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研究实验招标公告04162019060355

锦州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研究实验招标公告04162019060355

招标代码:********060355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凌海市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研究实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锦州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研究实验招标。

2.2建设地点:锦州市凌海市。

2.3服务期: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之后六个月内完成。

2.4招标规模及范围:提交《锦州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锦州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湿地恢复潮流、泥沙冲淤数值实验报告》及《锦州市大凌河口生态修复项目保护区专题影响研究报告》。

2.5招标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及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规范、规程和办法的要求,能通过成果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环境、海洋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海洋环评、研究试验、保护区专题研究等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用获得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公开招标文件。

4.2网上报名及下载公开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工具软件下载——《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链接: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3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09月23日上午8:30至2019年09月28日下午17:00,投标人未经网上报名领取公开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投标保证金为1.6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5日9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9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海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凌海市国庆路7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东太平里绿景湾12-32号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2019年09月23日

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签: 实验 环境影响评价 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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