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劳务分包人施工队长。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并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人职责。
本人承诺在本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作为劳务分包人的授权委托人,在职责范围内禁止本合同30.2.4行为发生。如因本人原因发生上述行为,本人将依照本合同30.6的约定,对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施工队长:
时间:
附:施工队长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公司签署 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地下室主体劳务 合同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结算文件等一切于本工程有关的文件内容。
本授权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劳务分包工程结算文件签字盖章生效时止。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
劳务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年 月 日至年月日
姓 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
在津办公地址:特此证明!
劳务分包人: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件5: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工程 | ||||
工程承包人供应机械及材料一览表 | ||||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单位 | 供应单价 | 备注 |
一 | 机械 | |||
1 | 塔吊 | 台 | 拟提供使用周期为结构施工完毕 | |
2 | 混凝土输送泵-地泵 | |||
3 | 二级及以上配电箱、电缆 | |||
二 | 材料 | |||
1 | 商品混凝土 | |||
2 | 成型钢筋 | 需分包人出具钢筋加工单报总包技术部审核,自行自工程承包人加工场清料,使用错误、丢失等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 ||
3 | 脚手架及支撑体系材料、钢模板 | 丢失、损毁由分包人承担损失。 | ||
4 | 木方 | 限定使用完毕的完好率 | ||
5 | 木模板、竹夹板 | 限定使用完毕的完好率 | ||
6 |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 | |||
7 | 工程水电 | |||
8 | 聚苯板保温材料 | |||
9 | 预埋铁件 |
附表6:
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工程 | ||||
劳务分包人供应机械及材料一览表 | ||||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单位 | 劳务分包单价 | 备注 |
一 | 劳务分包人供机械 | |||
1 | 弯曲机 | |||
2 | 调直机 | |||
3 | 切割机 | |||
4 | 弯箍机 | |||
5 | 震动棒 | |||
6 | 电焊机 | |||
7 | 砼搅拌机 | |||
8 | 木工电锯 | |||
9 | 电刨机 | |||
10 | 卷扬机 | |||
11 | 砂浆搅拌机 | |||
12 | 打夯机 | |||
13 | 污水泵 | |||
14 | 潜水泵 | |||
15 | 吸水泵 | |||
二 | 劳务分包人供材料 | |||
1 | 铅丝、钉子 | |||
2 | 成品马镫 | |||
4 | 电焊条 | |||
5 | 氧气、乙炔 | |||
6 | 炉子及相关燃料 | |||
7 | 塑料布、彩条布 | |||
8 | 红机砖 | |||
9 | 砂石料 | |||
10 | 白灰 | |||
11 | 焦渣 | |||
12 | 锯条 | |||
13 | 砂轮、切割锯片 | |||
14 | 砂纸 | |||
15 | 油麻 | |||
16 | 铅丝、绑扎丝 | |||
17 | 108胶 | |||
18 | 腻子粉 | |||
19 | 分包自有临建用油漆涂料 | |||
20 | 脱模剂 | |||
21 | 自攻钉 | |||
22 | 螺丝螺帽 | |||
23 | 垫片(块) | |||
24 | 膨胀螺栓 | |||
25 | 稀料 | |||
26 | 石膏粉 | |||
27 | 编织袋 | |||
28 | 壁纸刀 | |||
29 | 油漆刷 | |||
30 | 滚筒刷 | |||
31 | 钢丝刷 | |||
32 | 胶布 | |||
33 | 生料带 | |||
34 | 银粉漆 | |||
35 | 酒精 | |||
36 | 玻璃胶 | |||
37 | 消毒液 | |||
38 | 射钉、弹 | |||
39 | 水泥钉、拉铆钉 | |||
40 | 穿墙杆及配件 | |||
41 | 铅丝网 | |||
42 | 六角网 | |||
43 | 竹竿 | |||
44 | 石棉瓦 | |||
45 | 防锈漆 | |||
46 | 临建用合页锁等小五金 | |||
47 | 工人用劳保用品 | |||
注: | ||||
附件8:
附表1:项目劳动力计划申报表
项目名称: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
序号 | 劳务分包企业名称 | 队长姓名\专业 | 施工阶段(节点) | 工程计划进场人数(按工种计划) | 备注 |
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劳务管理员:日期:年月日
附表2:公司管理人员体系表
项目名称: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
姓名 | 性别 | 职称 | 岗位类型 | 岗位备注 | 文化 程度 | 政治 面目 | 在津住址 | 身份证号 | 聘任合 同编号 | 考试合格 证书编号 |
填报单位(章):填报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附表3:
公司劳务作业人员(含队长、班组长、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全称):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班组名称:年月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工种(或岗位) |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 | 劳动合同编号 |
申明:此表登记劳务作业人员为我单位在该工程全部人数,情况属实。 | 班组长签字:;用工企业劳动力管理员签字:, 用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授权队长)签字:;填表时间: | 用工企业盖章: |
附表4:公司劳务作业人员(含队长、班组长、农民工)工资表
项目名称(全称):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班组名称:年月
序号 | 姓名 | 工种 | 出勤工日 | 日 工资 | 工资总额 | 支出部分 | 未支付数 | 领款人签字 | 备注 | ||||
生活费 | 预支费 | 罚款 | 其它 | 本月实际支付 | |||||||||
申明:此表登记劳务作业人员为我单位本月在该工程全部人数;工资结算、支付、领取情况属实,均系本人签字。 | 班组长签字:;用工企业劳动力管理员签字:, 用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授权队长)签字:;填表时间: | 用工企业盖章: |
附表5:公司劳务作业人员(含队长、班组长、农民工)考勤表
项目名称(全称):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班组名称:年月
编号 | 姓名 | 工种 | 上月 | 本月 | 合计 |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
申明:此表登记劳务作业人员为我单位本月在该工程全部出勤人数,出勤情况属实;我单位已将此表向全体劳务作业人员公示,均无异议。 | 总计 | |||||||||||||||||||||||||||||||||||||
班组长签字: | 用工企业 劳动力管理员签字: | 用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授权队长)签字: | 填表时间: | 用工企业盖章: |
附表6:工程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表1—进场情况)
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班组名称: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周进场农民工总数:本周离场农民工总数:本周现场农民工总数:
本周进场农民工情况 | ||||||||
编号 | 本周进场农民工姓名 | 身份证号 | 进场时间 | 工种 | 是否在 市建委备案 | 是否签订 《劳动合同》 | 备注 | |
申明:此表登记农民工为我单位在该工程本周全部进场人数,情况属实。 | 班组长签字:;用工企业劳动力管理员签字:, 用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授权队长)签字:;填表时间: | 用工企业盖章: |
附表7:
工程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表2—离场情况)
本周离场农民工情况 | |||||||
编号 | 本周离场农民工姓名 | 身份证号 | 离场时间 | 在本工程务工时间 | 工种 | 工资结算、支付情况 | 离场承诺书 有否 |
申明:此表登记农民工为我单位在该工程本周全部离场人数,情况属实。 | 班组长签字:;用工企业劳动力管理员签字:, 用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授权队长)签字:;填表时间: | 用工企业盖章: |
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班组名称: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表8:项目劳务费结算、支付情况报表
项目名称(全称):日期:年月日
序号 | 分包企业全称 | 合同价款 (万元) | 项目实际结算、支付情况 | |||||
应结算 劳务费 金额 (万元) | 已结算 劳务费 金额 (万元) | 结算率 % | 应支付劳务费金额 (万元) | 已支付劳务费 金额 (万元) | 支付率 % | |||
填报单位名称(章):总包项目经理(签字):总包劳动力管理员(签字):联系电话:
附件9:七项协议
项目管理目标及质量管理条例
一 项目管理目标
1 质量目标及方针
质量目标:合格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 预防监控 遵规守法 诚信至上 以人为本 追求卓越
2 工期目标
根据整上工程施工的具体筹划,为确保工期总目标的实现,对分阶段工期目标控制如下:按照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配合安装随地下主体及车库结构进度完成。
3 安全目标:“海河杯”金奖
4 文明施工目标:确保“天津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5 环境管理目标及方针
管理方针:精心施工 预防监控 遵规守法 诚信至上 以人为本 追求卓越
管理目标:杜绝环境污染,美化施工周边环境,营建“花园式工地“
二 质量标准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严格按照质量检查规范中的列项进行检查,实行质量三检制,国家标准及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质量奖罚规定
一、奖励条例
1、重视质量,不违章指挥,不对抗质量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奖生产或管理人员200-500元。
2、图纸、工艺标准,施工技术措施操作接受质检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奖施工操作人员和生产人员100-300元。
3、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坚守岗位、严守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不发生质量事故、质量通病得到较好治理,分项工程一次通过率达到90%以上的奖施工队100-500元。
二、质量要求
专业分包单位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样板引路,重点是突出“精”和“细”,一是点点处处按规范、标准要求,多方消除质量通病,二是“粗粮细做”,“细粮精做”,以高于国家标准为标准。既强调内部质量,更突出观感效果,最终实现高档次的质量等级。
1、取质量预控措施。专业分包工程质量管理以预控为重点,杜绝死后验尸。
2、 专业分包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报请总包部确认。以保证工程质量在各个环节受控。未建立和完善质管体系的分包不得开工。
3、 分包方进场后十天内要向总包提交质量保证计划书,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关键部位质量的跟踪控制、质量通病的防治等。未能按要求提交计划书的分包方必须停止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自负。
4、 每个分项及重要工序部位施工前,分包方应通过总包向监理报验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施工流程、施工方法、系统试验等,要求与其它专业配合交叉施工办法,劳动力、机具、材料安排、设备、成品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
5、 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在现场巡视发现问题时,有权向分包单位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必要时下发停工罚款单,直至将问题改正为止。
6、 总包专职工程师、质检员将根据分包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对分项工程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再向监理及业主报验。
7、 工程质量报验工作规定了具体的程序,使专业分包在工程质量的报验方面能按照统一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详见工程选题报验程序流程图。
三、处罚条例
1、视质量违章指挥,对抗质检人员履行检查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2、对不按图纸、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施工技术措施操作,拒不接受质量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生产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3、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偷工减料,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施工(生产)操作人员罚100-500元,情节严重从重罚款。
4、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不督促整改,分管区域内经常发生质量事故,发现问题不及时反映的质量检验人员罚款100-400元。
5、一般质量事故,罚分包队1000-5000元,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罚。
进场的材料、成品、构件、器材无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合格证,材料质量低劣者,罚有关责任人员100-400元。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
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二、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300人以内必须有一名专职安全员;300~500人必须设两名专职安全员;500—800人设三名专职安全员;1000人以上设5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8、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08)97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管理的通知规定,按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风险抵押金额度:
50万元以内:10%
50~100万元以内:8%
100~200万元以内:6%
200~500万元以内:5%
500~800万元以内:4%
800万元以上:3%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5 万元。
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按公司《安全管理手册》、及《2012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罚款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3、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应此给甲方造成的名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5%给予处罚。
五、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对其伤者和家属进行经济赔偿;属总包方责任由总包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双方单位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论其责任方属于哪一方,伤亡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尽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不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
六、施工现场车辆管理要求:
1、1、凡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安全行驶。
2、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每小时内,做到礼让三分,安全行驶。
3、严禁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各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各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4、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5、运送物资材料出场的车辆必须出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出场单,并由门卫核验出场材料是否与出场单一致。
6、起重车起吊、挖土车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7、出场须自行清理、清洗轮胎,避免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因车辆污染城市路面所产生的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或使用人承担。
8、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由车方负责。
9、为工程施工服务的车辆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均由车方负责。
七、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材料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保证工程项目材料的有序管理,减少材料的损失,明确职责,分清业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总则:为加强材料管理工作,确实做到科学、合理的使用材料,“确保质量、满足需要、聊低成本”的原则,使材料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清楚、奖罚分明。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1.1本项目的材料管理主要由甲方物资部,各专业分包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配合材料设备的询价、定货、采购、报验。
1.2材料报验,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材料主管人员,负责材料的报验工作,材料在进场以前填写报验单,报送样品,进场数量、规格及有关证书(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进行报验,未经报验通过的材料/构配件不得进场使用,若违章使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2000-20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拆除退场。
1.3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24小时内必须向总包申请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前不得分散到施工现场。报验时带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报验单,由分包单位的工长/材料员及总包专职工程师按报单内容到料场验收合格后再报监理。没有报验或报验没通过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使用,也不得分散到料场以外的地点。并按总包要求做退场或其它处理。
1.4材料堆放管理,总承包部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专业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1)各专业分包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码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2)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得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总包的指定位置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或者随时随用。
(3)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标识牌的制作必须事先征得总包的同意。
1.5材料、设备、机具清单在门卫处登记。门卫为每个专业分包单位设材料、设备、机具台帐,查实登记后放行。
1.6剩余材料、设备、机具出场时,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开具门证。出门证上注明运出材料、设备、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凡未在进场台帐上登记的材料、设备机具一律视为总包财产不得运出场外。
1.7承包方应设置专职物资管理人员负责与项目业务往来及现场材料的管理工作。
1.8承包方物资管理人员应服从项目物资部的管理。
2、供应管理
2.1桥架、线槽、钢管由甲方提供并送至工地内,乙方负责卸车、运至乙方仓库货堆料场,并负责保管使用,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购。
2.2验收与保管。乙方负责保管其领用的材料,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损失。
2.3由乙方与项目技术、工长、材料、预算按照施工方案共同确定工程周转料具总量,由乙方承包使用。
2.4如乙方超总量使用,自行承担超用损失。
2.5乙方按工程进度提前三天提使用计划给甲方物资部,物资部组织材料进场后乙方当场清点并办理手续。
3、小型材料
3.1乙方自行采购使用,甲方项目质检、材料对其进行检验,合格方能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必须马上退场。
本协议与合同等效,如以合同发生抵触以合同为准,协议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防火责任书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加强防火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规定,保证在防火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关系
施工队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本区与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置专职消防、保卫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防火工作。
二、责任期间
防火时间为: 2017年03月15日—2018年10月31日28
三、责任目标
1、建立健全防火组织,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2、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工作,提高施工人员防火安全意识,效果明显。
3、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工作措施。
4、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煤气中毒事故。
5、日常防火管理到位 ,及时整改火险隐患,资料齐全。
以上各条如若违反后果自负,项目概不负责。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治安、消防、保卫协议书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更好的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预防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天津市政府消防条例1989年第20号令、1999年22号令、2000年第53号令 、以及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实行治安消防保卫责任制,以增强施工队伍及职工的自自治、自卫能力,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工程施工现场治安 、消防安全责任书。
现将具体管理工作的责任如下:
一、甲方责任
1、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指定消防保卫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
2、定期布置、检查乙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工作,为乙方制定明确的治安、消防责任区域,制定有关全面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3、负责对乙方治安、消防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负责乙方进场人员的花名册与现场人员是否相符,并协助乙方办理暂住征及其他有关证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工程内的治安、消防、保卫工作。
2、服从甲方的治安、消防管理和监督,自觉贯彻落实本工程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及市政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做好自身职工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3、乙方必须选派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本队治安、消防工作。
4、乙方主管负责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情况,外地来津人员必须符合天津市(89)31号文件要求,做到手续齐全,情况明确,不得私自招零散三、无组织冒名顶替人员。
5、经常性的对本职工进行法制、法规和消防等知识培训,要求职工遵守国家和天津市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6、乙方主要负责人要会同甲方进行治安、防火安全等方面的入场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岗,并将批准注册的职工花名册、照片报甲方存档,以便管理,做到准确无误。
7、乙方要按天津市要求,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证”,办证率必须达到100%。来人注册,走人注销。
8、乙方注册人员在100人以上,应设立治保小组,有专门负责接受甲方指导,并开展相关培训教育 工作,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配合甲方进行防范、检查工作,及时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9、严禁使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执行管制、保释、缓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及有过违法行为等人员。
10、杜绝重大案件、治安案件及恶性案件发生;杜绝火灾交通死亡事故;杜绝或减少一般刑事、治安及治安火灾的事故发生,全年刑事案件发生率控制在0.67%以下,职工违法率应控制在职工总数的0.93%以下,并建立具体的治安防范措施。
11、乙方要做好现金及贵重物品的保管,严防被盗,财务要限额存放,并设有严密的存放措施,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者,指定保管措施。
12、乙方要做好职工后勤的保管工作,度责任明确,期检查。严禁男女混住、聚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不准留宿未经批准的暂住人员。
13、乙方主要领导为乙方防火负责人,负责本队的防火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施工前要制定出本单位、标段管理措施,直接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检查工作。
14、加强对物资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各分包方必须制定在作业区内油漆、烯料、化工等易燃、易瀑材料的管理措施。
15、加强对本队职工住地的消防和卫生管理,防止各种案件的发生,并配备相应幼小的灭火器材。
16、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规定和制度,严禁在现场楼层内吸烟;使用明火作业,必须申报“用火证”,明确责任人,看火人及灭火措施齐全,配备灭火器。如施工场地变更,需要重新办理动火手续,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市劳动局发放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市消防局发放的上岗证),否则违章作业引起的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将由违章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全部承担,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追究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17、各队的标段施工层要求自配不少于10个8公斤灭火器材,库房不少于5个灭火器材(干粉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定期检查,保持完好,以备应急使用。各队组织一支义务消防队,按标段大小,一般不少于20人由乙方领导班子组建治保小组,把名单打成正式的表格,报甲方保卫部,由甲方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18、施工现场宿舍、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煤炉取暖做饭,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大灯泡(100瓦以上含100瓦)和典钨灯照明,严禁私拉电线,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检查审批(要求有书面报告),否则则造成的火灾或煤气中毒事故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施工现场严禁住入,如因搭设临时库房,要求住一人兼保安,必须申报甲方主管部门检查批追,方可塔设和住值班人员。
19、乙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市政府17号令,由乙方法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责任的组织实施,乙方应教育本队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教育面达100%。
20、现场文明施工、文明管理工作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工程内外做到工完场清,不留任何安全火灾隐患。
21、各分包单位所设材料、堆放场地及临时库房,必须由甲方指定不得擅自占用楼内、楼外的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搭设临时库房或影响其他分包队的正常施工。如有需要时给予配合,及时拆除。
22、各分包队进场前,必须到安全、保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磁卡办理费用10元每个,磁卡押金20元/人,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办卡费不再退还,押金在磁卡退回后退还。
23、因违反消防法规,以至发生火灾,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本工程项目消防、治安处罚标准:
1、施工现场楼层内无证、无手续违章动用明火作业处罚100—500元。
2、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处罚100—200元。
3、非专业焊工违章操作处罚100—500元。
4、非专业电工操作处罚100—500元 。
5、私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等物品罚款200—500元 。
6、现场的一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器具、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许私自挪用、随意损坏,违者处罚100—500元。
7、偷盗、骗取、哄抢、故意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务、数量较小,除按价加倍赔偿外,另处罚500—1000元 。数量较大者,送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8、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除赔偿医疗费、工资、营养费外,另处罚款500—1000元。
9、结伙斗殴,寻衅闹事或饯行其他流氓活动,罚款500—1000元。
10、煽动闹事、制造混乱、非法容留、窝藏、协助违法犯罪分子,并拒不举报,罚款1000—2000元。
11、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出售传播淫秽物品,罚款500—1000元。
12、不按市政府要求办理各种证件,冒名顶替,涂改证件,每查出一位罚款100—200元。
13、由于乙方管理不当,教育不够,发生拘留、逮捕、判刑、劳教现象,对现任单位负责人罚500——1000元。
14、针对以上各条中鉴于与责任人单位的管理不严有直接连带责任,故对发生以上1、2、3、4、5、12、13条的责任单位同时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对发生以上第7、8、9、10、11条的责任单位 同时视情节分别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注:针对以上处罚责任者本人无力支付罚款,一律由乙方单位负责支付,所有罚款必须在通知书下达的3日以内交到甲方主管财务部门,超过期限,则由甲方在当月拨付工程款中加倍扣除。同时,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刑事处罚。
四、责任书说明
1、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消防监督机关一份。
2、乙方退场和竣工结算时,必须经甲方主管部门签字认可,否则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环境保护协议书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4001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我公司(甲方)承建的天津锦绣香江花园二期项目分承包合同要求为分承包规定的施工条件。
二、乙方为运输分承包方
1、在运输化学品,特别是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分承包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管理的规定;
a)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b)碰撞、互相接触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
c)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d)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
e)必须办理必备应急措施和方法。
2、并遵守下述要求:
a)加强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b)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冲洗车辆;
c)对漏油的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d)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鸣笛;
e)施工现场有防扬尘飞散的措施。
三、乙方为建筑施工分包方:是
1、分包方(乙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分承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2、分包方要保护施工周围现场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3、分包方要防止或减轻粉尘、振动噪声等对社区污染和危害。
4、分包方要合理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气物。
5、建筑工程竣工后,分包方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6、如果分包方有食堂、生活区,应严格遵守地方的有关规定,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
四、如以上分包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五、双方如有其它约定另附。
甲方(盖章):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廉政协议书
工程名称:金茂天津东丽小王庄项目
甲 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物资采购、分包选用行为,保证物资采购和分包选用的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经协商,甲乙双方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双方的责任
1.1 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 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1.3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4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有向其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二、甲方责任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和分包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 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 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 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将自己的亲友或关联人介绍到乙方工作。
2.6 不得在家中接待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询访。
三、乙方责任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和分包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3.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
费、感谢费等。
3.2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 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5 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其他物
品。
3.6 不得接受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
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
3.7 不得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家里询访有关事项。
3.8 乙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在物资采购或分包管理中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
查实,甲方有权终止物资采购或劳务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
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违约责任
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乙方监督部门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取消其合格供货商(分包商)资格。
4.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如有索贿或变相索贿,经乙方检举查处核实后,甲方将视情况给与被索贿金的1-3倍款额作为奖励(此款由当事人承担)。
4.4 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协议书有效期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时止。
六、协议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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