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11年度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11年度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2011-ZB*******】
1. 招标条件
为了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服务质量,招标人华东政法大学拟对2011年度批准实施的所有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
2.1、建设项目名称: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度批准实施的所有建设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或长宁校区(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
2.3、招标采购类别: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2.4、招标采购范围和内容
(1)范围: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2)内容:工程施工阶段除造价控制之外的其它一切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监理负责人应具备 3 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投标人应具备不低于 3 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下同):自2006年以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完成监理的建筑工程监理项目;(投标人和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可以重复)。
3.4、投标人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具有较高的工程监理水平及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监理工作中无重大失误。
3.6、具有相关配套的专业技术力量和先进的监理能力。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预审。
4. 公告日期和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公告日期:2011年5月12日—5月22日
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日9:00—16:00
报名地点: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励勤楼314室
联系人:王玉强
电话:(021)********
传真:(021)********
邮编:201620
5. 报名时递交时请提供下列材料(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1、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5.2、通过度年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3、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职称证明、简历、个人代表业绩等相关资料;
5.4、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5、相关业绩证明复印件,须提供监理合同(包括拟派项目负责人主持监理项目的业绩);
5.6、近三年无重大监理工作失误承诺函;
5.7、其他证明材料。
华东政法大学
201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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