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提标改造工程

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提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壶关县益民热力有限公司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壶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壶发改审发[2019]100号、壶发改审发[2019]106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壶关县益民热力有限公司院内;
2.2.建设规模:四台锅炉(3*29MW+58MW)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提标改造;
2.3.招标内容:脱硫塔升级改造,增加高活性氨还原炉内脱硝系统,脱硝车间土建、电气、水暖等进行改造;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工程内容;
2.6.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资金、设备采购供应、安装、运输、调试运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须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注册人员)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应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及最近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
3.3.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 gov.cn)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3.5.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度(2016\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v.changz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7日9时3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v.changzhi.gov.cn/)”上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提交、送达或未提交、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长治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壶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壶关县奋进大街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3*****287
招标代理:中硕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捉马西大街沁芳汇生活广场9楼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标改造 超低排放 除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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