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法律顾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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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公司外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公司外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公司外聘法律顾问技术服务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采购人(项目业主)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经批准实施,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1.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概况

1.1项目内容:采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公司外聘法律顾问技术服务项目。

1.2采购形式:根据目前公司需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拟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发布采购公告,拟采购1家服务商。

1.3采购服务内容:

1.与采购方(甲方)公司业务经营有关的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工程建设、市场运营有关的新颁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际惯例,并进行相关专题分析论证;

(2)就与工程建设、市场运营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判例、政府审批要求等问题提供咨询,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

(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投标商务模式、投标合规性予以审核;

(4)应甲方要求,对补偿、搬迁、征地、建设用地用房等物业管理方面出现的纠纷、维权服务等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处理;

(5)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的劳动用工制度规范性提供咨询意见,并对甲方再劳动用工、劳务外包、业务外包及其他业务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劳动业务、及劳务纠纷处理予以协助。

2.公司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甲方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

(2)协助审查或修改招投标文件、合同、公司对外函件等法律文书,对相关文件提出口头咨询意见或书面意见;

(3)协助甲方审查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的合规性;

(4)协助甲方处理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

(5)应甲方要求,根据甲方业务特点,协助甲方选择使用示范合同文本或修改格式合同文本或拟定非示范合同;

(6)应甲方要求,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7)应甲方要求,协助并参与相关新闻媒体宣传活动,接洽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8)应甲方要求,对突发、应急事件提供处理意见,并协助处理相关的一般性法律事务;

(9)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委托中标人审阅的制度文件、文件,不定期地汇总律师意见并向甲方提出建议或培训;

(10)一般情况下,应标方指派1名律师1周1次到甲方单位上岗服务,及时处理甲方的法律事务,其余时间按照甲方需求采用线上沟通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遇到特殊情况,应标方可随时到甲方指定地点处理相关事务。甲方具体法律事务如需应标方多名律师参与的,应标方应及时安排。

(11)其他日常法律事务。

1.4采购限价:含税限价60000元/年,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应答。

1.5服务地点:普洱。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条件如下:

2.1谈判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显示经营范围,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的内容)等证明材料,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若谈判申请人正处在新旧营业执照更换期间,可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2.2谈判申请人应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3谈判申请人提供2016年至今大型国企或政府机构或企业常年法律服务经验,至少提供2个业绩合同,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字并盖章页、可识别服务内容及金额页等。若提供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订单,以订单的日期及累计金额为准。【如没有签订时间的,以合同或订单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合同/订单”为准,没有可识别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4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且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

2.5为本项目所派负责人必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且执证 5年及以上,提供2019年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及证书复印件(含律师年度备案考核页)。

2.6谈判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谈判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谈判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谈判申请人在最近两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

(6)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中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两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违法或质量问题的。

3.资格审查方法

3.1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3.2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谈判文件中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对谈判申请人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任何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不对资格审查不满足要求的谈判申请人进行评分。

4.报名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项目咨询联系人。

4.2谈判文件获取,仅提供电子版谈判文件,不提供纸质谈判文件。

4.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潜在谈判申请人须将下述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项目咨询联系人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邮件须以XX公司XX项目报名材料为主题,报名成功后,谈判文件将以电子档的形式发送至谈判申请人报名登记表所登记的联系人邮箱。

文件购买及项目咨询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 :187*****958电子邮箱:zhanglin8@chinatowercom.cn

报名材料:

(1)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章);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3) 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4) 谈判文件;

(5) 报名登记表(可编辑);

注:谈判申请人应保证提供的材料完整、清楚、准确,否则由此导致报名信息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5.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纸质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纸质谈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9时30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东路38号源海商厦11楼(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11楼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谈判,采购人邀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

6.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东路38号源海商厦11楼

邮编:665000

联 系 人: 张琳

联系电话:187*****958

(接听电话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件:zhanglin8@chinatowercom.cn

监督机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纪检委员/纪检专员

8.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www.chinabidding.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

2019年9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顾问 铁塔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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