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金埠、枫树滩、洪家嘴、大港可采区砂石开采劳务招标公告

朱家、金埠、枫树滩、洪家嘴、大港可采区砂石开采劳务招标公告


余干县朱家、金埠、枫树滩、洪家嘴、大港可采区砂石开采劳务招标公告

采砂劳务招字[2019]第001号

根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江西省信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9~2023)、《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直接许可方式的通知》(赣水政法字[2012]64号)总体要求,经余干县人民政府批准,余干县朱家采区、金埠采区、枫树滩采区、洪家嘴采区、大港采区可采区现面向余干县籍采砂船进行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劳务承揽人,符合资格要求者均可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和概况

朱家可采区位于信江下游余干县河段虞家洲洲尾朱家村右侧洲,控制开采高程11米,年控制采砂量20万吨。金埠可采区位于信江下游河段金埠村右侧中心洲洲头,控制开采高程11米,年控制采砂量21万吨。枫树滩采区位于信江尾东大河右岸枫树滩右侧洲滩,控制开采高程6米,年控制采砂量1.5万吨。洪家嘴可采区位于信江尾间西大河左岸垱头涂家左侧洲滩,控制开采高程9米,年控制采砂量3万吨。本次招标为朱家采区、金埠采区、枫树滩采区、洪家嘴采区、大港采区作业劳务,采砂作业劳务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河砂开采施工,在劳务过程中必须将河砂采、运、卸到招标人指定的砂场,本次劳务价指导要求实行统一标准:15元/m3。根据燃油和其他因素需对价格进行调整,由余干县人民政府确定。 (税费另计),在获取劳务报酬同时,不拥有河砂所有权和销售权。(注:分采区进行招标,一船一证只限报名一个采区)

二、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注明:如有特殊情况,仅有一家投标人(企业)参与投标即确定为该采区劳务中标人,如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企业)参与投标将采取摇号方式进行投标。

三、开采作业要求

(1)采砂作业方式:采用链斗式采砂船舶进行河砂开采活动。

(2)作业工具数量及规模控制:各采区配备采砂船舶: 朱家采区(虞家洲洲尾朱家村右侧洲)3艘,控制开采高程11米、金埠采区(金埠村右侧中心洲洲头)共3艘,控制开采高程11米、枫树滩采区(枫树滩右侧洲滩)1艘,控制开采高程6米、洪家嘴可采区(垱头涂家左侧洲滩) 1艘,控制开采高程9米,大港采区(大港村右侧洲滩)1艘,控制开采高程9米。并配备足员合格持证船员;采砂船舶功率必须控制在300KW以下。

(3)开采期限:2019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期约五年(采区成熟一个开工一个);每天采砂作业时间为6:00至20:00。

四、资格要求

(1)具有自然人资格(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者优先)。

(2)本次招标按采区规定的采砂船只数量进行联合体投标。朱家采区3艘,金埠采区3艘,枫树滩采区1艘,洪家嘴可采区1艘, 大港采区1艘,所有采区开采作业工具采用链斗式采砂船,所用的采砂船必须为投标人(企业)所有,不允许租赁;每只采砂船只允许参与一个采区的劳务招标,如确定为劳务承包人后,不得再参与其它采区的劳务招标。

(3)采砂船相关要求: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具有平缓移动的作业能力,有符合要求的采砂、定位、采砂深度监测设备和安全、救生设施,并且采砂船舶相关证书齐全,配备符合要求的采砂管理技术人员;承揽人(企业)和拟投入的采砂船舶应当具有本县港籍,并严格遵守《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4)劳务承包人必须自行协调好采区周边村组群众关系,化解矛盾纠纷.

(5)必须遵守“定点、定时、定船、定量、定功率”的开采原则,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式和开采工艺,禁止破坏性开采砂石资源。

(6)必须服从砂场统一调配和执法人员的监管,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严格执行余干县干越砂石经营有限公司规定的十五日一结算的结算方式。

(8)如砂场以计方的方式来销售,以销售实际方量增加按百分之五的损耗进行结算,如以电子磅的方式来销售则以实际销售量进行结算。

(9)承揽人(企业)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承揽人(企业)投标,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取消其承揽人(企业)资格,驱逐出会场并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10)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企业)应于2019年9月30日上午12:00前交纳投标保证金30万元整至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如投标人(企业)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企业)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11)投标人(企业)成功投标后须当场签订《中标成交确认书》,候选投标人(企业)当场签订《中标成交(候选)确认书》。我公司依据《中标成交确认书》的通知,三日内对中标人(企业)申报的采砂船舶进行实地查验,经查验合格的,我公司与中标人(企业)签订本标段河砂开采作业劳务合同。如中标人(企业)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其中标人(企业)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其责任自负,并替补候选投标人(企业)为中标人(企业)。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拟投入船舶的进场工作,且拟投入采砂船必须按相关规定,经可采区所在的海事部门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配备足额合格船员,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以及相关手续;

(12)中标人(企业)必须严格依法从事开采活动并服从防洪安全、劳动安全、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通航安全的要求,必须遵守“定点、定时、定船、定量、定功率”的开采原则,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式和开采工艺,禁止破坏性开采砂石资源。中标人(企业)必须服从余干县干越砂石经营有限公司统一调配和执法人员的监管,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及日期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9月29日

投标人或企业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②委托人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委托人身份证、人身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③符合开采作业要求的采砂船有效证明材料(包括船舶国籍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等,),采砂船舶不得与其它投标人提供的重复,如有重复,以先报名并提供原件者为准。

④拟投入的采砂工作人员(不含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人身保险证明材料,其中保险证明以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每艘采砂船至少配备1名工作人员。

⑤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3日-9月29日(共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余干县鄱阳湖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办理报名,逾期不办理,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名时核查原件;投标人需待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核查所有报名资料后,将现场密封所有报名资料并存放于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标日期

开标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下午15:00

地点: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余干县鄱阳湖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余干县政府网及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余干县政府网(www.yugan.gov.cn);

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gxzfwzx.com)。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户 名: 余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干支行

账 号: ****************3723

余干县干越砂石经营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 砂石 枫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